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必看攻略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又,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工如已提供勞務,雇主即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數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工資,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發薪日給付。 項規定,該條例之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獲准居留在台工作者。 故符合上開規定者,即應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其「是否具雙重國籍」無涉,雇主依法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項規定有不得參加之情形外,餘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故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離職之當日,填具加、退保表寄(送)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辦理加、退保。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機關通訊

A: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所稱「團體協商」如係指依團體協約法進行之協商,如經簽訂團體協約,工作規則與之牴觸者,無效。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針對不同對象分別訂立不同規範,亦無不可,惟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違反法令及團體協約規定。 條,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等有關事項,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並依約履行。 2016年9月2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改編為就業安全科,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改制為二級機關「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施工科:建築工程施工勘驗與管理、使用執照核發與竣工勘驗、營造業登記管理、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及損鄰申復處理等事項、土資場之營運管理督導、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管制、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相關法規研議等事項。 【觀傳媒記者郭嘉/ 綜合報導】求職陷阱何其多,安全找工作已成為全民顯學! (法新社華盛頓28日電) 根據追蹤網站Downdetector.com和Netblocks,上萬名用戶今天通報推特當機,但目前問題看來逐漸解決,錯誤訊息和消失的推文重新出現,推特老闆馬斯克(Elon Musk)說他使用沒問題。 今年九月在善化區成立雲嘉南首座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由專人整合就業相關資源,開發職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銀髮就業人才再運用。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為協助失業者習得一技之長及在職者提升工作職能,今年共開辦七十二班的職訓課程,培育二千零廿人,訓後就業率超過八成以上。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服務專區

基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如兼任導師,非屬本次公告所稱「兼任行政職務」,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2005年1月1日,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成立身障就業輔導課,臺北縣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課擴編成立二級機關「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輔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新臺幣33,851元。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建照科:建築工程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拆除執照核發及使用執照變更、室內裝修許可、建築執照預審、加強山坡地審查、建築師管理等事項。 新北市幅員遼闊,故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平溪區、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因地緣關係,劃歸本局基隆辦事處服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聯絡資訊

爰雇主欲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當依前揭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或強迫勞工自行離職。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爰所詢工讀生如為學校所僱用,依上開規定應由雇主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 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輔導、企業管理、新聞傳播及觀光休閒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 市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廿九日交出今年職訓和就業服務成果,持續精進職訓品質,經勞動部評核獲金牌,已是連續十二年奪金,同時也榮獲「二0二二國家人才發展獎」肯定,職訓結合就業服務。
  • 一、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 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
  • 二、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 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為應全國性防疫因應措施,避免疫情擴大,本縣各級工會即日起停(延)辦理各級工會所有會議及勞工教育活動至110年6月8日止,避免群聚感染之虞。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如私校經營困難已是可預知之趨勢,為保障私校受僱勞工權益,更應將渠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避免因經營不善而損及勞工權益。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前往 勞工體檢 – 服務項目-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 新

惟勞動基準法業經多次修正,工時制度已具相當彈性,且勞工退休金負擔亦已明確,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已無不適用該法之理由。 為保障渠等勞動權益,爰公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答: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勞動基準法所稱僱用勞工之事業主,因此以管理委員會本身為行政處罰之對象。 有關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私法報酬給付義務(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管理委員會應依法給付。 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市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廿九日交出今年職訓和就業服務成果,持續精進職訓品質,經勞動部評核獲金牌,已是連續十二年奪金,同時也榮獲「二0二二國家人才發展獎」肯定,職訓結合就業服務。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答:提繳人員名冊將列在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每月25日前寄發)之計算名冊,請務必仔細核對,提繳資料如有不符,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前來函勞保局辦理更正。 又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約賠償之責任。 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勞工法令相關疑問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並督責改進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A: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正常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雇主如未為反對之意思或防止之措施者,其提供勞務之時間仍應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動基準法計給延時工資。 勞動契約係由勞雇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及誠信原則協商議定,各學校目前校內工作者皆已存有僱傭契約,毋須重新以書面訂之。 但是原契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最低標準。

  • 檢查當天須空腹,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者,請先告訴健檢人員,檢查當天早上暫勿服藥,並請攜帶藥物前來,於空腹檢查完成後再服用;一般供膳體檢 …
  •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 A:勞動契約屬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可依口頭合意、事實行為或默示同意而成為契約內容。
  • 為應全國性防疫因應措施,避免疫情擴大,本縣各級工會即日起停(延)辦理各級工會所有會議及勞工教育活動至110年6月8日止,避免群聚感染之虞。
  • 但是原契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最低標準。
  • 參訓學員於職訓班別參訓期間或職前訓練訓後180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不予錄訓(但訓後已就業,且能提供現職之在職證明者,不在此限)。
  • 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1、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一、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參訓學員於職訓班別參訓期間或職前訓練訓後180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不予錄訓(但訓後已就業,且能提供現職之在職證明者,不在此限)。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徵求 視障按摩業務輔導員~2023-01-06

並指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規定,依法可分別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勞工出勤,且與月薪制勞工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情況下,明年元旦因適逢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經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至於112年1月2日(補假日)出勤,雇主應照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勞工1日工資。 元旦(1月1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之法定休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 新北勞工局指出,若休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倘雇主徵得勞工同意休(補)假日出勤提供勞務,工資應加倍發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原相關人事管理辦法須配合修正。 所稱編制外之工作者,指未納入各學校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組織規程之員額編制表內者。 所稱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指僅從事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相關課程綱要所列課程、大專校院發給學分或授予學位之課程教學者。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機關地址

新北市長侯友宜致贈象徵防詐騙的人氣吉祥物「豹隊長」,感謝1111人力銀行響應求職防詐騙,警民合作打擊犯罪。 而致力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1111人力銀行,也回贈力挺落實求職防詐騙的紀念獎盃,感謝勞苦功高的警察同仁,維護民眾求職安全環境不遺餘力,雙方互動熱絡。 檢查當天須空腹,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者,請先告訴健檢人員,檢查當天早上暫勿服藥,並請攜帶藥物前來,於空腹檢查完成後再服用;一般供膳體檢 …

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例假日工作。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雇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雇主之代理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職訓、就服亮眼 勞工局12鍍金

2010年12月25日,臺北縣正式升格為新北市,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改編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改編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成立「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另為方便沿海居民及投保單位就近辦理本局相關業務,自107年5月2日起於嘉義長庚醫院對面增設嘉義縣服務站,提供辦理本局各項臨櫃業務。 建議您可以先參考本網站中各項服務資訊,網頁下方所提供的承辦單位聯絡資訊,直接聯絡業務承辦窗口,可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致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是以,部分工時人員除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外,如與學校有僱傭關係,應由學校依上開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工作得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另勞工所從事之工作,如為相關機關所委託或補助專案計畫,且該等工作具有於一定期間完成之特性,例如專案研究計畫、學期特定課程協助教學等,則於該特定期間內,學校得與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但該契約中應載明契約期間、工作內容、目的及依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A:查私立各級學校依前開規定所進用之編制外校安人員,其任務為校園內外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相關業務,爰非屬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答:不用,已成立勞(就、職)保投保單位之管委會,勞保局會依勞(就、職)保加保資料,將適用勞退新制勞工以勞(就、職)保投保薪資為勞退月提繳工資及依雇主提繳率(不低於6%),自加保日提繳新制退休金,並開單通知管委會繳納。 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答:查勞雇關係存續期間,勞工除有提供勞務的義務外,尚有忠誠、慎勤之義務,亦即勞工應保守公司的秘密及不得兼職或為競業行為的義務。 惟現行勞工法令並未明文禁止勞工之兼職行為,故勞工利用下班時間兼職,如未損害雇主之利益,且未影響其勞動契約之履行及正常生活,原則上並未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前項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一、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三、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

職訓就服中心主任梁偉玲表示,明年一月預定在善化、安南、永康、新營、南區及安平辦理八場次新春就業徵才活動,將提供超過二千個工作機會;另將規劃約七十班次的職訓,相關資訊可洽該中心。 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資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又按日計酬者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仍不得低於168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勞資雙方得依前開規定,自行約定按月、按日、按時計酬;於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分別適用之。 條規定給付資遣費,如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則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為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並加強輔導該市庇護工場穩定營運,請惠予協助推廣2023新春庇護產品

又勞動契約是否為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非依經費來源為判斷,而係依勞工所從事工作之性質與學校業務之關聯性,作個案判斷。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意旨,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私立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備工資清冊: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發給之工資數額等事項記入。 故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不會併存,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才會推選管理負責人。 前開公告適用範圍係以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者為限,並不包括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而推選管理負責人者。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新北市府和1111人力銀行攜手 建構求職安全網

本次適用對象排除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爰同一學校中教學工作者兼任行政職務或行政職務兼任教學工作者,均納入適用。 二、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電話: 資訊總覽

SEO服務由 Featured 提供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