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條款9大分析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危險程度降低的,保險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額退還未滿期淨保費。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且未依本條約定通知保險人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按其原交保險費比新職業或工種所對應的保險費率計算並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如第180日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當日的身體情況進行燒燙傷鑑定,並據此給付燒燙傷保險金。 如第180日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當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意外險條款

對因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發生的法律糾紛,保險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意外險條款: 意外條款

反之,若調換工作後收入鋭減,則要從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出發,考慮是否要下調部分保單的額度。 第十一條 保險人按照第十九條的約定,認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補充提供。 (三)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

一般保險計劃乃AXA安盛之產品而非滙豐之產品。 我們提供每年高達港幣20,000元的醫療費用保障,協助受保人意外受傷後康復,當中包括門診及住院醫療開支賠償(門診最高賠償額為每次港幣150元)。 另亦提供跌打費用賠償,每次最高賠償額港幣100元,每年最高為港幣1,000元。

意外險條款: 意外傷害保險

;若我們住院三天,雜費花了12萬,定額型醫療險只理賠3,000元住院,12萬雜費不賠,妳是否能接受呢? 所以重點規劃在醫療實支實付,兩家才能互相補足住院產生的病房費、手術費及高昂醫療雜費的問題。 《意外險示範條款第7條「除外條款」》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十九條 保險金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保險金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應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

根據國家規定未成年人身故責任,10歲以下賠付不得超過20萬,而10-18歲也不得超過50萬,除航空不受限制外,其他情況保額超過限額,按限額進行賠付。 意外醫療的保障的話,我們要注意其對於社保範圍以及就醫範圍的限制,一般在《意外醫療保險條款》,都會有明確的定義。 請注意,「意外萬全保」的保障範圍可能與您現有保障有所重複或超出您的需要,我們建議您將「意外萬全保」的保障範圍與您現有的保單作比較以防止保障重複。 意外險又叫做傷害保險、傷害險,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就會提供意外傷害保障、醫療補償或生活補助津貼,來彌補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我們亦推出全新的意外住院現金保障計劃,一旦不幸因意外而住院,我們將為你提供一筆過現金賠償,可作為到私家醫院住院的補貼#。

意外險條款: 責任保險

【燒燙傷】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燙傷,燒燙傷程度達到Ⅲ度,Ⅲ度燒燙傷的標準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後脱落。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意外險條款 第十七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

意外險條款

根據港鐵公司及機電署的資料,現時並沒有發現兩宗事故與車門金屬疲勞有關。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意外險條款 什麼時候才賠就是看你有沒有買到該項目,依照條款內合乎理賠項目就賠,不同商品條款都有些不同,還是要看條款。

意外險條款: 意外條款基本信息

立委劉世芳則認為,應也要針對身障或孕婦乘客提供專門志工或服務人員協助引導,且不單在台北站,常出狀況的月台也應該檢視、改善。 現今醫學科技進步的關係,針對癌症有許多治療,像是標靶藥物、免疫療法等等,目前以一次給付型成為現今的主流,一旦罹患癌症,這一筆錢可做為緊急預備金。 另外,機電署亦於去年12月抽查所有鐵路綫列車車門的維修保養程序、相關執行情況和維修保養紀錄,並抽樣檢驗列車車門。

意外險條款

(一)身故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意外險條款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自該事故發生日起下落不明,後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人按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後生還的,保險金受領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給付的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前保險人已給付第(二)、(三)款約定的殘疾、燒燙傷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應扣除已給付的保險金。

意外險條款: 意外險文號

例如,當事人可在合同約定因對方過失行為而迫使本方無法履行合同時,已方不負違約責任。 此類條款則因其照顧了權利義務的平衡性而可被採納。 此外,工作變動後,投保者還要留心原有的保單額度是否需要調整。 因為,若調換工作後,薪水增加幅度較大,那麼投保者應該考慮是否需要提高自己原有的保額,使得保障水準與自己的收入、能力以及家庭責任相匹配。

若有任何不滿,只需於接獲保單後15天內以書面通知並退回保單,如未有提出索償,該個人意外保險保單即會自動取消,已繳保費,亦可獲全數退回。 「多合一」意外保險能夠提供一筆過的傷亡賠償,通常都會保障基本跌打及物理治療等,但要留意有些保險公司的每天賠償額不高,部份不足港幣$100,甚至不包括門診治療。 購買意外保險前一定要看清楚保單條款,因為每份保單內容可能不同。

意外險條款: 商品資訊

保險拒賠的原因很多其實都在免責條款裡面規定了,但是很多人購買產品之前沒有仔細了解清楚,到了理賠的時候才發現得不到賠付。 註:此險種與醫療險最大不同處在於並不限制必須為住院或手術期間的治療費用,另外也不限制必須至醫院就醫。 意外住院病房保險金:因遭逢意外事故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病房,按實際住院天數乘「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給付。 註1:意外險所採用的是與『殘廢險』同一份「殘廢等級表」,不同的只是意外險限定意外事故造成,『殘廢險』則不限定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

  • 十、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電梯(包括電扶梯、升降機)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
  • 5、個體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事件三個要素,屬於意外事故。
  • 而此時,保險公司就會根據你買了多少保額,就來賠多少錢。
  • (一)身故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該事故身故的,保險人按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 因為,若調換工作後,薪水增加幅度較大,那麼投保者應該考慮是否需要提高自己原有的保額,使得保障水準與自己的收入、能力以及家庭責任相匹配。

前者一般法律都有明確規定;後者則一般由當事人自行擬訂或約定,如運輸合同中就有在大量的免責條款。 另外,本月12日和13日柴灣站和尖沙咀站分別發生「炒電梯」意外。 意外險條款 林世雄指港鐵公司在事發後,隨即安排註冊自動梯承辦商詳細檢查,發現兩宗事故均與乘客的鞋或衣物楔入梯級之間有關,稱港鐵會加強宣傳教育市民正確使用扶手電梯,避免意外發生。 你對保險的不安及困惑我們都懂,一起進到保險新手村,輕鬆看懂保險。

意外險條款: 意外險是什麼

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保險內容以保單及其條款記載為準,富邦產險保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決定權,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核保規則與保單條款辦理。 有關與滙豐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的金錢糾紛,滙豐將與您把個案提交至金融糾紛調解計劃;此外,有關涉及閣下保單條款及細則的任何糾紛,將直接由AXA安盛與您共同解決。 若您於中國內地因意外導致受傷,您只須於國內超過250間指定醫院出示 「中國住院按金保證卡」,便可入院即時接受治療,毋須預先繳付住院按金。 台鐵台北車站日前有身障乘客,因動線不良,導致連人帶輪椅摔落台鐵軌道上,所幸當時沒有火車經過。

  • AXA安盛將負責按保單條款為您提供保險保障以及處理索償申請。
  • 意外險要怎麼買兒童意外險,哪些值得買成人意外險,哪些值得買老人意外險,我推薦這幾款奶爸總結一、 意外險要怎麼買我們常說要提前購買意外險防患於未然。
  • 他續指,港鐵已就荃灣綫列車事故成立調查委員會,須於事故發生後兩個月內提交詳細調查報告,包括事故成因、改善措施及落實計劃。
  • 奶爸需要說一點,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的。
  •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 大多意外險只承保1-3類、1-4類,對於5-6類高危職業只能選擇專屬的意外險。
  • 港鐵一列荃灣綫列車,本月13日在油麻地站出軌導致車門脫落,去年12月銅鑼灣站亦發生車門脫落事件。

「意外」的定義,指的是外來、突發性、非疾病的事件,意外無所不在,而意外險,顧名思義就是保障意外發生時,所需支付的費用。 十、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電梯(包括電扶梯、升降機)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 所以在選擇一款意外險產品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免責條款,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相應的產品,避免在理賠的時候產生糾紛。 猝死其實是不屬於意外保障的範疇的,但有部分意外險是會額外附加猝死的保障的,但是大部分意外險對於猝死的賠付情形是比較苛刻的,都會有時間的限制的。 不同產品對於時間的限制都不大相同,但是對傷殘的定義所有的意外險都是相同的,都是按照國家《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來評定的。 若受保人因意外而永久完全傷殘或死亡,現金賠償額最高可達港幣一百萬元;若意外涉及私家車或您不幸在乘搭付費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時遭逢車禍,現金賠償額則最高可達港幣二百萬元。

意外險條款: 需要更多幫助?

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險人應該預料到的,但由於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修理線路,因不久恢復供電而觸電身亡。 另有一些事故雖是被保險人可以預見到的,但在客觀上無法抗拒或在技術上不能採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樓房失火,火封住門口和走道,被保險人迫不得已從窗口跳下,摔成重傷。 或者雖在技術上可以採取措施避免,但由於法律和職責上的規定,或履行應盡義務,不去躲避,如銀行職工為保護國家財產在與搶劫銀行的歹徒搏鬥中受傷。 十一、被保險人為住宅大樓管理單位時,於住戶或承租戶住、居所室內發生意外事故所致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失。 所以小檬建議大家選擇一年期意外險的原因除了長期意外險保費貴很多之外,就是因爲職業變更可能會影響投保和理賠。

而且除了1-6類職業,還有一類是拒保類,投保門檻更高,比如戰地記者、地下採礦等等,這種情況一般只能選擇不限職業的意外險。 意外險會對被保人的職業做出相關規定,大部分的意外險將職業劃分爲1-6類,級別越高,意味著職業的危險性越大。 意外險條款 意外險條款 但是一定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很多人以爲猝死是意外,但其實是由疾病引起的,所以正常情況下意外險是不保的。 被保險人犯罪行為:指可能造成意外傷害的犯罪行為,通常也要能科以刑罰的罪責才算(依據刑法)。 註:所謂的「必須住院」是指病情有住院治療的必要性,若主治醫師認為該病情沒有住院治療的必要性,是由病患”主動”要求自費住院,則不符合「必須住院」的要件,因此無法獲得理賠。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變更職業或工種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在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的,保險人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並按照接到通知之日退還原職業或工種所對應的未滿期淨保費。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危險程度增加但仍可承保或在拒保範圍內但保險人認定可以繼續承保的,保險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額增收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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