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875大優點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
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
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
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或依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
規定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時,或依第八百七十八條規定訂立契
約者。 六、抵押物因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
所知悉,或經執行法院通知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者。 第八百八十一條之五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四款之情形,準用之。 第一項第六款但書及第七款但書之規定,於原債權確定後,已有第三人受
讓擔保債權,或以該債權為標的物設定權利者,不適用之。 民法187 其已有辨別是非利害之能力者,則應使行為人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若其行為時實無辨別是非利害之能力,則應使法定代理人獨負賠償之責。

民法187: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獨立董事」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嗎?!

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 清償債務之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債務人負擔。

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 民法187 旅
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 其有難於達預期
目的之情形者,並得終止契約。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
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187: 民法 第187条【占有の承継】

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
,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 前項退夥,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 合夥縱定有存續期間,如合夥人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仍得聲明
退夥,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合夥人於合夥清算前,不得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對於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以其對於任何合夥人之債權與其所負之債務抵
銷。 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抵押物之成分非依物之通常
用法而分離成為獨立之動產者,亦同。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得請求占有該殘餘物或動產,並依質權之規定,行使
其權利。 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
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農育權人應依設定之目的及約定之方法,為土地之使用收益;未約定使用
方法者,應依土地之性質為之,並均應保持其生產力或得永續利用。

民法187: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註釋-認領之請求

依其生存期間而定終身定期金之人,如在定期金預付後,該期屆滿前死亡
者,定期金債權人取得該期金額之全部。 無記名證券遺失、被盜或滅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聲請,依公示催告之
程序,宣告無效。 前項情形,發行人對於持有人,應告知關於實施公示催告之必要事項,並
供給其證明所必要之材料。

民法187

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選擇權定有行使期間者,如於該期間內不行使時,其選擇權移屬於他方當
事人。 由第三人為選擇者,如第三人不能或不欲選擇時,選擇權屬於債務人。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 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

民法187: 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註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責任

但有害於其他抵押權人之利益
者,不在此限。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各抵押物對債權分擔之
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未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價值之比例。 二、已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之比
例。 三、僅限定部分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與未
限定負擔金額之各抵押物價值之比例。 計算前項第二款、第三款分擔金額時,各抵押物所限定負擔金額較抵押物
價值為高者,以抵押物之價值為準。

  • 因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已受領清償、代物清償、或經提存、抵銷、混同
    而債權消滅者,他債權人之權利,亦同消滅。
  • 規定自然人及法人,即所謂權利義務之主體。
  • 第191-2條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
    償之責。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
額。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
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
,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民法187: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毒品面面觀:是吸毒,還是「藥物濫用」?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其約
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
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契約因以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而無效者,當事人於訂約時知其不能或可得而
知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為有效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 給付一部不能,而契約就其他部分仍為有效者,或依選擇而定之數宗給付
中有一宗給付不能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民法187

財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左:
一、目的。 財團之登記,由董事向其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行之。 但章程限定於事務年度終,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
社者,不在此限。 社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如左:
一、目的。

民法187: 民法修訂成年為18歲!有什麼權利義務受到影響嗎?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
得人回復原狀。 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

  • 贈與
    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 三、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
    其難於注意者。
  • 但其因免給付義務所得之利益或應得之利益,均應由其所得請求之對待給
    付中扣除之。
  • 社員對於總會決議事項,因自身利害關係而有損害社團利益之虞時,該社
    員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他人行使表決權。
  •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 有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其權利存續期間內,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

本件聲請人於民國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奉令退伍時,為服現役未逾三年之中尉軍官,依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不發退伍金。 聲請人未主張其為得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之現職公務人員,當無「依法辦理退休請領退休金」之可能。 其無端向國防部請求發給「未核給退伍金證明書」,因國防部函復不發而提起行政訴訟。 按司法院依法公布有關法律之解釋,有與法律相同之效力,如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應許依上開規定聲請解釋。 至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之判例,既非法律(憲法第一百七十條),亦非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第七條),在法律上無拘束人民或法官之效力。 可見判例不得與法律(含司法院有關法律之解釋)或命令同視,不在得依上開規定聲請解釋之列。

民法187: 第 五 章 不動產役權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
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責任。 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其相對人於本人未承認前,得撤回之。 但為
法律行為時,明知其無代理權者,不在此限。 廣告中未指定者,由廣告人決
定方法評定之。 依前項規定所為之評定,對於廣告人及應徵人有拘束力。

承擔人因其承擔債務之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務人之事由,不得以之對抗債
權人。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所得對抗讓與人之事由,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對於讓與人有債權者,如其債權之清償期,先於所讓
與之債權或同時屆至者,債務人得對於受讓人主張抵銷。 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債務人仍
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受有利益之確定判決者,為他債權人之利益,亦生
效力。 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受不利益之確定判決者,如其判決非基於該債權人
之個人關係時,對於他債權人,亦生效力。

民法187: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187条)|民事责任的优先适用是怎么回事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
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 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
比例扣減。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一、未成年人。

惟小美違反交通法規逆向行車,實務上多半會被認定對車禍發生有過失,除非小美這一方能證明車禍的發生和逆向騎乘腳踏車完全無關。 民法187 因為贈與契約是屬於賦予單方必須負擔義務的單務契約(仍需有雙方當事人才可以成立)。 而因為贈與契約大仁哥因此獲得課本的債權,而這個債權只能對小豬主張(因為這個債權只有在小豬及大仁哥之間。 遺囑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並未委託他人指定者,得由親屬會議選定之;不
能由親屬會議選定時,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

民法187: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兩小無猜條款的詭異:違反意願的其實是父母?

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 共有物分割後,各分割人應保存其所得物之證書。 共有物分割後,關於共有物之證書,歸取得最大部分之人保存之。

民法187: 第 二 節 權利質權

其債務未至清償期,或在訴訟中者,應
將其清償所必需之數額,由合夥財產中劃出保留之。 依前項清償債務,或劃出必需之數額後,其賸餘財產應返還各合夥人金錢
或其他財產權之出資。 金錢以外財產權之出資,應以出資時之價額返還之。 為清償債務及返還合夥人之出資,應於必要限度內,將合夥財產變為金錢

運送人得就拍賣代價中,扣除拍賣費用、運費及其他費用,並應將其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如應得之人所在不明者,應為其利益提存之。 運送物如有不能寄存於倉庫之情形,或有易於腐壞之性質或顯見其價值不足抵償運費及其他費用時,運送人得拍賣之。 運送物之喪失或毀損,如運送人以詐術隱蔽,或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運送人不得主張前二項規定之利益。

民法187: 民法187条:占有の二面性を”ヒカルの碁”を参考にわかりやすく解説

消費借貸,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耕作地之承租人,因租賃關係終止時未及收穫之孳息所支出之耕作費用,得請求出租人償還之。 出租人有提出異議權者,得不聲請法院,逕行阻止承租人取去其留置物;如承租人離去租賃之不動產者,並得占有其物。 民法187 承租人如因執行業務取去其物,或其取去適於通常之生活關係,或所留之物足以擔保租金之支付者,出租人不得提出異議。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民法187: 第 三 章 遺囑

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
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 民法187 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
間不行使而消滅。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
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

民法187: 法規內容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保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前項扣押實施後兩個月內,如該合夥人未對於債權人清償或提供相當之擔保者,自扣押時起,對該合夥人發生退夥之效力。

民法187: 民法成年年齡下調至18歲,何時生效?有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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