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鈺雄10大分析

全書編排皆從具體案例出發,輔以數十則圖表,細說“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與基礎知識。 除了著重近年來本土的知名實例以外,《新刑法總則》論述兼及刑法國際化的發展,讓讀者窺見跨國性刑事法與人權法整合的新趨勢。 林鈺雄律師事務所 檢察官經驗專業聯合律師陣容免費法律諮詢,多年司法官偵查、審理實務,桃園深具口碑事務所。

  • 資深律師林鈺雄2017年9月間,為一名李姓毒犯聲請交保未成,闖入法庭質問法官?
  • 【加重強盜案】遭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加重強盜判處重刑,經委由本所律師辯護,成功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 裁判引介的重心,放在憲法法庭及最高法院截至同年5月底止的最新發展趨勢。
  • 林男不滿要求書記官製作電話紀錄,並表示:「會將本案公諸社會媒體輿論公斷」等語,立刻聲請閱卷後,看見法官在電話查詢紀錄表上批示:「附卷,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已明確表示是否交保留待合議庭評議,若大律師要訴諸媒體係律師自由」等文字。
  • 桃園地檢察署聲請將林男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也認為林男言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足以損害司法尊嚴或公正形象,決議停止他執行律師職務2月,林男不服請求覆審。
  • 張哲誠經過1個月的律師訓練課程、以及5個月在法律事務所的職務訓練後,今實習期滿,在律師事務所同仁見證下舉行「實任儀式」,由老學長林鈺雄給予祝福及勉勵,為他披上嶄新法袍,宣告正式開始執行律師工作。

28歲的張哲誠在台北大學完成學士和碩士學位,就讀期間在法律服務社服務,每年寒暑假都到偏鄉舉行法律育樂營和法律扶助,事業有成的「老」學長林鈺雄也都會參與、慰勞,2人因此結識,張去年在研究所就讀期間通過律師考試,在林邀約下進入林的鷹騰聯合法律事務所服務。 該說的、不該說的,該酸的、不該酸的,幾天來也差不多快滿檔了。 但我不想談什麼技術改進問題,諸如:陽光網內容如何更豐富(最重要的判決書連結呢?)、資訊如何更正確(指鹿為馬、張冠李戴的,也太多了吧!)、互動如何更活絡(還沒開放留言板,鄉民只好改到批踢踢去公審)。 身為提供法律專業服務的聯合團隊,本事務所深知面對實際訴訟個案時,不能僅是嫻熟法律規定與實務運作而已,而應責無旁貸地掌握客戶的狀況與需求,再佐以法律實務專業經驗,才能對客戶提供具體適切的建議與協助。 因此,本事務所謹遵積極服務的觀念,不僅祇告訴客戶法律如何規定,應該如何遵守法律,更讓客戶切實瞭解其面對個案的法律風險何在,務求根本解決糾紛與爭議。

林鈺雄: 自由開講》民進黨需接受不同聲音非排擠報復 否則沉淪為中共黑幫式威權治理

本書亦朝承先啟後的方向努力,故除傳述、批判我國刑訴傳統見解之外,亦歸納、評析國內的最新文獻,並佐以國外的學說與實例為借鏡,期使讀者能夠一目了然,掌握國內外刑訴的演進趨勢。

林鈺雄

張哲誠坦言很多人對律師的印象就是巧言令色、黑的說成白的,他也曾在實習時為有罪的當事人辯護而陷入掙扎,但前輩林鈺雄總跟當事人說:「如果你都說服不了我,我怎麼幫你說服法官!」因此事務所貫徹「講實話」,再從中去力拚降低刑度和罪證不足處。 以民間為標題,曾經承載人民對司法改革期待的民間司改會,廿歲了,但司法信任仍未見起色(一直都是非常時期啊!)。 今年度募款餐會前,司改會動作頻頻:先是不顧質疑聲浪,和立委聯手逼迫司法院讓步,通過逕行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的修法,而司法院也在「連加密配套措施都沒有」的條件下就讓了,令人錯愕。 進而,司改會召開法庭十大酸言酸語的「放榜」記者會(這已是年度例行儀式),惹來訾議。

林鈺雄: 鷹騰聯合法律事務所-法律事務所,桃園法律事務所

憑藉多年司法官偵查、審理實務經驗,對於具體個案當事人實際面臨訴訟案件時,適時以多年實務經驗所累積的寬廣法律視野及法律專業,提供當事人專業、妥適的法律諮詢意見,並進而以積極、熱忱之服務態度,協助當事人處理各種類型案件,務求為當事人謀取最大訴訟利益。 1993年9月赴德留學,追隨駱克信(Claus 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並以「法官保留及對刑事訴訟上基本權干預之救濟」為論文題目,於1998年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2005年獲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研究獎勵金資助,再赴德深造半年,以歐洲刑事法之整合趨勢為研究範圍。

林鈺雄

實務方面,尤以兩個新上路的制度,即憲法訴訟新制及大法庭新制,對刑事訴訟領域的影響最大。 前者如111年度憲判字第3號、第7號判決;後者陸續出爐的裁判,除大法庭裁定本身之外,另包含較易被忽略的提案前經徵詢程序而統一之實務見解,本書擇要選錄十餘則。 此外,本版亦增錄數十則最高法院最新裁判(至2022年5月底),並相應調整內文說明及改寫案例,以便讀者快速掌握我國立法與實務的最新發展。 本事務所由曾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之林鈺雄律師創立,延攬多位專精民刑訴訟、商務非訟案件的資深、優秀律師,所組成之專業聯合律師事務所。

林鈺雄: 林鈺雄 教授

張哲誠經過1個月的律師訓練課程、以及5個月在法律事務所的職務訓練後,今實習期滿,在律師事務所同仁見證下舉行「實任儀式」,由老學長林鈺雄給予祝福及勉勵,為他披上嶄新法袍,宣告正式開始執行律師工作。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是許多當事人實際面臨訴訟案件時,切身的無奈感受。 林鈺雄 當然,這樣的說法絕非「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基本法理,但是,卻明白的說明了大多數民眾實際遭遇具體個案時,不可避免的挫折與不平感受。 而法務部在今年1月1日更新製作律師查詢系統,包括律師照片證號、懲戒決議書上網等,都讓民眾可以民眾瀏覽。

  • 當然,這樣的說法絕非「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基本法理,但是,卻明白的說明了大多數民眾實際遭遇具體個案時,不可避免的挫折與不平感受。
  • 林鈺雄律師事務所 檢察官經驗專業聯合律師陣容免費法律諮詢,多年司法官偵查、審理實務,桃園深具口碑事務所。
  • 本事務所由曾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之林鈺雄律師創立,延攬多位專精民刑訴訟、商務非訟案件的資深、優秀律師,所組成之專業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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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法務部在今年1月1日更新製作律師查詢系統,包括律師照片證號、懲戒決議書上網等,都讓民眾可以民眾瀏覽。
  • 律懲會覆審決議文指出,林鈺雄在2017年9月25日為林姓毒品犯辯護時聲請具保,同年月28日中午打電話詢問桃園地院該書記官裁定是否下來?

本書於第九、十版出版時,因應修法變動,已更新的增修重點包含:羈押閱卷、被告閱卷、限制出境與出海、防逃措施、上訴第三審限制;以及擴增預防性羈押事由、延長再議及上訴期間、限縮職權上訴、放寬再審救濟、增訂被害人權利並引進訴訟參與制度等。 兩年內,刑事訴訟法又新修正一部上訴、通姦告訴並引進暫行安置制度等。 是以,本書第十一版引介新制並更新相關敘述,以符合最新立法狀態。 為了突破傳統刑訴教科書的格局,本書重新分配刑訴議題的比重,將論述重點移轉至刑事訴訟的構造原則、辯護權利、強制處分、證據法則、證據禁止及法庭活動等。 社會經濟日趨發展,各類型訴訟案件層出不窮,本事務所秉持「熱忱」、「專業」、「積極」、「信賴」的經營理念,期許提供桃園地區及大台北地區民眾,務實而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林鈺雄: 自由廣場》(鏗鏘集)白紙運動,革命星火

但覆審委會員仍認為林男公開指述警方為求領得緝毒獎金而刻意忽略、隱匿對被告有利證據,檢察官明顯縱容警方違法作為,甚至指承辦檢察官「自甘墮落喪失司法官屬性」、「成為警方的橡皮圖章」等語,都足以損害司法尊嚴或公正形象。 此外,林男也表示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屢屢強調司法官及檢察官辛勞等,並無透過媒體影響司法公正的企圖,原決議對他處以停止執行職務2月懲戒處分過重,影響他的工作權益,有違比例原則,要求撤銷另做適當懲戒處分。 此外,為了「冀以理論、契入實例」,本書每章契合數則案例輔助理解,其中多數取材、改編自台灣實際的案例。 畢竟,訴訟法的生命在於運用,而解決台灣本土的實務問題,更是台灣刑事訴訟法的不二任務。 【加重強盜案】遭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加重強盜判處重刑,經委由本所律師辯護,成功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林鈺雄

日前,又因架設「司法陽光網」,破天荒讓十幾年不合作的審檢,群情激憤、聯手出擊,司改會強硬反擊,戰到不可開交。 林男認為此案根本未經評議,拿著記錄表影本闖入合議庭法官正開庭的另案法庭,質問審判長此案究竟是否評議過? 審判長和承辦法官再三回覆已評議過,林男還是不斷提出質疑。 律懲會覆審決議文指出,林鈺雄在2017年9月25日為林姓毒品犯辯護時聲請具保,同年月28日中午打電話詢問桃園地院該書記官裁定是否下來? 林鈺雄 為彌補不足,筆者另行寫作《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2022年5版)一書搭配,並在本版教科書相應位置予以指引,以期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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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了很多年法律,寫了幾百篇論文,讀了上萬則判決,發現最有趣的可能還是人性。 他強調雖然在網站撰文及接受媒體訪問揭露及評論審判過程,有所不妥,但出發點是為保障當事人權益,並非故意曲解法庭對話內容或惡意詆毀司法機關。 林鈺雄 桃園地檢察署聲請將林男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也認為林男言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足以損害司法尊嚴或公正形象,決議停止他執行律師職務2月,林男不服請求覆審。 事後林男於事務所網站上刊登聲明:「因為太累了,所以草率?」並指稱,警方為了緝毒獎金約30萬,刻意忽略、隱匿對被告重要有利證據的調查,懷疑負責承辦的檢察官明顯縱容。 林男不滿要求書記官製作電話紀錄,並表示:「會將本案公諸社會媒體輿論公斷」等語,立刻聲請閱卷後,看見法官在電話查詢紀錄表上批示:「附卷,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已明確表示是否交保留待合議庭評議,若大律師要訴諸媒體係律師自由」等文字。 【損害賠償勝訴】受委託拍攝戒菸影片但對方違約卻起訴求償,經委任本所律師代理訴訟,一審獲得全部勝訴判決。

並表示,林男縱使非出於惡意詆譭,但毫無依據的合理懷疑,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師不得公開或透過傳播媒體發表有關特定司法人員品格、操守,足以損害司法尊嚴或公正形象之輕率言論」,尤其發文聲明內容用字強烈,持續兩周,已經不是一時失慮,而是情節重大的舉動。 5.查詢訂單:請登入會員後,至首頁右上方點選「會員專區」→左方「會員專區」→點選「訂單管理」即可查詢。 林鈺雄 2.一般情形下,我們於確認訂單並收到款項後2-4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為您辦理出貨事宜,實際送達時間則須視本公司作業流程及物流配送進度而定。 林鈺雄 1、新學林網路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取貨7天的鑑賞期﹝包含國定假日、例假日﹞,退換貨之商品必需於取貨7天內辦理,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林鈺雄: 林鈺雄專文:累犯之亂─大法庭走鐘,院檢該何從?

立法規範的闡釋,以截至2022年6月修正的刑訴新法為本。 裁判引介的重心,放在憲法法庭及最高法院截至同年5月底止的最新發展趨勢。 這是一本以我國臺灣地區2006年7月起施行的新“刑法”總則為本所撰寫的教科書,并收錄、歸納及評釋截至同年月為止的新法文獻與最新裁判,讓讀者掌握我國臺灣地區“刑法”總則的新脈動。

林鈺雄

這是一本以2006年7月起施行的新刑法總則為本,而全新撰寫的教科書;本版(第10版)更新最新立法動態,包含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沒收新制,及2022年7月前之最新修正,並蒐集至2022年5月之最新實務見解,期能使讀者掌握我國刑法總則的新脈動。 全書編排皆從具體案例出發,輔以數十則圖表,細說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與基礎知識。 除著重近年來知名的本土實例外,以及我國釋憲實務和大法庭新制的發展外,本書論述兼及刑法國際化的發展,讓讀者窺見跨國性刑事法與人權法整合的新趨勢。 資深律師林鈺雄2017年9月間,為一名李姓毒犯聲請交保未成,闖入法庭質問法官? 於事務所網站發文「因為太累了,所以草率?」又質疑警方為了緝毒獎金刻意忽略有利證據、懷疑檢察官縱容「自甘墮落」等,林男因「損害司法尊嚴」被移送懲戒,他強調為保障當事人權益無惡意詆毀,但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仍決議停止他執行職務2月確定。 首要是理論方面,特別著重於基礎觀念的建立及我國法與普世人權基準的銜接。

林鈺雄: 自由廣場》登記參選者 論文應先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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