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10大優點

若您的瀏覽器無法支援Javascript,社群分享功能不能使用,但不影響您瀏覽網頁。 時時以民眾福祉為念,親切提供服務;對人民之需要及所遭遇之困難與問題,以同理心及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增進人民信賴感。 並培養人文關懷與多元文化素養,以寬容、民主的態度,讓族群間相互尊重與包,社會更加和諧。 以廉潔、公正、行政中立自持,自動利益迴避,公平執行公務,兼顧各方權益之均衡,營造全民良善之生存發展環境。

  • 本校寒暑休規劃方案自111年12月7日起施行,另配合前揭方案之施行,約用人員彈性休假方案於112年3月1日起停止施行,停止施行前已核給之彈性休假日數,可使用至特別休假屆期日止。
  • 27年春,中央頒布抗戰建國綱領,曾專條揭示改善人事管理,本部為強化管理機構,議設人事司,訂定「財政部處理人事暫行辦法」於28年1月5日公布施行。
  • 6.校級教學及研究中心、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 組織編制、約聘僱計畫、分層負責、職務歸系、人事人員管理、任免、遷調、任用計畫、約聘僱﹝用﹞人員進用及其有關事項。

人事工作乃支援教學之服務性工作,期能建制一個可供創造教育事業之集思場所,更是發展個人潛能之最佳諮詢工作坊。 期許本室人事業務以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待遇福利等四大工作為中心,讓學校之組織氣氛融圓、教職員工工作士氣高昂, 俾達成學校之目標。 27年春,中央頒布抗戰建國綱領,曾專條揭示改善人事管理,本部為強化管理機構,議設人事司,訂定「財政部處理人事暫行辦法」於28年1月5日公布施行。

人事室: 人事業務相關資訊系統

9.藝術學院、音樂學院(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人事室 本校人事室係依人事管理條例暨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要點之規定設置,置主任1人,組員1人,依據人事相關法令辦理本校人事管理事項。 希望透過資訊網路的發展,提供同仁快速精確的人事訊息並簡化校內相關人事作業流程,提昇人事業務服務效率,以前瞻且有效能的人力資源策略規劃,注重績效管理及人力專業知能的提升,以人力資源理念提供優質、精緻的創新服務。

有關提薦教育部於112年春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 本校寒暑休規劃方案自111年12月7日起施行,另配合前揭方案之施行,約用人員彈性休假方案於112年3月1日起停止施行,停止施行前已核給之彈性休假日數,可使用至特別休假屆期日止。 運用有效方法,簡化行政程序;研修相關法令、措施,力求符合成本效益要求,提昇決策品質;以對的方法,做對的事;明快、主動、積極地發揮執行力,以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達成施政目標,提昇國家競爭力。 2.協助聘書、年資加薪通知書發放及資料整理(含法規彙編抽換及應聘書、年資加薪簽收單、兼職清查等回收)。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

人事室: 人事資訊

2.教育學院、科技與工程學院(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財政部所屬關稅、鹽務、貨物稅及直接稅等機關均設有人事管理機構,如民國37年前,海關總稅務司署設人事科;鹽政總局、稅務署、直接稅署、各區貨物稅局、各區直接稅局設人事室;各直轄貨物稅及直接稅局設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各縣市貨物稅分局及直接稅分局設人事管理員。 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本部及所屬行政機關組織法奉總統101年2月3日令制定(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102年1月1日生效,相關人事機構均配合調整設置。 6.理學院、文學院、運動與休閒學院 (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6.校級教學及研究中心、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人事室

本校人事室秉持廉正、專業、效能、關懷之理念,清廉自持,潔身自持,不收受不當利益,並主動利益迴避;誠信公平執行公務,以兼顧各方利益之均衡,營造全校良善之生存發展環境。 以謙虛的態度,終身學習,積極充實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並熟悉主管法令及相關政策措施,以提供同仁優質的服務。 運用有效方法,簡化行政程序;研修相關法令、措施以符合成本效益要求;發揮執行力,以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達成政策目標。 時時以同仁福祉為念,親切提供服務;對同仁之需要及所遭遇之困難與問題,能以同理心設身處地著想,並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以增進其利益。 1.辦理本校行政人員訓練及進修(含規劃辦理年度訓練計畫、志工訓練、人事人員訓練、核心職能訓練等)業務。

人事室: 人事室成員與職掌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考試院民國111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查照。 為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並利本校教研人員於研究計畫案未如期獲核定時,計畫所屬人力之進用,自即日起辦理措施如下,並同時取消切結加保作法。 人事室 3.各學院之教職員差勤管理、出國計畫表、假單、差旅費、加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等公文、每月線上填報赴大陸地區統計表。 2.行政單位行政人員(含職員及約用人員)之任免、提敘、遷調案及動態送審(含技術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 1.藝術、運休、國社學院專任教研人員員額申請、聘任、敘薪、升等、送審、續聘、停聘、解聘、不續聘及學術倫理案件。 本室期許以廉正、專業、效能、關懷之核心價值為目標;以維護同仁合法權益、以建立校園和諧關係、以不斷行政革新、以更經濟有效的組織與人力為方法,促進校務發展,俾提昇人事服務效能。

人事室

實踐終身學習,時時創新,保持專業水準,與時俱進,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務。 收到您的報名資料後,我們將依據甄選簡則審核您的報名資料是否完整,並將符合初選資格者公告於本院徵才資訊網頁。 請於簡則公告之時間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參閱您是否符合初選資格,如通過請攜帶身分證依公告之初選時間、地點前往參加甄選。 2.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助教(含約聘教師、專案教師、講客座教師及校內合聘教師等)續聘檢討及聘書之繕發。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人事室: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組織編制、約聘僱計畫、分層負責、職務歸系、人事人員管理、任免、遷調、任用計畫、約聘僱﹝用﹞人員進用及其有關事項。 1.編制內教職員、編制外講座教授、客座人員、專案教師(研究人員)、約聘教師報到及離職。 人事室 1.約用人員人事資料管理、報表、報到、離職手續及開立服務證明及試用期滿測試。 有關高雄巿政府工務局、水利局、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與高雄巿空中大學共同錄製Podcast節目-「性平之聲」,並置於多元播放平台一案,請同仁踴躍觀賞,請查照。

本校公保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12日起至10月26日止,請踴躍上網填寫「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111年第4季服務滿意度調查」。

人事室: 機關資訊

教育部補充修正「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藝術文憑第1點規定之文字,並於111年1月28日再次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更新公告。 3.本局暨學校約聘僱職務代理計畫核定、進用、考核(半年報)及名冊備查(含年度約聘僱)等相關事項之核辦。 教育部函以,「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第6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面對21世紀全球化競爭與資訊科技快速發展的時代潮流,國內、外政經環境情勢瞬息萬變,民眾對於政府功能與角色的期待愈益殷切。 請先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參閱各職缺之甄選簡則,簡則內容包括該職缺之工作內容、甄選資格、必備應徵證件、報名注意事項及相關附註說明,詳閱簡則後請下載該職缺之甄選登記表及信封封面,填妥各類甄選登記表後,於截止期限內親送或以掛號郵寄達本院人事室即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同仁參考運用。 2.文、音樂、管理等學院專任教研人員員額申請、聘任、敘薪、升等、送審、續聘、停聘、解聘、不續聘及學術倫理案件。 勞動部辦理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各教師如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擔任勞動教育種子教師,可向該部提出申請。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民國111年9月23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轉知】銓敘部有關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5款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者得否於留職停薪期間另從事非屬該等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一案。

人事室: 人事人員專區

30年1月復根據國民政府中央之各機關人事管理暫行辦法,訂定「財政部人事司組織規程」,同年6月1日設置人事司,此為財政部設置人事專責單位之始。 人事室 32年9月依國民政府核准施行之「財政部人事處組織規程」,將人事司改組為人事處,內設4科。 人事室 政府遷臺後,財政部依行政院39年4月22日院會決議,將人事處改為人事室,至52年人事室再改組為人事處分設3科辦事。 釐訂、執行、宣導各項人事規章,並依據人事規章辦理教職員工之聘任、敘薪、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差勤、福利、保險、退休、撫卹等業務。 4.行政單位、管理學院 (含院系級教學及研究中心)之產學合作計畫人員人事管理(含博後、聘任、差勤、待遇、離職、服務證明、服務證及、專任助理資料建置)。

  • 財政部所屬關稅、鹽務、貨物稅及直接稅等機關均設有人事管理機構,如民國37年前,海關總稅務司署設人事科;鹽政總局、稅務署、直接稅署、各區貨物稅局、各區直接稅局設人事室;各直轄貨物稅及直接稅局設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各縣市貨物稅分局及直接稅分局設人事管理員。
  • 本室期許以廉正、專業、效能、關懷之核心價值為目標;以維護同仁合法權益、以建立校園和諧關係、以不斷行政革新、以更經濟有效的組織與人力為方法,促進校務發展,俾提昇人事服務效能。
  • 請於簡則公告之時間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參閱您是否符合初選資格,如通過請攜帶身分證依公告之初選時間、地點前往參加甄選。
  • 1.編制內教職員全民健康保險(含二代健保業務綜整)及教師因公出國綜合保險事項。
  • 本校人事室係依人事管理條例暨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要點之規定設置,置主任1人,組員1人,依據人事相關法令辦理本校人事管理事項。
  • 本室於依法行政前提下,善盡幕僚職責,維護同仁合法權益,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經由強化專業知能訓練與服務態度,提昇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以良好的服務品質,建立民主、和諧、效率、廉潔之校園文化。
  • 時時以同仁福祉為念,親切提供服務;對同仁之需要及所遭遇之困難與問題,能以同理心設身處地著想,並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以增進其利益。

1.編制內教職員全民健康保險(含二代健保業務綜整)及教師因公出國綜合保險事項。 2.教育學院、科技學院、行政單位專任教研人員員額申請、聘任、敘薪、升等、送審、續聘、停聘、解聘、不續聘及學術倫理案件。 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作業,自88年7月1日承受原臺灣省政府財政廳人事室人員,以另訂暫行編制表方式予以容納,並均暫在本部中部辦公室辦事。

人事室: 業務Q&A

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聲明: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本網路資訊之內容供人點閱。 但以網路搜尋或超連結方式,進入本醫療機構之網址(域)直接點閱者,不在此限。 人事室 本室於依法行政前提下,善盡幕僚職責,維護同仁合法權益,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經由強化專業知能訓練與服務態度,提昇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以良好的服務品質,建立民主、和諧、效率、廉潔之校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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