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所的人9大伏位

《瑜伽師地論》於隨煩惱心所,別說邪欲、邪勝解,總成五十三法。 心所的人 《成唯識論述記》說邪欲、邪勝解雖是隨煩惱,但體性乃屬「別境心所」之欲與勝解,通善、惡、無記三性,因此在隨煩惱中略而不說。 此處介紹《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和《大乘百法明門論》整理出來的體系〔51類心所法〕,大乘佛教通常採用此分類。 《甘露味論》承續《品類論》列舉了十大地法,十大煩惱地法,十小煩惱地法,十大善地法這四十類心所。

二者無記性,即受薰體性是無記,法體平等,不分善惡都能接納。 三者可薰性,受薰體性非堅密,有隙可乘。 四者與能薰共和合性,即能薰與受薰之間同時同處,不即不離。 在八個識中,只有阿賴耶識具備以上四個條件,所以可作受薰體。 四、理證: 理證是指「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二句。 第八阿賴耶識,行相深隱幽微,不但世間凡夫不能瞭解,即二乘聖者也難以通達。

心所的人: 大乘廣五蘊論講記-(一)心所法

二者有勝用,勝用就是作用力強,此有二種,一者是能緣的勢用,這是心及心所的作用,而色法無此作用; 二者是強盛的勢用,是「作意籌度」的作用。 心所的人 三者有增滅,其強盛的作用力高下不定,可增可減,方能發揮其作用。 四者與所薰和合性,即能薰與所薰同時同處,和合相應。 末那識唯執著自我,愛戀自我,故沒有嗔心所。 末那唯執我見,所以無疑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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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見分是主觀做能認識的主體,相分是客觀的所認識的對像。 而所謂「客觀」,並不在心識之外,仍是在心識之內。 原來我們眼識所見之境,是我們第八識的色法種子 (相分色) ,變成我們眼識的相分,因此,我們所看到之相,是八識種子變出出來的相,不是心識外的境相。 識變」、是唯識學中、是非常深奧難解的一部分,若要細說,幾個小時講不完。 簡單的說,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生起現行,這時以種子為因,生出現行的果。 此現行的果,就是第八阿賴耶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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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善心生起之際,也會忽然轉變為不善心或無記心。 而不善心生起之際,也會忽然轉變為善心或無記心。 心所的人 二、轉依: 第三句頌文:「圓明初發成無漏」 ,此是指第八識轉為大圓鏡初一剎那,前五識也同時轉為無漏的成所作智。 因為前五識是依五根而現起,而五根又是第八所變的相分。 心所的人 心所的人 在能變現的第八識未轉成無漏以前,其所變現的五根相分,當然不可能先變為無漏。 所以必須在第八識圓明初發,五根五識才能轉成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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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阿嬤返老的遲暮迴光叫人揪心,淡淡的哀愁慢慢湧上,接續是美麗的童話手法,一幕幕孫子為阿嬤找回愛人的過程。 至此,內心終能了然,作家的用心獨具,企圖在自己的土地,發展出屬於我們的生命綻放與凋零,還有土地孕育眾生的真實例證。 但隨著文字一點一點地走進阿嬤與小男孩的世界後,才發現在這個虛實交錯且充滿想像力的故事背後,訴說的其實是小野老師與家人的生命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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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常執斷,計一計異,是一個邪說充斥的時代。 心所的人 龍樹廣造論典,揭示「諸法性空」之義,破諸邪執,大成佛教空宗。 此宗是依龍樹的「中觀論」一書而建立的,後世稱之為「中觀學派」。

它既能夠警醒八識田中含藏的種子生起現行;又能讓已經生起現行的心趣向所緣境。 前者「警心為性」是它的體性;後者「令心趣境」是它的作用。 「作意」的警覺作用有兩種意義:一是心在未動之前(種子還沒有生起現行時),使心處在警覺的狀態,可隨時令它開始活動;第二是心已經生起活動之後,能夠使它立刻趣向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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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性染,故不與十一善心所相應。 末那不造善惡業,故無追悔心所。 末那不緣外境,不感身心重昧,故無睡眠心所。 心所的人 末那於意言境(意之所思)不起推度,故無尋、伺心所。 第七末那勢所緣的境,只是帶質境一種(不通於三境),它是以第八識的見分為所緣境,即是托第八識的本質境,變起自心中的相分,作為自己的所緣,所以名為帶質境。 換句話說,第七識的見分是能緣之心,第八識的見分為所緣之境。

這種能生起萬法的種子,在第八識中,是前念種子生後念種子,前滅後生,「自類相續,有如瀑流」,這叫做「種子生種子」 。 另一方面,某一類種子,在眾緣和合 (四緣具備) 的時候,能生起各自的果法,這叫做「種子生現行」。 當其生起現行之剎那,有強盛的勢用,剎那之間,再薰習各自的種子,這叫做「現行薰種子」。 被薰的種子成為新種子,則仍儲藏於第八中。 不過認真的說,所謂「現行薰種子」,是具有見聞覺知作用的前七識。

心所的人: 認識的過程

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 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於記憶。 :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顏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

  • 這五個別境是別別境界,各各有種種不同的境界。
  • 關於薰習,見本文第五講,即七轉識是能薰,第八識是所薰——接受七轉識薰習的受薰體。
  • 末那唯執我見,所以無疑心所。
  • 前七識雖然同稱轉識,但彼此間又有相生為依的關係。
  • 我們只要不攀緣外境,保持現量,不取行相,就不會讓「受」生起。
  • 比如五別境當中有一個「念」,「念」的境界叫「曾習境」,是曾經經過了的境界。
  • 上說:「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這樣看來,心、意、識三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

這部論把經裡講的心理的作用、活動等等,講得很清楚、很詳細,這跟現在的心理學也有一點相關。 講修行、修心,要瞭解心裡的許多問題,真正修行的時候這才能夠認識、知道在自己心裡面的是什麼,好的要發展,不好的要去除。 知道某一種心所,有什麼作用,這許多都是講修行,否則知道這些做什麼用呢? 修行時心靜下來了以後,要從它的性質和作用這兩方面去瞭解這心理上的事。 所以,下面解釋每一個心所,都是說以什麼為「性」、以什麼為「業」。 水野弘元、勝又俊教等佛教學者相信,心所的概念是在部派佛教時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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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直接的,因为狗、婴儿对看到的东西,根本不知道它们叫什么。 第二种认识方式:我在超市里,亲眼看到了可乐,亲口尝到了可乐。 我看到了那个红色、黑色,亲口尝到了那个酸酸、甜甜、有点苦的味道,这次的对可乐的认识,和第一次有什么不同? 这一次,我是直接体验到了可乐这件事物。 直接体验到了它的颜色、味道,此时我对它的认识,是直接的、非概念的,和第一种完全不一样。 一个事物的特征,是它与其它事物不同的地方。

這兩個都是「取境相為心相」的例子。 文中「安立境、分、齊、相」的意思,就是在取相之後,對於各種法、各種境界,我們要給予明確的定義,才不會互相混淆,所以才有了各種的名稱和言說。 這五種心所,能夠周遍三界九地,所以說它「遍一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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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想起來了,所以這個境界決定是曾經經歷過的境界。 比方我沒有看過收音機,也沒有聽過人家講收音機,第一次看到時,這個心不是「曾習境」。 從來沒有經驗過的,那個時候決定就沒有「念」。 凡是曾經經驗過的,我再去記念它的話,那就有「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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