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查詢10大伏位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 除了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否則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

在香港,除了星期日為公眾假期外,一年另有17天公眾假期。 所有僱員,不論其受僱期長短,均可享有每年12日的法定假日。 《僱傭條例》並沒有規定公眾假期的發放及安排,有關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期限查詢: 申請手續

然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如果申請人尚未年滿16歲,網上申請表格必須提交由其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的簽署。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為免生疑問,上文“民事伴侶關係”和“民事結合”用語,是指一種法律制度,其性質類似於婚姻中的配偶關係。 根據香港以外的法律締結的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和異性民事結合,只限於在締結當地獲法律和官方承認的關係。 這些關係並不包括事實配偶、同居伴侶、未婚夫/未婚妻等。 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

期限查詢: 申請後

支票必須劃線,註明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填妥日期及簽署妥當。 繳費後,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會即時獲發一張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 申請人隨後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再自行下載及列印該「電子簽證」。 期限查詢 申請人即使已經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但入境事務處仍可能在有需要時要求再遞交更多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期限查詢

僱員可得的年終酬金、產假薪酬、侍產假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代通知金,都根據上述工資的定義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而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包括削減員工的薪酬或福利,而僱傭合約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這些更改,便可構成不合理更改合約條款。 在這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期限查詢: 延長逗留期限

所有 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根據連續性合約工作的僱員,包括臨時僱員和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僱傭條例》的要求,都有權享有條例下所有法定福利及保障。 入境處在核實隨簽證申請所提交的資料及文件是否真確時,或會進行實地探訪。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准入境香港特區或在港逗留的許可,即告無效。 期限查詢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虛假或不相信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准入境香港特區或在港逗留的許可,即告無效。 經此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如獲得批准,申請人可按此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交有關費用。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並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助產士或註冊護士簽發。 期限查詢 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期限查詢: 申請前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但僱主應該留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採用。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期限查詢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期限查詢 7 天。 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外籍家庭傭工同樣享有《僱傭條例》下所賦予的福利及保障。 至於僱用條件及法例條文的詳情,勞資雙方應參考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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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項修訂的相關條文會於疫情受控及疫苗接種不再構成公共健康重大考慮時予以廢除。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所訂明的有薪年假日數,只是法例的最低要求,僱主可以給予較法例規定更優厚的條件。

  •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准入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在港逗留的許可,即告無效。
  • 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
  •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 申請人隨後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再自行下載及列印該「電子簽證」。

至於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的期限則另有規定。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 被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如有需要,勞工處處長可以將發出申索通知的期限延長。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期限查詢: 申請前

僱主可指定任何連續 期限查詢 12 個月爲其所有僱員的共同假期年。 如僱主有意作此安排,應於 1 個月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每名僱員,或於工作地點的顯眼地方張貼告示。 如僱員在未開始放產假前已分娩,則以分娩日爲產假開始的日期。 在這情況下,僱員須在分娩後 7 天內將分娩日期通知僱主,並說明放 14 星期產假的打算。 註:與防疫措施下的疾病津貼及僱傭保障有關的《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17日生效,詳情請按此瀏覽相關網頁。

  • 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 不論僱員所交出的醫生證明書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僱主可在收到有關的醫生證明書後 14 天內,自費安排僱員接受由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進行另一次身體檢查,以就僱員是否適宜從事有關工作獲得另一意見。
  •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 如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親身前往入境處相關辦事處繳費,有關費用可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或支票繳付。
  •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 (1)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2)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3)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現時僱主發出的證明信,列明申請人現時職位、每月薪金及其他福利和僱用期。 (適用於在不涉及轉換工作的非首次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如果申請人尚未年滿16歲,申請表格必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如果申請人以受養人的身份在港逗留,申請人應同時遞交由保證人填妥的表格ID 48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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