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專利查詢9大優勢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審定公告之新型專利申請案,其專利權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本法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已審定公告之專利案,其專利權期限,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但發明專利案,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日,專利權仍存續者,其專利權期限,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如敘明有非專利權人為商業上之實施,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者,專利專責機關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專利專責機關對於更正案之審查,除依第七十七條規定外,應指定專利審查人員審查之,並作成審定書送達申請人。

一、違反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三項、第一百十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三十一條、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六項前段、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第一百二十條準用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者。 前三條規定之申請查扣、廢止查扣、檢視查扣物、保證金或擔保之繳納、提供、返還之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申請人就第九十七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之保證金,被查扣人就第九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之保證金,與質權人有同一權利。 但前條第四項及第九十七條之一第六項規定之貨櫃延滯費、倉租、裝卸費等有關費用,優先於申請人或被查扣人之損害受償。 查扣物經申請人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屬侵害專利權者,被查扣人應負擔查扣物之貨櫃延滯費、倉租、裝卸費等有關費用。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專利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

當該條件擴展模組12進行目標姓名字串與姓名字典資料庫22的比對,判斷各該原始姓名字串是否符合一容錯比對條件時,是逐一判斷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中的各該原始姓名字串與該目標姓名字串的相異字元數是否低於該容錯字數,若是,則該條件擴展模組12判斷該原始姓名字串符合該容錯比對條件。 基於現有的國際通用黑名單資料庫多以英文拼音姓名為主要姓名標的,當使用者由該使用者介面模組11輸入的文字內容為一中文字串時,該條件擴展模組12將該中文字串根據至少一中文英譯拼音法將該中文字串轉換為一英文字串的目標姓名字串,再將該目標姓名字串與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的原始姓名字串進行比對。 進一步來說,該目標姓名字串包含有複數字元,舉例來說,姓名字串「JOHN」包含「J」「O」「H」「N」共四個字元。 當使用者輸入的文字內容包含複數個姓名字串,例如該文字內容為「JOHN YANG」時,該條件擴展模組12係分別對「JOHN」「YANG」二個姓名字串進行與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的比對,並產生二個擴展姓名字串集合,再提供該檢索引擎13以交集檢索的方式進行檢索。 該檢索引擎13連接該條件擴展模組12以接收該擴展姓名字串集合,並依據該擴展姓名字串集合中的各該原始姓名字串進行黑名單資訊資料庫21的檢索,該檢索引擎13根據該擴展姓名字串集合判斷該黑名單資訊資料庫21中的複數姓名欄位的內容資訊是否符合該擴展姓名字串集合的各該原始姓名字串,當該黑名單資訊資料庫21中的其中一姓名欄位的內容資訊符合該擴展姓名字串集合的其中一原始姓名字串,該檢索引擎13判斷該姓名欄位對應的一筆人物資料為一目標結果資料。

其中,一個人可能有多種代表名稱,即姓名欄位可能包含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別名、英文拼音變化等多個欄位。 而在姓名檢索的技術中,經常會遇到以下幾點問題:當黑名單資料庫中的姓名欄位內容不齊全,使用者輸入的目標姓名字串可能不符合該對應該目標人物的任一姓名欄位的內容資訊,而導致漏掉該目標人物;當使用輸入的中文或英文有錯誤時,也無法搜尋到目標人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建置本國專利說明書之全文資料庫,提供的中華民國專利資料查詢系統。 同時,針對檢索下載資料庫所需之配套用檢索系統,重新建置完成『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該系統自2008年7月1日起免費提供服務,各界可以很快速地檢索專利技術全文資料影像檔,查詢申請案件狀態及權利異動。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更進一步來說,當使用者輸入的檢索內容為中文字串時,該條件擴展模組12會先根據至少一種中文英譯拼音法例如羅馬拼音、威妥瑪拼音、漢語拼音、通用拼音法等所有常見拼音法將該中文字串轉換為一英文字串,再將得到的至少一英文字串作為目標姓名字串進行條件擴展。 由於無法得知該黑名單資訊資料庫21中蒐集的姓名欄位的姓名字串是以何種拼音方法登陸該筆人物資料,因此先將輸入的中文字串以多種拼音法轉換為英文字串,再進行條件擴展,最大程度的確保能夠找到所有可能的目標人物資料。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專利審查公開資訊查詢(上網日期2011/03/

該條件擴展模組12先比對該第一目標字元「H」與該第一原始字元「G」為相異,再比對第一目標字元「H」與該第二原始字元「N」為相異,再比對該第二目標字元「N」與該第一原始字元「G」為相異。 因此,進一步指定該目標姓名字串的「N」為第一目標字元,並指定該原始姓名字串的「N」為第一原始字元,也就是進一步比對該目標姓名字串的「H」的下一字元以及該原始姓名字串的「G」的下一字元。 由於該目標姓名字串的「N」及該原始姓名字串的「N」分別為最後一個字元,因此不須指定該第二目標字元及該第二原始字元。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比對該目標姓名字串的「N」及原始姓名字串的「N」為相同字元,並結束目標姓名字串與原始姓名字串的比對,共有一成對相異的字元。 在第一個例子中,該目標姓名字串為「JOHN」,而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中的一原始姓名字串為「TJOHN」。 先設定該目標姓名字串的「J」為該第一目標字元,以及該目標姓名字串的「O」為該第二目標字元;設定該原始姓名字串的「T」為該第一原始字元,以及該原始姓名字串的「J」為該第二原始字元。

專利專責機關於審查發明專利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得依申請或依職權通知申請人限期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 我國智慧局為提高專利審查案件資訊之透明度,自100年3月1日起,提供「專利審查公開資訊查詢功能」之電子服務,民眾可上網查詢民國100年3月後已達資訊公開條件之發明專利申請案件,藉由申請人申請文件與智慧局發函之先後歷程對照將可完整呈現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過程。 也就是說,當輸入的目標姓名字串不完全符合姓名欄位的欄位內容時,檢索系統就無法找到該目標人物,雖然現有的檢索系統有部分比對或模糊比對之功能,但仍然難以有效率的處理並命中簡繁體字體交錯或同音不同字等問題。 USPTO是美國專利和商標事務的專責行政機構,負責美國專利申請案件,同時也開放免費查詢所有的美國專利資料檢索服務,其中1976年1月以後的美國專利獲證文獻提供全文檢索,1976年前至1790年僅可以專利號及分類號查詢,僅提供專利全文影像。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美國專利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 USPTO)(上網日期2003/02/

並且,當指定新的第一、第二目標字元以及新的第一、第二原始字元後,再次回到執行比對第一目標字元及第二原始字元的步驟,即再次執行步驟S302。 進一步的,單一相異的情況又分為二種,第一種為第一目標字元與第一原始字元相異,但第一目標字元與第二原始字元相同;第二種為第一目標字元與第一原始字元相異,但第一原始字元與第二目標字元相同。 在第一種單一相異的情況下,是指定原來的第二目標字元為新的第一目標字元,原來的第二目標字元的下一字元為新的第二目標字元,且指定該第二原始字元的下一字元為新的第一原始字元,指定該第二原始字元的下二字元為新的第二原始字元。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一、依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之強制授權與實施該專利有關之營業,一併讓與、信託、繼承、授權或設定質權。 為因應國家緊急危難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專利專責機關應依緊急命令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通知,強制授權所需專利權,並儘速通知專利權人。 專利專責機關應將撤回舉發之事實通知專利權人;自通知送達後十日內,專利權人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同意撤回。 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必要,通知舉發人陳述意見、專利權人補充答辯或申復時,舉發人或專利權人應於通知送達後一個月內為之。 發明專利權人因中華民國與外國發生戰事受損失者,得申請延展專利權五年至十年,以一次為限。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第一項第五款之被授權人,因該專利權經舉發而撤銷之後,仍實施時,於收到專利權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應支付專利權人合理之權利金。 五、非專利申請權人所得專利權,因專利權人舉發而撤銷時,其被授權人在舉發前,以善意在國內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 但於專利申請人處得知其發明後未滿十二個月,並經專利申請人聲明保留其專利權者,不在此限。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另外,它還可以檢索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息、日本公開特許專利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以及全世界50多國家及地區以英文撰寫的3000萬件專利文獻,並且可瀏覽20多個國家專利全文說明書。 7.標記清單功能提供使用者勾選所需的專利資料(上限1000筆),便於使用者閱讀專利資料並可提供資料輸出及列印功能。 該系統另提供「布林檢索」、「進階檢索」、「表格檢索」與「索引瀏覽」等查找功能,使用者可依需求加以利用。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相關連結

申請人為有關專利之申請及其他程序,遲誤法定或指定之期間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不受理。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受雇人。 但其發明、新型或設計係利用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雇用人得於支付合理報酬後,於該事業實施其發明、新型或設計。 一方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開發者,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之歸屬依雙方契約約定;契約未約定者,屬於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

  • 申請專利之設計,與申請在先而在其申請後始公告之設計專利申請案所附說明書或圖式之內容相同或近似者,不得取得設計專利。
  • 也就是說,當輸入的目標姓名字串不完全符合姓名欄位的欄位內容時,檢索系統就無法找到該目標人物,雖然現有的檢索系統有部分比對或模糊比對之功能,但仍然難以有效率的處理並命中簡繁體字體交錯或同音不同字等問題。
  • 發明專利權經專利申請權人或專利申請權共有人,於該專利案公告後二年內,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起舉發,並於舉發撤銷確定後二個月內就相同發明申請專利者,以該經撤銷確定之發明專利權之申請日為其申請日。
  • 例:輸入AN/Acer ,將在專利權人欄位內搜索Acer,從而得到專利權人為Acer的所有專利。
  • 在第一個例子中,該目標姓名字串為「JOHN」,而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中的一原始姓名字串為「TJOHN」。

藥品許可證申請人就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已核准新藥所登載之專利權,依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九第四款規定為聲明者,專利權人於接獲通知後,得依第九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請求除去或防止侵害。 七、專利權依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消滅後,至專利權人依第七十條第二項回復專利權效力並經公告前,以善意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 發明專利申請人對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有不服者,得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備具理由書,申請再審查。 但因申請程序不合法或申請人不適格而不受理或駁回者,得逕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但依本法第三十二條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並已取得新型專利權者,僅得在請求補償金或行使新型專利權間擇一主張之。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專利檢索網站

申請專利之發明,經核准審定者,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三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專利年費後,始予公告;屆期未繳費者,不予公告。 發明經審查涉及國防機密或其他國家安全之機密者,應諮詢國防部或國家安全相關機關意見,認有保密之必要者,申請書件予以封存;其經申請實體審查者,應作成審定書送達申請人及發明人。 發明專利申請人對於申請案公開後,曾經以書面通知發明專利申請內容,而於通知後公告前就該發明仍繼續為商業上實施之人,得於發明專利申請案公告後,請求適當之補償金。 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所為分割,應自原申請案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發明且與核准審定之請求項非屬相同發明者,申請分割;分割後之申請案,續行原申請案核准審定前之審查程序。 申請人在與中華民國有相互承認寄存效力之外國所指定其國內之寄存機構寄存,並於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之期間內,檢送該寄存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者,不受應在國內寄存之限制。 申請發明專利,由專利申請權人備具申請書、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必要之圖式,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之。

專利專責機關於接到前條第二項及第九十條之強制授權申請後,應通知專利權人,並限期答辯;屆期未答辯者,得逕予審查。 前項更正案經專利專責機關審查認應准予更正時,應將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副本送達舉發人。 但以違反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六項前段、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二項、第四項或第一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之情事,提起舉發者,依舉發時之規定。 依前條規定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者,如專利專責機關於原專利權期間屆滿時尚未審定者,其專利權期間視為已延長。 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取得許可證者,其於專利案公告後取得時,專利權人得以第一次許可證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並以一次為限,且該許可證僅得據以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一次。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舉發專利應具備那些資料

專利檔案中之申請書件、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圖式及圖說,經專利專責機關認定具保存價值者,應永久保存。 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說明書及圖式以外文本提出者,其誤譯之訂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原設計專利權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項準用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已當然消滅或撤銷確定,其衍生設計專利權有二以上仍存續者,不得單獨讓與、信託、繼承、授權或設定質權。 申請人出於本意或非出於本意所致公開之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申請者,該事實非屬第一項各款或前項不得取得設計專利之情事。

如此一來,即能得到該目標姓名字串與該原始姓名字串有一單一相異的字元,且這是上述第二種單一相異的情況。 以下將進一步說明該條件擴展模組12將該目標姓名字串與該姓名字典集合比對之方法。 進一步來說,當該條件擴展模組12讀取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時,該條件擴展模組12僅比對字元數與該目標姓名字串字元數的差異小於或等於該容錯字數的原始姓名字串。 舉例來說,該目標姓名字串「JOHN」共包含4個字元,且該容錯比對條件的容錯字數為1,則該條件擴展模組12僅擷取姓名字典資料庫22中包含的字元數與目標姓名字串「JOHN」的字元數差異小於或等於1的原始姓名字串,也就是說,該條件擴展模組12僅擷取姓名字典資料庫22中包含的字元數為3、4、5的原始姓名字串進行比對。 如此一來,大幅縮減該條件擴展模組12所需比對的原始姓名字串筆數,而不會比對已知不符合容錯比對條件的原始姓名字串,避免浪費該條件擴展模組12之資源,提高整體檢索系統之效率。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專利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商標公報開放資料集網站為促進專利商標公報資料之利用,於2014年10月27日開始提供「專利商標公報開放資料集網站」正式對外服務,包括:發明公開公報、專利公告公報、商標註冊案公報及商標權異動公報等開放資料免費下載。 查詢輸入申請案號、公告號或公開號,可立即線上調閱該專利案件之審查公開資訊內容,包括申請案件基本資料、申請書文字檔、申請書附件影像檔、說明書影像檔、智慧局各項發文資料影像檔等各類文件。 舉例來說,該容錯字數為1,當該目標姓名字串為「JOHN」時,且該條件擴展模組12在該姓名字典資料庫22比對到一「JOGN」的原始姓名字串時,該條件擴展模組12判斷該原始姓名字串「JOGN」符合該容錯比對條件,並將「JOGN」儲存至該擴展字串姓名集合。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台灣發明專利申請及審查流程

採紙本申請方式,約第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10 天可查到案件;因資料建檔、核對作業關係,請於提出申請次日約 40 個工作日後再行查詢。 採線上申請方式,約第 4 天可查到案件;因資料核對作業關係,請於提出申請次日約 14 個工作日後再行查詢。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申請設計專利後改請衍生設計專利者,或申請衍生設計專利後改請設計專利者,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改請案之申請日。

例:輸入AN/Acer ,將在專利權人欄位內搜索Acer,從而得到專利權人為Acer的所有專利。 例:輸入CLAS/C06B045$,將得到所有分類號為C06B045的專利。 一、依修正前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已逾繳費期限,專利權自始不存在者。 新式樣專利案,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日,專利權仍存續者,其專利權期限,適用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之規定。 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及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提出之外文本,其外文種類之限定及其他應載明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至第七項、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至第八十二條、第八十四條至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至第一百零三條,於新型專利準用之。

申請案經審查發給最後通知,而為不予專利之審定者,其於再審查時所為之修正,仍受第四十三條第四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發明專利申請案違反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六項前段、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一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者,應為不予專利之審定。 專利專責機關接到發明專利申請文件後,經審查認為無不合規定程式,且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自申請日後經過十八個月,應將該申請案公開之。 發明專利權經專利申請權人或專利申請權共有人,於該專利案公告後二年內,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起舉發,並於舉發撤銷確定後二個月內就相同發明申請專利者,以該經撤銷確定之發明專利權之申請日為其申請日。 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申請人最遲應於申請日將該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之國內寄存機構。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之圖式未於申請時提出中文本,而以外文本提出,且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

練鴻慶回顧過去民進黨霸凌人民的種種案例,麵包師吳寶春聲明「生於中國台灣」,被民進黨的管碧玲霸凌;還有手搖飲料店被迫表態,現在的民進黨嘉義市長候選人李俊俋更公開抵制並且做了一張手搖飲料店向人民幣下跪的圖。 符合本辦法規定得減收專利年費者,依本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以比率方式加繳專利年費時,應繳納之金額為依其減收後之年費金額以比率方式加繳。 一種利用框架架構整合應用程式之方法,首先利用收集複數應用程式中之資訊,產生一屬性檔,其記錄複數應用程式中之相關資訊所在位置。 接著利用規範複數應用程式中之相關資訊在一整合應用程式中之位置,定義一框架架構。 最後依據框架架構,將複數應用程式中之相關資訊整合組裝產生一整合應用程式。 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在該製造方法申請專利前,為國內外未見者,他人製造相同之物,推定為以該專利方法所製造。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服務項目

為提供本網站良好檢索環境及服務效能,維護使用者權益,專利說明書整篇下載將比照國外專利局作法,要求使用者輸入螢幕顯示之亂碼,經核對無誤後提供下載整篇說明書,以防止不肖人士利用機器人程式大量下載資料,佔用連線頻寬,影響一般使用效能。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 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配合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自112年1月起開放申請,為利申請人使用,本局於部分電子申請書表增列電子證書所需之填寫欄位(相關內容詳檔案下載),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為落實行政院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發明專利產業化」政策,提升發明專利審查效能,加速產業創新應用之重大政策目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於民國99年1月5日研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同年6月24日經行政院同意參考日本及韓國將專利申請案前案檢索等事項委託審查之方式,由政府出資捐助成立外圍組織…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新式樣專利申請案,申請人得於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申請改為物品之部分設計專利申請案。

中華民國專利查詢: 公告本局電子證書相關電子申請表單更新內容,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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