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辦理繼續投保作業時,如被保險人子女未辦妥出生登記或為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本局將另行通知投保單位補送相關證明文件。 僅申報續保: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應填寫「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如不便透過投保單位辦理,得由被保險人自行填寫申請書) ,於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時掛號郵寄(或派人專送)本局登錄。 合一申報: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可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欄位,勾選「同意繼續投保」。 六、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如符合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適用對象之規定,投保單位申報其參加勞工保險生效之日起,同時取得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並自該日生效,不需要再另外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 惟未強制參加勞保而僅參加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單位,如遇有新進員工到職,應填寫「就保、職保、健保及勞退合一加保申報表」向本局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負責人申報加保未檢附相關所得資料者,其勞保、職保投保薪資應分別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加保。 惟所得未達最高一級時,申報加保同時可舉證所得資料者,但勞保投保薪資最低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適用之等級,而職保投保薪資則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 五、復職通知 1.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本局將逕予恢復其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並同時計收投保單位應負擔之保險費,被保險人如提前復職, 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 請填具「被保險人退伍、復職通知書」寄送本局登錄或透過本局「e化服務系統」之「勞保申辦作業」〉「單筆申報」〉「續保/復職作業」項辦理。 現行基本工資為25,25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亦配合修正為25,250元,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為45,800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為72,800元。 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 退保規定 被保險人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符合就業保險法加保規定者,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不包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勞保月投保薪資分為11,100元及12,540元二級,其薪資總額超過12,540元者,應依前項規定之各等級覈實申報,而職保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等級,故仍歸級為25,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