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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是真實,譬如白相雖亦是牛,然非牛相,如是唯由現見真實,不可立安為真實相,亦違自許。 故說成立真實名言,顯然言竭,茲不廣破。 若修空者,所修無我空義非是現事,則許無分別識取非現事,尤為可笑。 總其修空異生之心,於無我境心未趣向,修空相違,若心趣向,其境定是現否隨一。 現證無我應成聖者,若許異生其無我義,是不現見,爾時唯以總相證無我義與離分別則成相違。 又加行道世第一法,尚須總相證無我義,而許現在初發業者,修習空性心離分別,最為相違。

有法乃是立敵二家,觀察能別法之所依必須兩家共極成故。 如其有法必須共許,如是其法亦須共許,取總無常莫取差別。 又於成立所立之前,於所立喻先須極成,如是中觀諸師,成眼等內處或色等外處,對他部宗立不自生及對自部實事諸師立無他生,取實眼等以為有法於自不成,取妄眼等以為有法於他不成。 捨此差別唯將眼色立為有法,是中觀師與實事師,觀察有無自生等能別法之所依,須二共許故。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共成之義,謂於敵者以何量成立,則於立者亦以比量而為成立。 入中論云:「若我少成實有事,如心應非不可說。」如犢子部許有實我,而不可說與蘊一異,破云─若是實有,當說與蘊或一或異─云於此中俱不可說不應道理,則不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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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還沒有手抄稿可看,只能聽MP3音檔,也發現有其他師姐準備消文時,是將消文內容事先翻譯,寫在紙張上照著念,我發現這樣太辛苦了。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則應以自己擅長的工巧技能,想辦法去賺了錢,然後去送。 或者只是說宣說正法――法施,而讓貧困及慳吝之人全都樂於行施。 或者曉得他又有錢、又俱信、又肯送,菩薩就教乞者前往這些人家求乞。 有施主佈施修福時,菩薩親自到他那裏,隨自己的能力歡喜地協助施主佈施。

正覺同修會這樣摧邪顯正的行為,並不是為了私利而與他人起諍論,純粹屬於護持正法之行,實際上是應當被讚歎的。 在琅琊閣此文章中批判正覺在積極摧邪顯正、護持正法的作為,有關這方面的辨正,在《正覺電子報》147期中的〈空谷跫音〉連載文中已有詳細之說明,諸位觀眾可以自行閱讀,這裡就不再多作說明。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歡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相似佛法——重蹈燈下黑之琅琊閣」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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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謂眼等十八界;界善巧者,謂知諸界從自種生,即知因緣。 處謂眼等十二處;處善巧者,謂知內六處為六識增上緣,知外六處為所緣緣,知無間滅意為等無間緣。 緣起謂十二有支;緣起善巧者,謂知緣起是無常性、苦性、無我性。 處非處者,謂從善善生可愛果是名為處,從不善業生可愛果是名非處。 此即善巧緣起,其中差別,此是了知各別之因。 又以此等作奢摩他所緣之時,謂於蘊等所決定相,任持其心,一門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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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喀巴大師說,從內心裡面已經佈施給他人了,而且他人已經產生“這是我的”想法時,我們以貪著自利的想法而去取用,所取的物質剛好滿足偷盜罪的價值,那就犯根本罪。 如果為了利益有情,所以我去享用他人的資財,以這種的意樂來受用,不會有所違犯。 光是破除慳吝,並不叫做圓滿佈施波羅蜜多,因為小乘阿羅漢斷除了一切煩惱,但還有煩惱的種子。 慳是一種貪心,貪心的種子完全徹底都斷除了,慳吝也就跟著斷除了。 不僅如此,須有佈施給一切有情的施心,才能圓滿佈施波羅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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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有二:一、推延懈怠,謂念後時有暇能修。 二、雖非如是,然於庸常諸下劣事,貪著覆蔽。 如《入行論》云:「說其所治品,懈怠耽惡事,自輕而退屈。」能生懈怠之因者,謂諸懶惰味著微樂,愛睡眠樂,不厭生死。 如云:「懶惰受樂味,愛習近睡眠,不厭生死苦,當生諸懈怠。」有釋前二句文,謂明如何生起之相。 精進差別分二:一、正明差別;二、發生精進之方便。 初中有三:一、擐甲精進;二、攝善法精進;三、饒益有情精進。

  • 我們都知道要究竟圓滿達成的是佛果,也曉得要發菩提心,乃至於要行六度萬行。
  • 故修無上瑜伽觀行師,雖不必生緣所有粗靜行相毘缽舍那及彼所引正奢摩他,然必須生一正奢摩他。
  • 菩薩們先以清淨的意樂,將自己所有的資具回向給了十方諸佛。
  • 若能破其一向不喜,則止其憂,由憂息故,瞋則不生。

故若時時憶念所緣,是生有力正念所須,於所緣境攝心不散而正觀察,是生有力能覺沉掉正知方便。 若謂此等皆是分別而遮止者,應知難生有力正念正知。 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謂:修愈久忘念愈重,擇法之慧日返愚鈍,有此多過,反自矜為有堅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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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安住在住心之上的時候,就有種種相應的微妙境界會出現,更進一步心慢慢地越來越寧靜,就會得到所謂的欲界定,那時候心裡就如剛才那種狀態,實際上只是欲界定喔! 再進一步叫未到地定,這時候會覺得眼前身體的質礙都不見了,好像空掉了,實際上這連根本定都沒得到,從這地方還要超越,才得到根本定,這個完全是共凡夫的。 大家跑到這地方來,一定要把以前內心的執著拿掉,告訴自己我是來學的,先把自己抽空。 不要像覆器的過失一樣,口要仰上;然後心裡不相應的邪執把它拿掉;再用心記住它,那個時候就有用了。 眼前花不了太大的功夫,將來能夠快速地成就卻完全靠這個,所以欲速要有正確的方法,否則結果是欲速而不達,非常可惜! 這段文告訴我們:單單修一部分是不行的。

譯者補充:法尊法師翻譯的《廣論》,確實是完全按照藏文原意而去翻譯的,我們在學習《廣論》的時候,一定要生起歡喜心。 因為沒有宗喀巴大師加持的話,他不可能翻譯得這麼殊勝,幾乎是把原文的意思,沒有任何缺少和添增地完完全全地翻譯成了漢文,這是值得我們隨喜的。 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法尊法師翻譯「精進」的時候,一直都翻譯成「勇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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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不被業和煩惱所操控,那麼今天即使遇到再多的緣,他人也都沒有辦法去造成對我們的傷害,他人就沒有辦法去造惡業,因為沒有圓滿的事、意樂、加行、究竟,他的惡業就無法圓滿。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他人的惡業會圓滿,主因是我們,因為我們被業和煩惱所控制著,由往昔惡業的緣故,促成了他人今天惡業的圓滿。 如果我們還一直在說:啊,這個跟我沒有關係,這不是我做的。

如是若僅怯弱而住,全無所益,反漸怯劣,故應善知諸能修證菩提方便策舉其心,則辦諸利如在掌內。 若為智者知道扼要,依於教理善為開曉,謂此雖是一分功德,然唯以此全無所至,果能了解意必怯退,是故能於一分功德不執為足,更求上勝及知須學無邊學處而無怯弱,極為稀少。 本為利樂諸有情故發菩提心,今於有情自獲安樂反起瞋恚;又云:唯願一切有情皆當成佛,今見彼等略有下劣利養恭敬,反生憂惱,極為相違。 故應於他幾大富樂,斷除嫉姤至心歡喜;若不爾者,則菩提心利樂有情唯假名故。 若能破其一向不喜,則止其憂,由憂息故,瞋則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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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不破執聲為常所緣之聲,然破彼執境之聲常無有相違。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故聖父子及此二論師之論中:「若自性有,若自體有,若自相有,若是實有。」其自性等應知如前所說,顯無彼之句義,當知亦是顯示無明所執之義無。 如理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違害者謂於名言所立諸義,雖名言量之所成立,然正觀察有無自性正理之識,於一切種定須無害。 若由彼理之所成立,是由自性成立為有,則違名言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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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第一九八頁有一句話:「現在於內與煩惱鬥」,這個「內」字就是要往內心看,不要老看別人不對,我們的煩惱都是這麼來的。 當境界現起,以前無始相應而轉的等流因果就現起來了,所以相應的你就愛,不相應的就瞋,這個都在癡相當中。 現在懂得了煩惱以後,當境界現起時,看看自己內心的狀態是與煩惱相應的,還是與出離煩惱相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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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要跟諸位菩薩一起來探討有關「布施波羅蜜」的相關法義,布施為六度之首,也是菩薩在積集福德資糧當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並且六度互攝,因此布施在六度的修學中是非常重要的。 如是最初自性精進,乃至最後清淨精進,皆得菩薩大菩提果。 菩薩依此所有精進,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能於無上正等菩提,速疾已證當證今證。 當知此中初自性忍,廣說乃至後清淨忍,如是能生廣博無量大菩提果。

如云:「此世隨惑轉,無能引自利,眾生非如我,故我應修此。」又此諸人於下劣業且勤不捨,我今此業能引妙果,何故不為? 如云:「餘當勤劣業,我如何閑住?」然修此二非輕懵他而自憍慢,謂應觀為可悲愍相,無慢雜糅。 由念我能,餘則不能,與慢相似假名為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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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進一步說,就是那些人,他不一定真正地調伏,就算、就算不是真正地調伏,何況他真正調伏,就算不是真正調伏,他也把佛法的種子傳播出去啊! 現在我關在這裡,我不能做,而他把那佛法的種子傳播出去,那不是正好做了你不能做的事情嗎? 所以我還是很尊重、還是很感激、還是很佩服他啊! 所以不管你站在哪一個立場上來說,你那個時候所應該注意的是:啊! 不過這裡有一點,就是我們真正要開口談戒的時候,這個要原則把握住,這個在任何情況之下,自己沒得話說的,這個原則要把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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