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6大優勢

此外,國防部亦已將「救災」納入國軍正常任務,強化「國軍救災機制」與整體編裝,使能在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下,於第一時間投入災害救援,以使人民生命財產獲得充分的保障,並展現國軍與人民同舟共濟、軍民一體的精神。 就國防資源而言,國防人力朝募徵併行制方向規劃;國防財力秉持「精實節約」原則,考量建軍備戰優先順序,妥適財力分配,以有效支援建軍備戰;國防物力本諸「國防民生合一」政策,厚植國防科技能量於民間,以達成國防自主之目標。 國防部 圖文:福利站留言抽好禮 為慶祝國軍福利事業管理處59週年,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現正推出「國軍福利站-留言抽好禮」活動,即日起…

2021年3月25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組改法案,其中後備動員制度為統合、提升動員整訓及調度量將增設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 2021年6月9日,修正公布《國防部組織法》,新設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移編至全民防衛動員署,資通電軍指揮部改為直屬國防部。 一刀一槍指揮刀與步槍代表陸軍執干戈以衛社稷、兩者合一為陸軍的象徵船錨代表海軍與海軍陸戰隊,海軍同舟共濟、團結合作也是海軍的象徵。 國防部 飛鷹雙翅由於飛鷹是飛行速度最快、膽量最大的鳥類,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空軍都用飛鷹當成象徵,在空軍軍徽的飛鷹代表「有我無敵,冒險敢死」之精神。 三軍軍徽結合代表陸、海、空之軍人,聯合捍衛中華民國主權與保衛疆土,對抗外來敵人。 國花梅花克服惡劣環境、堅忍不拔之精神,代表國軍軍人有克服自然堅忍不拔之毅力,為救國戰勝一切的本能,贏得最後之勝利。

國防部: 國防部政風室首頁

1929年3月馮玉祥稱病呈請辭職,鹿鍾麟任軍政部政務次長、代理軍政部部務。 最緊要者,實非建立全民國防共識莫屬,藉國家總體戰力的發揮,做好全民防衛動員,凝聚人民抗敵意志,發揮軍民整體力量,以保家、保產、保鄉,進而維護國家安全、生存與發展。 徐世江,〈國民黨政府軍事整編改制的內幕〉,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中華文史資料庫》,第6卷政治軍事編(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96),頁165-168。 傅正誠視導新竹後備旅 國防部 勉強化戰技發揮專業 (軍聞社記者吳柏融臺北9日電)後備指揮部指揮官傅中將日前由相關業務主管陪同,視導新竹後備旅,實際了解… 十軍團:101旅役男搶救不治 配合檢警調查 (軍聞社記者葛芃欣臺北9日電)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日表示,轄屬101旅軍事訓練談姓役男於7日部隊起床…

  • 就國防資源而言,國防人力朝募徵併行制方向規劃;國防財力秉持「精實節約」原則,考量建軍備戰優先順序,妥適財力分配,以有效支援建軍備戰;國防物力本諸「國防民生合一」政策,厚植國防科技能量於民間,以達成國防自主之目標。
  • 此外,國防部亦已將「救災」納入國軍正常任務,強化「國軍救災機制」與整體編裝,使能在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下,於第一時間投入災害救援,以使人民生命財產獲得充分的保障,並展現國軍與人民同舟共濟、軍民一體的精神。
  • 行憲後分別於1947年、1954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國防部組織法》,但均以未能適應戡亂機宜為由退回;直至1970年立法院通過《國防部組織法》後,才完成法制化。
  • 三軍軍徽結合代表陸、海、空之軍人,聯合捍衛中華民國主權與保衛疆土,對抗外來敵人。

蔣介石又同意參造魏德邁提出的國防體制藍本,但表示「大元帥暫不必提,仍用主席名義也可」。 30日,陳誠主持的軍制改制籌備會議在重慶召開,參加者計有林蔚、劉斐、劉士毅、袁守謙、秦德純、陳良、王叔銘、劉詠堯、錢卓倫、方天等人。 幾經討論,陳誠等人終於在1946年1月底確定初步方案,試圖建立一個中美混合式的國防體制架構。 國防部 國防部本部大樓的部分,因原承包機電工程的榮電公司發生財務問題,後改由城安新科技接手,延後至2014年7月10日完工,同年12月8日正式遷入,同年12月27日完成落成啟用典禮。 目前的本部位於大直「博愛營區」,與鄰近的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圓山指揮所、衡山指揮所等單位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國防指揮中心。

國防部: 軍事法院

1925年,國民政府成立,同時設置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為最高軍事機關。 1928年10月,國民革命軍北伐勝利後,軍事委員會停止運作,所轄事務分別移交由行政院管轄的軍政部、海軍部、參謀本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辦理。 在中國陸軍總司令部按造美制編組後,美國方面仍欲更大範圍地改組國民政府的國防/軍事體制架構;惟國民政府方面認為茲事體大,無法輕易做出決定。 從日記史料看來,國民政府當局在抗日戰爭結束前後確已進行一系列的國防/軍事體制架構研究。 例如,1945年1月25日,軍政部長陳誠自記,奉命於部內成立整軍建軍研究會,研究今後整軍建軍方案。 10月,《大公報》社披露了中國陸軍總司令部美籍參謀長,兼美軍在華作戰司令部司令官麥克魯(Robert B.McClure)之建議,謂國軍應成立一元化軍事機關,名稱可為國防部,下轄陸海空及供應部門。

中華民國國防部為中華民國軍事及國防事務之最高主管機關,負責統轄中華民國國軍各部隊。 國防部 除了國防部本部之外,下轄參謀本部、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政治作戰局、主計局、軍備局、軍醫局等軍事機關/機構,以及所屬業務與學術單位。 並於部外設立行政法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 國防部是行政院下的所有部門裡唯一一個有設置副部長、及未設政務次長的部門。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及《國防法》的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國防部: 軍事機關

2012年10月5日,空軍司令部遷入新址大直「忠勇營區」啟用;位於臺北市仁愛路的空軍總司令部舊址(仁愛營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55號),先由空軍保修指揮部與空軍儀隊使用,後由行政院接管,2014年11月10日被臺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 綜觀近年來,國防部在軍事專業的考量下,不斷盱衡內、外環境的變遷,配合國家安全戰略的調整,並於兼顧民意需求,積極進行國防組織再造;同時亦在前瞻敵情威脅與作戰需求、結合國軍建軍願景、考量資源條件與提升聯合作戰效能等前提下,厲行軍事事務革新與精進。 所追求者,不外乎建構一個權責相符、專業分工與高效率的國防體制,以達成國軍使命,不負國人的期盼。 2014年12月8日,國防部部址從忠愛營區遷至博愛營區;同年12月27日,博愛營區落成啟用,忠愛營區原部址由後備指揮部、國防安全研究院使用,博愛第一、第二與採購大樓移撥法務部。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部址設於臺北市博愛特區忠愛營區(日治時代臺灣軍司令部位址,今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當時在博愛特區另有貴陽大樓、博愛大樓等辦公廳舍。 此時的國防部各單位長期散駐於臺北市內各地辦公,工作協調不便,亦不利戰時指揮管制。 博愛專案分為三個分案,包括國防部本部主體建築的「博愛分案」、空軍司令部新址的「忠勇分案」、及新建國防大學主校區的「率真分案」。 「博愛分案」和「忠勇分案」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大直三軍大學舊址,「率真分案」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懷生機場原址。 而參謀總長是掌理軍令系統的最高長官,相當於軍令(二級上將)「副部長」,依法為國防部部長之軍令幕僚長。

國防部: 組織

1950年3月,國防部在臺北進行較大的組織架構、人事改組。 1932年1月,為統一軍政系統,國民政府恢復軍事委員會,蔣中正為委員長兼參謀本部參謀總長。 1935年重新頒布了軍政部組織法,軍政部隸屬於行政院,掌理全國陸軍行政事宜。 國防部副部長高於其他部會的政務次長,依功能得分為軍政(二級上將)、軍備(二級上將)各一位,但正式職稱均為「副部長」,其中軍政副部長原本是由文人政務官或退役將官出任,但從李喜明海軍二級上將就任後才改成現役軍人。 該地原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校址,中國抗日戰爭後改為國防部本部所在地。 國防部 中共建政後,先後為華東軍政大學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佔用,現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總部機關所在地。

國防部

據先後擔任軍事委員會銓敘廳科長、國防部第一廳科長等職位的徐世江所述,自抗日戰爭中後期起,史迪威、魏德邁等人業已建議改組軍事委員會,實行新軍事體制。 國防部 1945年10月,何應欽向蔣介石條陳「軍事改制,勢在必行」,建議仿照美國體制,結合國情,撤銷軍事委員會,成立行政院國防部,藉以還軍於政,國府主席則兼任大元帥指揮陸海空三軍。 魏德邁亦致信蔣介石稱:「今後貴我兩國長期協作,軍事體制必須緊密配合,達到中美國防體制一元化」,並提出新國防體制藍本,隨函供參。 不久之後,蔣介石做出回應,手諭軍政部長陳誠、次長林蔚著手組織復員整編委員會,研議軍事改制問題。

國防部: 後備軍人網路服務臺

行憲後分別於1947年、1954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國防部組織法》,但均以未能適應戡亂機宜為由退回;直至1970年立法院通過《國防部組織法》後,才完成法制化。 2006年2月,國防部將各軍種總司令部改為「司令部」,總司令更名為「司令」。 2008年11月1日,聯合後勤司令與後備司令的軍銜從二級上將降編為中將。 2010年3月1日,成立「國防智庫籌備處」,規劃成立國防部專屬智庫。 國防部前身,可追溯至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時,南京臨時政府的中華民國陸軍部和中華民國海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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