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排氣量 3,000 立方公分之小客車(稅額15,210元) ,每年仍應繳納3,980元差額稅款。 但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所有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車輛,經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3輛之限制。 離島車輛免稅申請排除受理,請逕向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鄉市公所臨櫃申請。 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或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受災戶之相關證明文件。 ●車輛已賣給他人,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車輛資料仍為原車主之名義,將以原車主為課徵對象。 3.適用離島免稅車輛,如託運至臺灣本島未於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當地使用者,應按實際使用日數隨課開徵。 但從104年1月1日起,以2,400立方公分以下車輛之稅額限額免稅,超過2,400立方公分車輛須補差額。 如對本決定書不服者,應於收受本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如係利害關係人則自知悉時起30日內),檢送訴願書及本復查決定書影本至本處,由本處層轉訴願管轄機關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使用牌照稅法: 財政部及所屬機關 為實現綠能產業創新,並持續鼓勵民眾購買低污染車輛,行政院院會今(4)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5條修正草案,針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4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中華民國 82年7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703號令修正公布刪除第35條 、第3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依第25條規定加徵滯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