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謄本申請資格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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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歸化、喪失、回復國籍許可證書汙損或滅失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任一戶政事務所或駐外館處申請換發或補發。 二、當事人應提憑文件如下: 1、換發或補發申請書: 國內申請者,由戶政事務所列印申請書,經申請人確認無誤後簽章。 申請人尚未成年,須由父或母於申請書上簽章;如由父或母一方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應提憑單獨行使之證明文件;如有監護人,應提憑監護之證明文件,由監護人簽名。 3、相關戶籍或身分證明文件 (如外僑居留證、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申請

因戶長與戶內人口為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之利害關係人,爰得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含寄居人口)。 至寄居人口原則僅得請領本人之戶籍謄本,如需申請全戶戶籍謄本,應符合其他利害關係資格。 臨櫃申請戶籍謄本須攜帶本人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他人代辦則應帶受託人身分證、印章與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委託書。 住宿發票或收據:若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店章需有店家統一編號,僅有網路訂房證明單者無效,未檢附發票或收據者無法給予補助。

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機關間進一步合作,即日起,提供民眾可於線上申辦出生、死亡登記的同時,一併申辦上述跨機關服務事項。 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若民眾以免自然人憑證作業申請,須選擇申請類別,,並輸入身分確認資料各欄位後,取得行動電話驗證碼才會開放輸入。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10點第3項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一) 死亡或經死亡宣告。 但戶籍遷出國外或在已全面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之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之遷徙者,不在此限。 復依作業規定第10點第3項第4款規定,當事人指定之有效期限屆滿時,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貸款知識

自104年9月1日後,能以親屬關係為由申請戶籍謄本者,僅限於當事人之配偶及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等)。 當事人之直系姻親(如: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及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叔伯嬸姨)如欲申請當事人之謄本且不具利害關係人資格時,則需提憑本人出具之委託書、需用機關出具之補正通知書函或其他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憑辦。 二、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為確認委託人之真意,戶政事務所得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六節之規定調查事實及證據,例如可調閱檔存申請書核對委託人筆跡、以電話向委託人求證或請受託人提憑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方式。 當事人在國內或海外欲委託申請: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正本(海外為授權書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1、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3、前項所稱身分證明文件,指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定居證、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前項所稱身分證明文件,指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定居證、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有關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至台水、北水及台電係須包含姓名變更始可使用此項通報服務,若未涉及姓名變更則無法使用此項服務辦理通報。 有關民眾使用語音辨識系統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請民眾只要說出「XX市(縣)XX區(鄉、鎮、市)」,例如「臺北市大安區」或「臺北大安」,系統方能辨識轉接,無須再加戶政事務所或辦公室。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網路申辦服務

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 五、前項所稱身分證明文件,指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定居證、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四、委託書、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為執行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鼓勵弱勢學生參加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入學招生考試,減輕其經濟負擔,強化弱勢協助機制,特訂定本計畫。 本法除第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九條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目、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第四十八條第四項有關輔助登記部分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 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經父母協議或經法院裁判確定、調解或和解成立由父母一方或雙方任之者,應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一、中華民國護照僅用於確認英文姓名,如未提供將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協助翻譯英文姓名。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申請有哪些方式?

但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新式戶口名簿的防偽功能包括騎縫章、押花及浮水印,且內政部戶政司於網站建立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可供各界查驗是否為最新資料。 2.另考量寄居人口與戶內其他人口無親屬關係或法律上之權利義務關係,如得逕申請同戶內其他人口之戶籍謄本,將衍生困擾,爰排除寄居人口為利害關係人。

  • 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 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 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 學生本人、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證明文件(含在學證明)之影本。
  • 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學生證影本、租賃契約、里長證明、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已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即可。
  • 民眾以免自然人憑證撤銷國民身分證掛失,若密碼輸入錯誤3次,即會鎖住無法再辦理撤銷掛失作業,須請民眾電洽或臨櫃戶政事務所辦理撤銷掛失。
  • 住宿發票或收據:若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店章需有店家統一編號,僅有網路訂房證明單者無效,未檢附發票或收據者無法給予補助。
  • 1.交通工具:補助考生本人考試前後1日或當日於戶籍地或居住地往返考試地點所搭乘之國內線飛機、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或火車費用(以來回1次補助為限),高鐵以標準車廂為補助上限;市區公車、捷運、計程車或租賃車資不予補助。

一、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略以,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亦適用之。 次按同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規定略以,本條例第3條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包括在國外出生,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但不包含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取得當地國籍者。 三、另如大陸地區人民已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取得當地國籍者,已非屬兩岸條例所稱大陸地區人民,得認定為外國人,如欲申請我國國籍,可依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國籍。 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領者,必須在信函中說明利害關係之具體事實並附送其證明文件或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加蓋申請人印章。 利害關係人攜帶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或提示親屬關係證件,就可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若不是利害關係人,想申請當事人的戶籍謄本就必須提供當事人委託書。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臨櫃申請

3.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台灣光復後除戶戶籍謄本與電腦化後之戶籍謄本,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矯正機關收容人有前項情形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至矯正機關,不受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哪裡申請、戶籍謄本申請要帶什麼、全戶戶籍謄本申請資格、戶籍謄本內容等等,只要 3 分鐘看到最後,您就能徹底了解有關戶籍謄本的相關問題。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人民依本法請領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婚姻紀錄證明書、遷徙紀錄證明書、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親等關聯資料、戶口統計資料、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應繳納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四、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其結婚或離婚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在國外結婚或離婚,得檢具相關文件,向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中央政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或於驗證後,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之。 民眾利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若查詢結果顯示「您所查詢的國民身分證字號xxxxxxxx已停止使用。」停止使用原因的狀況會有當事人以辦理死亡(宣告)登記、喪失國籍等2種狀況。 但如要知道該張國民身分證之民眾屬那類狀況,因涉及當事人個資,爰無法提供。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相關知識

系統繼續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驗證成功則可點選瀏覽明文資料,經驗證自然人憑證驗證無誤後,進行下載。 戶籍謄本申請非常簡單、快速,不論是臨櫃還是線上,幾分鐘就能拿到文件,若您沒有時間臨櫃辦理,可多利用線上申請功能,只要事先辦好自然人憑證,就可免去許多麻煩。 法定代理人攜帶身分證至戶政事務所,就可以幫限制行為能力人申請戶籍謄本囉! 限制行為能力人也可由法定代理人委託申請謄本,攜帶本人身分證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就可至戶政事務所申辦。

  • 民眾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大宗戶籍謄本,若出現「無法連上這個網站」的訊息,請民眾先檢查防火牆設定是否有開通6443Port。
  • 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
  • 前項資料,由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提供;其申請提供之方式、內容、程序、費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領者,必須在信函中說明利害關係之具體事實並附送其證明文件或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加蓋申請人印章。

必要時,應向申請人朗讀後,由其簽名或蓋章;其以網路申請時,應以電子簽章為之。 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醫療機構於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裁判確定後,應將該證明書或裁判要旨送當事人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若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和委託書。 搭乘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火車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國內線飛機者應檢附機票票根、電子機票與購票證明文件覈實報支。 民眾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大宗戶籍謄本,若出現「無法連上這個網站」的訊息,請民眾先檢查防火牆設定是否有開通6443Port。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申辦服務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之行動電話驗證欄位須輸入民眾的行動電話號碼,以利傳送驗證碼給民眾。 6.應備證件第4點所稱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係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戶籍謄本時,申請人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審核辦理,並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 若民眾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以自然人憑證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時,出現憑證驗證失敗,可請民眾檢視電腦之時間是否與國際時間有差異,若有差異,請將電腦時間調整與國際時間一致。 本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婚姻紀錄證明書、遷徙紀錄證明書或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前項申請人範圍、利害關係之認定、提供資料格式、申請時應備文件、查證方式、查證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因死亡、死亡宣告、廢止戶籍登記、撤銷戶籍、補領、換領或全面換領國民身分證者,原國民身分證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 二、換領: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或更換相片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本人不為或不能申請時,以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戶政事務所並應於登記後通知本人。 系統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驗證成功則可點選瀏覽明文資料,經驗證自然人憑證驗證無誤後,進行下載。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是什麼?

無正當理由,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醫療機構未依同條項規定辦理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差別: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但本人未婚未成年時,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之取得或變更之登記,得以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前項所稱現戶戶籍資料,指同一戶長戶內現住人口、曾居住該址之遷出國外、死亡、受死亡宣告及廢止戶籍之非現住人口戶籍資料;除戶戶籍資料,指戶長變更前戶籍資料。

如連續住宿1日以上者,另需檢附含入住及退住日期、每日住宿費用等明細資料;如無法提供每日住宿費用明細者,則每日補助額度將以住宿費除以入住日數之平均數計,且每日上限新台幣2,000元。 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學生證影本、租賃契約、里長證明、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已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即可。 學生本人、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證明文件(含在學證明)之影本。 戶籍法第48條及第79條規定,各項戶籍登記除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申請,其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請。 如未在前揭法定期間內申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處新臺幣300元以上900以下罰鍰;如經催告仍不為申請者,則處新臺幣900元罰鍰。 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每年編造當年畢(結)業及新生名冊,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戶籍謄本和戶口名簿都是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若戶籍資料無異動,新式戶口名簿記載內容和戶籍謄本是相同的,可用戶口名簿代替戶籍謄本。 不過,戶口名簿一戶只有一份,民眾多半會放在戶籍地,所以若剛好不在戶籍地,又需要戶籍資料的話,戶籍謄本就是很重要的文件。 民眾補辦國民身分證時,可以透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上傳相片影像電子檔,若於上傳時,出現規格不符情形,請民眾以小畫家點選「調整大小」,再點選「百分比」中之水平及垂直輸入100,將可使相片變大。 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按查詢後,因查詢畫面會停留在最下面,以致畫面出現空白,請民眾將畫面往上捲動,即可看到查詢結果。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自107年10月1日起取得梅花卡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檢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推薦理由書,由內政部函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同意推薦,如經同意,免提「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審查其資格。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戶籍登記申請須知

戶籍謄本是戶政事務所記錄的個人戶籍資料,如:出生、改名、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身分異動的紀錄,以及個人遷徙、領證紀錄等。 新式戶口名簿為電腦列印核發,登載現戶戶籍資料的現住人口及省略記事,並可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增加非現住人口或記事。 辦理電子戶籍謄本驗證時,若欲瀏覽明文資料,請於畫面「欲檢視詳細內容請使用滑鼠左鍵點選 瀏覽明文資料」,出現「驗證自然人憑證」之對畫方塊,請驗證人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自然人憑證IC卡密碼,按「確定」,始可進行瀏覽明文。 三、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得檢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戶籍地或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2、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但有特殊原因致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有困難者,得繳驗影本,並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及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有關辦理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若欲確認進度可撥打查詢電話,於語音系統輸入收執聯背面qr code左下方的數字,即為案件編號。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辦理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欲確認進度,撥打查詢語音系統需輸入案件編號,其案件編號顯示於收執聯上背面QR code左下方的數字。 國民身分證係不法取得、冒用或變造者,發現之機關(構)應函知原發證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註銷製發檔案資料。 戶政事務所依前條第一款規定逕為出生登記時,出生登記當事人姓氏,婚生子女,以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戶籍謄本申請資格: 申請戶籍謄本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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