中北國稅局詳細介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中區國稅局官員提醒,親屬過世,納稅義務人辦理贈與稅或遺產稅申報時,須符合農地為農業使用、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繼承對象為民法規定繼承人條件,若列報土地已由農業用地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因受限於都市計畫書的規定,仍繼續作農業使用者,應同時檢附農業主管機關,以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才可適用免徵。 中北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指出,遺產中有農業使用的農地須留意,繼承人若要列報農業用地扣除額,自遺產總額中扣除,應在申報遺產稅時,檢附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使用證明書,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免遺產稅規定。 不過國稅局調查後發現,甲先生父親死亡時,土地已變更為工業區用地,因此國稅局和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再次確認,甲先生申報的土地已不符合農發條例中農業使用,因此不適用免徵遺產稅。 中北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舉例,甲先生辦理父親遺產稅申報,取具《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主張父親死亡時遺產土地確實作為農業使用,依遺贈稅法規定列報農業用地扣除額。

中北國稅局: 遺產稅尚未繳清,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香港SEO服務由 featured.com.hk 提供

中北國稅局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