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必看攻略

其次,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災害補償以及勞工保險等權益,都準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 至於生活津貼,不同於一般受僱者是提供勞動力取得工資;技術生主要透過「學習技能」換取雇主所提供的「訓練內容」,因此所領取的生活津貼,需要另外在書面訓練契約中訂明,並將訓練契約送主管機關備案。 暑期受僱的工讀生(臨時工)工作時,和一般勞工一樣面臨相同的工作環境,為了保障工讀生的工作安全與維護其應有的權益,投保單位應依照規定在彼等到職當日申報加保,本局將自投保單位申報工讀生參加勞保生效之日起,同時納入適用就業保險,並開始計收勞工退休金。 投保單位如未依照規定為暑期工讀生(臨時工)辦理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本局將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罰則的規定,處以罰鍰,工讀生因此所受的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

另外公司的主管和同事的相處,不會因為是工讀生而有貶抑的差別待遇。 工讀生 有鑑於實務上事業單位常分不清楚「技術生」、「建教生」、「實習生」以及「工讀生」的差別,故針對重要事項逐一比較、整理列表,希望事業單位能了解四者差異,以免誤觸法令或是誤認了主管機關權限。 1、勞動契約係就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有關事項加以約定,可以口頭或書面為之,但為避免勞資雙方僅以口頭約定易造成爭議,宜以書面明確訂定。 若勞工權益有所變更,雇主應詳細告知兩者之差異,並取得勞工書面之同意。 四、明定實習時間(每日學習時間、請假或例假規定)、合約期限、實習內容、實習獎學金或薪資之給付、膳宿及交通、成績評核基準等項目。 I 建教生從事訓練活動時發生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建教合作機構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予以補償。

工讀生: 工讀生的工作內容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學生利用寒暑假或課業空檔安排短期工讀是普遍常見的現象。 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部分工時勞工」與一般勞工同享《勞動基準法》之保障。 工讀生在計薪方式上是屬於部分工時,是標準的部分工時勞工。

工讀生在工作期間如被雇主資遣,資遣預告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辦理。 依據同法條第2項規定,工讀生接到資遣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日期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其實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的差別,只在於工讀生通常是用「時薪」計算打工的薪水,全職員工基本上都是以月薪制為給付方式,除此之外,在勞基法中這兩者的權益並沒有不同。 因此許多全職員工應有的權益,像是勞健保、加班費、特休假或病假等規定,工讀生也一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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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讀生係年滿16歲以上之女性,依法雇主不得使其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1、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2、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不在此限。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可依該條相關規定,使女性於夜間工作。 至於其他法定有關女性之特別保護規定,女性工讀生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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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 工讀生也有勞健保嗎?打工勞健保扣多少?

(第1項)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第2項)。 違者依同法第79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凡受僱於公、民營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應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之比率(每月薪津扣0.5%)繳交職工福利金,並享有由職工福利委員會所辦理之各項福利措施。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因為打工和老闆(雇主)已形成一種「勞動契約」關係,若要離職(終止契約)是要通知雇主,其契約終止才會生效。 主要差異點在於雇主採用的計算方式(小數點)與主管機關要求不同,建議雇主若是採小數點方式計算勞工平日加班費,參考目前業界實務作法,直接調整成1.34及1.67作為計算加班費之標準,試算結果能略優於法規,較能心安不受罰。 如果休息日加班時數達 9-12 小時,工資要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二又三分之二,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2.67」。 如果平常日加班超過 2 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後面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x 1.67」。 如雇主本有常態性的勞務需求,與勞工協商每月固定出勤時數,並給付固定工資的話,屬於按月計薪形式,依照 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

工讀生: 工讀生與雇主必知:工讀生打工時薪、勞健保、加班費與特休規定(2023 最新)

青年學子打工時,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1955」勞工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勞動權益。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然而,相較於法律對建教生的權益保障;實習生不論是在訓練時間與費用、生活津貼及勞工保險等都沒有法律來具體規範,只透過學校與合作機構以簽訂書面契約的方面來處理。 不過,學生實習期間如果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的勞動力提供,則書面契約條款的訂定,應該要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工讀生 原則上工讀生與雇主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勞工保險的投保,則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辦理加保;至於受僱於未滿5人或不屬於強制投保的事業單位,雇主可以自願加保。 另外,除了生產育嬰相關假別、生理假及國定假日等跟全部工時勞工相同外;其他例如工資與特別休假,除依勞動基準法,並依照工作時間比例調整。

工讀生: 工作型態

勞工事假、普通傷病假,婚假,喪假期間,除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一)身心障礙者承保原則:依保戶身心障礙類別及投保險種、商品給付內容參考各險種審查程序提供核保承保條件;另對於身心障礙者之未承保案件,除以書面敘明未承保理由通知要保人,並提高陳報核定層級。 當我們希望資方能夠開給我們更好的條件時,我們有沒有細數手上的籌碼有多少? 如果我們沒有好好地蒐集自己的談判籌碼,我們在市場上的定位就是沒有能力的人,而沒有能力的人,在市場上自然沒有價值,自然在工讀跟實習的兩個選項中,我們常常只能夠讓自己成為「實習」的那一方。 我們常常認為主管要我們做的工作是沒有意義的,然而,那些事情真的是沒有意義的嗎? 很多時候,只是當下的我們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們判斷那些事情不過是打雜,沒必要認真看待,也沒必要多耗費心力;然而,我們卻有可能誤判了這件小事情的價值,它甚至可能是整間公司運作的關鍵也不一定。

三、實習式:學校依各年級專業課程需求,在不調整課程架構之前提下,使學生於寒暑假或學期中至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 許多人都認為,大學畢業後應該要找一份高薪且穩定的正職工作,一名男網友表示,今年已經30歲了,現在做的工作是兼職工讀生,且已經做了快要5年,因為工作輕鬆加上自由排班,讓他非常滿意,雖然月薪不到3萬元,但卻很夠用,「好奇30歲還在打工的人多嗎?」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 (三)保單銷售後電訪:對於高齡客戶投保,年繳保險費或單件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上之保單,需於契約撤銷期間屆滿前完成電訪作業,以確認其瞭解商品內容及投保意願。 (三)官方網站設有「公平待客原則」專區,增進消費者對臺銀人壽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之瞭解,進一步提升企業信任,並對內形塑「公平待客原則」之企業文化,同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有關高齡弱勢消費者權益之服務及保護意識,以維保戶權益。

工讀生: 工讀生 – 工作手冊

假設雇主要求工讀生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工讀生延長工作的時間連同其正常工作時間,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則不得超過46小時,工讀生如果因健康或其他正常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雇主也不得強制其工作。 I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提繳方式是用B全月工資總和,對照「勞工退休金提繳分級表」所對應的月提繳工資,以不低於6%的金額提繳。 如果雇主沒有提繳或沒有繳足的話,會被處應繳金額3%至1倍的金額,勞保局還可以就雇主欠繳的勞退直接送強制執行。 此外,2019年修法後,更賦予勞動部公布違法公司和雇主的名稱等資訊的權力。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 首先,我一直認為做人資一定要有「將心比心」的同理心,要站在老闆的角度、各部門主管的角度,甚至是員工的角度。
  • 1.本所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工作手冊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 勞保局強調,學生投入時薪工作,儘管是工讀生,領的是時薪,若其受僱的事業單位為強制加保勞保單位,雇主必須擔負起為其加保勞保的義務,若同一名工讀生兼了兩份工,則該兩名雇主必須各自為其投保和提撥退休金,「只要受僱從事工作,不論有幾份工作,所屬雇主都需為勞工加保勞保和提繳退休金」。
  • 今年九合一大選即將於本週六(11月26日)舉行,選舉日若上班,出勤與加班費應該怎麼算?
  • 2、凡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事業單位之部分時間工作者,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 依據同法條第2項規定,工讀生接到資遣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

暑期打工季節來臨,各投保單位於暑假期間僱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就)保。 又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工讀生 全時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於94年7月1日後,仍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且選擇適用新制,舊制年資應予保留,其如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自請退休)、第54條(強制退休)規定,可依第55條規定,請領退休金。

工讀生: 公司要找對事情讓你做,你的責任就是把事情做對

係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其金額由勞雇雙方議定,但雇主給付全時工讀生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自111年起為每月25,250元,每小時168元)。 從事部分工時之工讀生及工作者與雇主議定之工資(含例假日工資),亦不得低於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基本工資。 在學的工讀生,得比照「部分工時認定原則」之規定,視其每週工作時數、到職狀況,在工讀機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工讀生 每個工作日到工者,無論每日工作時數若干,均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滿 12 小時以上(含 12 小時),視同專任員工,應由工讀機構為其投保。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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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事部分工時之工讀生及工作者,如其工作時間超過約定之工時而未達勞動基準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之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超過該法所定正常工作時間部分,則應依上述規定辦理。 工讀生 但月薪制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是指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基準者,如果勞工同樣是每7日休息2日,但每日工時未滿8小時之情形,則可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 相關規定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8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工讀生: 外國電影明星來台代言 勞動部:不用申請工作許可

對此,有網友認為,「自己做的開心就好了啊」、「活得快樂最重要」、「每個月能存1萬5已經贏很多人了,我身邊一堆月光族,月底還要借錢吃飯」。 也有過來人分享,「我在工廠,也是工讀生算時薪,週休二日,一到四加班,禮拜五五點準時下班,月薪35K」、「之前去宜得利實習,遇到蠻多PT都是30幾歲的」。 臺銀人壽建立重視顧客權益及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111年度高階主管年度會議臺灣金控魏江霖總經理 (前中)、臺銀人壽劉玉枝董事長(前排左四)、臺銀人壽周園藝總經理(前排右四)與臺銀人壽高階主管群於公司公平待客看板前合影,強調落實執行之決心。

工讀生: 資訊分類清單

而受僱於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或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事業單位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得自願加保,惟該單位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其僱用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亦應辦理加保。 工讀生 2、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工作),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均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其他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也建請雇主參照該法辦理。 一、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工廠、公 司及行號等之部分工時勞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至於僱用勞工未滿5人及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 業以外事業單位之部分工時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得自願加保。 惟雇主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其僱用之部分工時勞工,亦應辦理加保。

以今年的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來看,部分工時勞工的投保級距區分成11的等級,雇主應按照其實際領到的每月薪資總額來對照應投保在哪個級距,避免有高薪低報的情況。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工讀生 違者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勞工工資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亦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或賠償金之用。 違者依同法第78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工讀生: 部分工時人員、工讀生、時薪人員可請的婚、喪、事、病假,有哪些規定你要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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