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介紹

【三分鐘帶你瞭解「一例一休v.s.兩個例假」】 – 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KMT 一例一休 Official Webstie. 2017年2月21日,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笑稱,新款iPhone將於本年下半年登場,「現在技術人員非常忙碌,根本無法一例一休,好在實驗室不在台灣」。 2017年3月17日,勞動部預告增刪《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6條,擬將特休給假方式改為「周年制、曆年制、年度會計制」三軌並行;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現在還在預告期間,尚未確定施行日期。

一例一休

林全說,修正《勞動基準法》,目的是希望勞工勞動條件變好,雇主多僱用勞工,可解決失業率問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工時減少後要維持生產力不變,只好多僱用勞工、多付加班費,結果會漲價;企業員工分紅可能比以前少、調薪空間變小等,都是考慮市場現實、必須要做的局部改變。 2016年12月2日,立法院會議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開始便提案將一例一休及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排入討論議程第一案,意圖挾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此案。 2016工鬥連線等勞工團體一早便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抨擊民進黨「左手拿勞工選票,右手拿資方的錢」。 中午休息時間,勞工團體聚集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欲返回立法院,繞經人潮最多的青島東路側門,與勞工團體爆發激烈推擠衝突,一度被人潮推倒在地,後續在優勢警力的反制與戒護下才突破人牆、返回立法院。 柯建銘返回立法院後宣稱「台灣民主輓歌已經響起」,其他民進黨立委則給柯建銘英雄般的掌聲。 一例一休上路後,許多工商團體、企業、公司行號認為法條過於僵化,造成(如遇淡、旺季時期)作業上無法調整,與實際情況脫節而反彈聲浪四起;有背景有財力的資本家等人,紛紛透過媒體或政治管道,向執政者喊話或甚至施壓。

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2016年12月6日深夜,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突襲總統官邸,在官邸大門噴漆「砍假總統」、「民主資進黨」抨擊民進黨靠攏資方,並宣告徹底與民進黨決裂。 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發表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但批踢踢網友翻出2008年11月6日蔡英文在facebook官方專頁聲援野草莓學運、批評馬英九的文章〈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 才是最大暴力〉,諷刺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網友也紛紛上蔡英文facebook官方專頁「朝聖」瀏覽該文。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說,民進黨曾經稱讚這群勞工朋友是「民主的捍衛者」,暴力為民進黨所用就是「抗暴」,暴力不為民進黨所用就被民進黨譴責,「雙重標準髮夾彎真好用」。 2017年10月30日,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勞動部法規會委員邱駿彥參加勞動部法規會委員會議,外聘委員都認為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不可行,會議主席、前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一定要通過」。

2022年11月3日,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創盟理事長陳致曉表示,蔡英文每逢選舉就打出「抗中保台」牌來掩蓋蔡英文政府施政問題,包括近年全台灣因土地徵收受迫遷的人數不斷增加、房價高漲、房地產炒作掏空經濟、《勞動基準法》修惡、低薪過勞成為常態;青年人才持續流失、只能赴海外工作,全因政府帶頭採取剝削式的經濟政策掏空台灣。 2017年3月14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表示,當時勞團反對用一例一休砍掉7天國定假日,因為一例一休發生很多問題,不只工人的上班有問題、公司排班也有問題;既然林明溱不玩一例一休,「就要回復7天假,勞工才不會兩頭落空」。 2017年2月21日,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2016年《勞動基準法》修法時,民進黨版的一例一休最溫和、理性;如果通過時代力量或國民黨要求的兩例假,造成休假不一致繼續存在,台灣經濟傷害更大,就完蛋了。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 但前述例假調整、工時帳戶……等彈性,均非由雇主單方面就可決定調整,而是需經由工會同意,如公司沒有成立工會,則應經勞資會議通過。 2017年10月31日,一例一休實施未滿一年,勞動部即預告將再次大幅修訂,釋出主要修法方向,對一例一休之諸多項目大幅鬆綁,勞工團體認為該修法方向將造成勞權大幅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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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溫朗東諷刺,七休一在國民黨執政下的《勞動基準法》只活了二年就夭折,民進黨執政只花一年多就讓七休一回棺材,「勞工果然是蔡英文心中最軟(土深掘)的一塊」。 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 2017年3月2日,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苗博雅說,蔡英文曾經承諾縮短勞工年總工時、全面實施周休二日,但蔡英文政府執政後向資方妥協,一例一休還要砍掉七天國定假日。 2016年10月3日,蔡英文在總統府召開首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討論一例一休修法,希望凝聚共識,力拚本年底前完成《勞動基準法》修法。 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出席者包括副總統陳建仁、行政院院長林全、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邱義仁、高雄市市長陳菊、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陳俊麟等。

「一例一休」之中的例假日不能出勤工作,必須強制休息;休息日則可經協商讓勞工出勤,但需支付加班費(或經勞工同意予以補休),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並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另,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屬於加班工時,必須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2017年5月1日,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兼2017五一大遊行總領隊莊爵安表示,蔡英文政府執政將滿一週年,勞工相關政策與立法皆偏袒資本家,例如一例一休、硬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例一休本意是避免勞工過勞,政府卻又鼓勵雇主濫用變形工時與責任制。 2016年11月17日,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及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太過急躁,未事先與勞工團體溝通,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 2017年5月1日,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憑「素樸的正義感」推動週休二日政策,但是基本價值不堅,左右搖擺,「猶如父子騎驢般進退失策,讓這次工時改革紛擾不停」;落實與先進國家接軌的週休二日政策,創造勞方、資方、政府三贏的工時改革,蔡英文政府才有可能贏得全民的信任與支持。 2017年3月14日,南投縣縣長林明溱表示,要求南投縣政府法務人員找出相關法令讓南投不用施行一例一休,「被糾舉沒差,不被抓去關就好」。 林明溱並表示,觀光是南投的命脈,南投各遊樂區過去都給員工彈性休假,每年5月、6月和11月淡季員工都在放假、只有周休日上班,寒暑假旺季則是全員上班,勞資雙方早就有一定的默契。

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到底怎麼算?排休最多只能隔6天嗎?重點不是休假間隔,而是禁「連續7日以上出勤」|勞動部百問百答

最后开会仅16分钟,“召委”陈莹就宣布全案审查完竣,顺利通过初审,且陈莹仅花1分钟就完成提案宣读,引起热议。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6日痛批,“卫环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中指提案“均经在场‘委员’无异议通过”,“是当大家都聋了吗? ”最后该案仍在一阵混乱中完成初审,引来国民党团与时代力量党团强烈不满,严正抗议会议无效。 2017年4月24日,國立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大任說,一例一休影響勞工對所得的預期,有勞工面臨老闆不讓加班的情況;年金改革是年輕人看到基金要破產,會影響到對未來所得的看法,待退休者不敢退,已退休者因面臨退休俸減少而不敢消費。

  • 其中,有53%的勞工是「有給加班費或補休就加班」,其次是36.9%的勞工願意自發性的「為了公司加班」,有10%的勞工則是「逼不得已才配合」,可見多數勞工在意的仍是加班能不能獲得相對應的福利。
  • 2016年12月2日,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發出聯合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聯合聲明表示,勞工團體企圖以「情緒」為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
  • 2017年9月8日,賴清德內閣上任第一週即定調修法給企業「彈性」的方向,隨即引來勞團激烈的反對及批評,以及民進黨內外正反爭執討論。
  • 目前《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工要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中,工作滿一年才有特休假七天,朝野針對特休假修法共提出四個版本,分別是: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鍾孔炤版本、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及時代力量,此外尚有李昆澤版尚未付委。
  • 事情的原由,是因為長久以來台灣勞工的工時過長,為了降低工時,《勞基法》去年完成修法,從今年元旦起,法定工時由2周84小時降為每周40小時,但因法條中「7休1」(每7天有1天例假)規定未改,造成許多勞工無法真正落實周休二日,再加上勞動部以「刪除7天國定假日」作為配套,造成勞工權益受損而引發抗爭。

2017年5月2日,胡孟瑀說,一例一休配套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是蔡英文政府爭議最大的勞工政策,戳破蔡英文「全面落實周休二日」的承諾;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號召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在春節期間集體「依法休假」回應蔡英文政府的「縮減工時」主張,卻慘遭臺鐵祭出曠職處分,打擊勞工「自立自強」向雇主爭取提高勞動條件的行動,更打臉蔡英文的「落實特休假」政見。 一例一休 2016年10月5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包括一例一休在內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共七案初審,民進黨立法委員陳瑩擔任召集委員,原本排定詢答,各黨委員都登記發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卻宣布停止詢答,陳瑩詢問在場有無異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大喊「沒有」,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大喊「有」。 國民黨立委痛罵陳瑩是「一分瑩」,勞工團體怒罵陳瑩跟「半分忠」張慶忠有什麼不一樣,一度被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關在門外的時代力量立委則是帶著準備資料坐在主席台下、未站上去抗議。

一例一休: 搞懂「一例一休」與「周休二例」

上述法案於修正時,同時刪除勞基法原有規範的七天國定假日,因此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法源仍是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針對工作年資滿6個月之勞工由原規定無需給予特休提升為應給予至少3日特休;年資滿1年未滿2年維持至少7日特休;年資2年以上未滿3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7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0日特休;年資3年以上未滿5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0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4日特休;年資5年以上未滿10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4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5日特休。 對此,李健鴻認為,若跟2016年的職類別薪資調查比較,可以發現2016年週休二日勞工數已由64%增加到76%,可能原因為2016年「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為單週40小時」及「廢除75年『可彈性調整七休一』函釋」這兩項政策的影響,而今年和2016年相比又增加了8%,這8%反應的即是今年實施「一例一休」後增加週休二日的勞工人數,可見政策有其一定的效果。 事實上,去年引發勞團大規模抗爭的是「砍七天假」,而不是一例一休法案本身。

2015年8月28日,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預計2016年上路,法定工時縮短為每周40小時。 凍漲理由包括亞洲金融風暴、產業外移,或因「經濟不景氣」而遭行政院否決,總歸一句話,就是政府說了算。 而在勞工認為縮短工時是否有幫助的選項中,選擇「有助益」的勞工高達89.4%,選擇「沒有助益」的則是10.6%,可見對大多數勞工來說,只要不須考慮其他因素,能縮短工時當然是開心的事。 其中,有53%的勞工是「有給加班費或補休就加班」,其次是36.9%的勞工願意自發性的「為了公司加班」,有10%的勞工則是「逼不得已才配合」,可見多數勞工在意的仍是加班能不能獲得相對應的福利。 過去,辛炳隆在台大「一例一休該修嗎?」座談中引用勞動部《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作為勞工加班意願的說明,儘管這份數據最新只到一例一休實施前的2016年,不過由於是長期穩定施作的調查,會比近日針對一例一休所做的民調更能觀察到勞工長期以來的加班狀況。 一例一休 由此可知,「七休一」規定對於工時下降有一定的作用,而不論李健鴻或辛炳隆都認為,資方對於「七休一」的反彈實則比一例一休更大,這或許也是此次修法直接點名不在一例一休範圍內「七休一」的主因。

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之背景與緣起

●勞工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其工作時數需納入延長工時,工資也必須加倍給付,且雇主需在事後給予勞工補假。 然法律規範經常更迭,企業可能一時未察或疏忽新制、勞工未能及時獲得保障資訊等,而誤觸法網、失去該有的權益。 依此,勞動部特別製作《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規之常見疑問集,透過情境式帶入勞資雙方可能遇之爭議,更加清楚明瞭的解釋法律規定。 2017年4月13日,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說,一例一休硬性規定工時與加班費,卻難一體適用各產業的人力需求;雇主因不堪付出額外加班費而紛紛變相禁止勞工加班,勞工只能兼差填補薪資缺口;近期物價上漲與一例一休有直接或間接連結,林全不應該以「漲價是必然結果」一語將民生問題丟給自由市場,行政院應徹底調查及公布物價上漲與一例一休之間的關係。

勞動部解說,七休一的用義為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不一定工作周期第7天就是例假,事業單位透過勞資協商,可排定休息日或例假日。 但是,仍需遵守七休一的規範,勞工不得連續上班超過6天,換句話說,勞工工作週期第7天若是休息日,也不能加班,反則讓勞工連續上班7天,將違反「勞基法」,可處2到100萬元。 一例一休上路後,搭配上勞動部去年10月廢除函釋,恢復七休一制度,勞工從過去可連續上班14天,改為最長僅能連續上班6天,引發企業質疑,彈性不足,勞動部近日發布新解釋函,七休「一」不一定例假,經勞資雙方協商可安排休息日,換句話說,例假、休息日可以在每7天周期任意挪移,只要符合「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休息日勞工沒有加班」就不違法,解釋目前已經生效。

一例一休: 行政院憑什麼再修法?

2016年11月16日,立法院舉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公聽會,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台灣勞工陣線理事白正憲上台發言時說,按照勞動部現行函釋,勞工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班費比平日晚上加班還少,勞工休息日加班還要多付出通勤成本,勞動部用現行函釋來推動一例一休「確實沒有說服力」。 白正憲說,在業界實際上休息日加發1倍工資都找不到人來加班了,根本不可能按照勞動部現行函釋多發0.58倍工資而已,實際上都會多給到1.5倍工資;勞動部現在推的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一天大概是多給1.58倍工資,「跟業界現在給的加班費其實是差不多」。 白正憲說,沒有人會反對勞動部所說的「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問題是要公務員加七天假、還是勞工少七天假;公務員加七天假是錦上添花,也沒有聽到有公務員出來喊要加七天假,他認為倒不如趁這次機會訴求勞工所有的假日都比照公務員(例如特別休假跟公務員趨於一致)。 勞動人權協會理事長王娟萍大聲質問白正憲,「所以你支持砍七天假?」白正憲沒有當場回應,下台後向其他勞工團體代表說明自己的立場;但其他勞團代表認為白正憲背叛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上台發言時點名批評「白正憲,你當了民進黨的樣板傀儡」。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痛批,如果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的方案通過,雇主日後開出「月休五天,月薪不到新台幣26000元」的勞動條件將完全合法。

  • 2017年4月20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在桃園市議會發表工作報告,接受議員黃婉如質詢時承認,一例一休實施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桃園市各區公所、甚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本身都因超時工作被開罰,目前也有單位提出訴願。
  • 2017年5月2日,胡孟瑀說,一例一休配套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是蔡英文政府爭議最大的勞工政策,戳破蔡英文「全面落實周休二日」的承諾;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號召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在春節期間集體「依法休假」回應蔡英文政府的「縮減工時」主張,卻慘遭臺鐵祭出曠職處分,打擊勞工「自立自強」向雇主爭取提高勞動條件的行動,更打臉蔡英文的「落實特休假」政見。
  • 對此,台灣上市櫃公司日前召集學者們,針對「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進行深度探討現行法制的合宜性,提供主管機關修法建議…
  •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

李健鴻並分析,也有部分僱主會要求勞工以補休取代休息日加班費,但在底薪偏低的情況下,勞工可能不願意選擇以補休取代加班費,而寧願另尋兼差,突顯出目前底薪過低的問題。 儘管資料本身有其侷限性,但若觀其長期趨勢,確實可以發現「一例一休」上路後整體來說有達成縮工時的目的,同時也帶動勞工加班費上升,和此次修法「勞工無法加班賺錢」的論調大不相同。 基隆市長林右昌今天談及外傳他將接任交通部長時說,到卸任那刻前,他和市政團隊還是會做好工作,對下一步沒有規劃,如果讓他自己選擇,他覺得自己最需要休息與充電。 林右昌今天上午在市長室接受媒體聯訪,他談及交接問題時說,民主政治中,執政更替是民主常態,昨天上班他就立即指示成立交接小組,今天上午10時已由楊桂杰參議率局處首長向基隆市長當選者謝國樑說明。

一例一休: 例假日加班

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建議,一例一休政策暫緩5年,讓台灣經濟壯大後再考慮施行;一例一休已讓「勞資雙輸」,在景氣蕭條之際,全台所有產業正面臨空前劇變。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表示,一例一休執行上在休假部分「窒礙難行」,建議立法委員進行修法變更;苗栗縣政府以及鄉鎮市公所經常會在週休假日舉辦活動,臨時人員和約聘僱人員必須遵守一例一休以致於無法參加協助,造成人手短缺、作業困難。 5月16日,勞動部召開「蔡英文總統六大勞工政見執行情形」說明會,自評在15項政見中已完成5項,並強調最為落實的政見為去年年底通過的「一例一休」修法案。

目前勞動部就保全公司之保全人員及社會福利機構分別訂有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依前述參考指印,勞動部建議1週應有1休,2週應有2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之「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參照)。 依照官方的說法,「一例一休」並未限制只能安排在週六、日,只要勞雇雙方以每7日為一週期,共同協商找出其中1天為休息日,1天為例假日,即符合規定。 例如餐飲業通常週末人潮較多,勞雇雙方可約定週休二日其中一天是「店休那一天」,至於另一天則可由勞工自排,一樣可以是週間,如此勞工即可在週末出勤,也符合「一例一休」規定。 2017年5月25日,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林昭禎說,一例一休原本是為了解決過勞而提出,民進黨卻以為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就能達成「加薪」目的,沒想到適得其反:由於一例一休爭議多,本年1至4月外資來台金額減少;本年1至3月經常性薪資扣除物價漲幅以後,等於實質薪資倒退17年。

一例一休: 變形工時(彈性工時)

2017年9月8日,賴清德內閣上任第一週即定調修法給企業「彈性」的方向,隨即引來勞團激烈的反對及批評,以及民進黨內外正反爭執討論。 後續行政院開始推動修法,並於2018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外界普遍視為一例一休修法之延續,二次修改「一例一休」與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後經常被混淆不清。 儘管在勞基法1984年設立之初即有「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的七休一規定,但勞動部民國75年的一紙函釋卻寫道「原則上前後2個例假日應間隔六6個工作日;如遇有必要,於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相當於給了雇主挪移例假的彈性,一直到去年6月勞動部廢止該函釋,才又落實原先「七休一」的規定。 事情的原由,是因為長久以來台灣勞工的工時過長,為了降低工時,《勞基法》去年完成修法,從今年元旦起,法定工時由2周84小時降為每周40小時,但因法條中「7休1」(每7天有1天例假)規定未改,造成許多勞工無法真正落實周休二日,再加上勞動部以「刪除7天國定假日」作為配套,造成勞工權益受損而引發抗爭。 例外如遇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時,雇主可停止勞工之假期(含例假、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 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給予勞工補假休息(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參照)。

一例一休: 勞動法令裡的一例一休是什麼意思?你真的懂了嗎?

至於例假日只有在必要時(例如天災、事變或是突發事件),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加班,其中勞工在「一例」的例假日加班後,雇主依規定應予勞工擇日補假及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上,工作日加班之加班費計算基準在此次修法當中並未更動;休息日加班之加班費基準,提升為至少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之一又三分之一 ,以達成工作日加班與休息日加班之法制衡平;例假日之加班費基準同樣未更動。 2017年3月3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召開記者會指出,社福產業長期與《勞動基準法》衝突,工時限定過於嚴格,讓社福團體在人力應用上面臨困境。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處處長曾孟儀說,勵馨提供的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是「類家庭式照顧」,工時上限12小時破壞了「類家庭式兒少安置機構的核心價值」。

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為什麼要刪7天國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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