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介紹

1.虛擬商品卡票券無法存入open 錢包或icash卡內,虛擬商品卡票券會提供短網址與密碼。 2.若非一次使用完商品卡額度,建議用戶將發送網址的簡訊保留,或者將有2段條碼的刷讀畫面截圖保存,下次繼續使用,直到餘額歸零。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5.虛擬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用戶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人為損壞:若卡片係由持卡人不當使用致故障、毀損等情況致條碼及卡號仍可辨識者(包括卡片上有明顯人為刮/折痕、磨損、泡水等):經商品卡客服中心確認可進行換卡,將更換新卡(新卡式樣由本公司依現況提供)予持卡人,並收取作業處理費每次50元。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雲端開心卡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已拆封、使用、遺失、遭竊、詐取、滅失、遭第三人佔有,視同現金遺失;另若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敬請妥善保管使用。 交易明細表:持雲端開心卡兌換商品所開立之交易明細(或電子發票)左下方會顯示該次雲端開心卡消費後之餘額。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屬無記名卡片,卡片內含金額視同現金遺失,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 點數回饋機制 實體卡:於7-ELEVEN門市購買實體卡片時,可以累積OPENPOINT點數,如有舉辦全店活動,也可累積全店點數,惟於門市進行商品兌換則無法再累積OPENPOINT點數及全店點數。 商品卡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已拆封、使用、遺失、遭竊、詐取、滅失、遭第三人佔有,視同現金遺失;另若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敬請妥善保管使用。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實際使用 7-11 虛擬商品卡的方法

不可以,依據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不得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是以折扣後商品卡購買菸品應予以禁止。

  • 新卡(顧客服務卡)將延續消費者原有壞卡的額度,進行餘額回補,該顧客服務卡延續原卡之既有使用權利,且於消費時同樣提供零值交易明細供核對及退貨使用。
  • 限30萬元以下,可於統一超商總公司或各營運部辦公室臨櫃購買(各區域地址,以及負責窗口如下),現金超過新台幣30萬元以上,請您採匯款方式交易,由專人為您服務。
  • 否,商品卡恕無法提供面額儲值、移轉或合併到icash、icash悠遊卡、悠遊卡、icash wave等其他卡片中使用。
  • 否,因商品卡屬無記名卡片,卡片內含金額視同現金遺失,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
  • 雲端開心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多張雲端開心卡同時使用。
  •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屬無記名卡片,卡片內含金額視同現金遺失,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

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雲端開心卡可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公司發票之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異業門市或尚未啟用兌換服務之關係企業)恕無法使用;另因法令限制,雲端開心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等非開立統一超商(股)公司發票之消費及服務。 不可以,因雲端開心卡於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買受人,兌換商品時所開立之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消費者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若與現金等其他支付工具一起使用支付,產生之電子發票(非交易明細)則可兌獎。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11 虛擬商品卡

瑕疵卡換卡時,將以客服中心指定卡面替代(卡片式樣由本公司依現況提供),恕無法指定原卡面。 為確保消費者使用權利,瑕疵卡將由本公司進行回收銷毀作業,不再寄回給消費者。 新卡(顧客服務卡)將延續消費者原有壞卡的額度,進行餘額回補,該顧客服務卡延續原卡之既有使用權利,且於消費時同樣提供零值交易明細供核對及退貨使用。 雲端開心卡是由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一次性使用之商品兌換卡,採商品出售方式取得並於購買時開立統一發票,卡片內之使用額度可兌換台灣地區7-ELEVEN門市內等額商品,免除攜帶零錢並可迅速完成交易。 新卡(顧客服務卡)將延續消費者原有壞卡的額度,進行餘額回儲,該顧客服務卡延續原卡之既有使用權利,且於消費時同樣提供零值交易明細供核對及退貨使用。 不可以,因商品卡於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買受人,兌換商品時所開立之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消費者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商品卡退貨:顧客須持原購買之商品卡(退貨之商品卡序號須與出貨明細所記載之起、訖序號內)、商品卡發票,至原購買櫃檯或地區券類窗口協助辦理退貨,退款作業基於現金安全,一律採「匯款」方式。 ※依經濟部109年4月10日「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企業得酌收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處理時間:統一超商雲端開心卡客服中心將於收到掛號郵件後的7個工作日內,函覆持卡人或以電話與持卡人約定處理方式與時間。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ELEVEN 虛擬商品卡使用說明

本公司保有對雲端開心卡卡片之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將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雲端開心卡實體卡兌換商品後,若將實體卡轉存入OPEN POINT APP,則以實體卡兌換的商品僅能換貨,無法退款。 否,商品卡恕無法提供面額儲值、移轉或合併到icash、icash悠遊卡、悠遊卡、icash wave等其他卡片中使用。 蝦皮購物所販售的 7-11 虛擬商品卡有很多種面額,從 10 元、25 元、50 元、100 元等等~1000 元都有。 台灣地區7-ELEVEN發行之客製卡片,依照消費者(或採購之企業)需求,製作特殊卡面樣與面額之卡片。 左下這張交易明細,我讓店員刷了 8 張 10 元+1 張 50 元的商品卡,有特別挑櫃台都沒有客人的時候去結帳。

商品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 商品卡兌換商品 商品卡面值之金額無使用期限,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該金額依法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15個月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敬請安心使用。 客戶所提供的設計圖檔,其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公平交易法、著作權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任何保護他人之法令之虞,或損害統一超商(股)公司企業形象之內容。 單次購買滿額五十萬元(含)以上 → 4% (EX:實付金額50萬元,加贈2萬元商品卡) ;累積優惠詳細辦法如契約所載。 (商品卡贈送採外加方式,原則上贈送與交易相同面額之商品卡,不足交易面額部份以其他面額代替,然不足50元之金額 將無條件捨去不予贈送)。 若是購買 OPENPOINT APP 裡的行動隨時取寄杯商品,在結帳時不能使用商品卡折抵金額。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蝦皮開立發票

雲端開心卡轉贈 雲端開心卡虛擬卡提供轉贈功能,使用轉贈功能時,請確實確認受贈者電話號碼是否正確後才進行轉贈,轉贈完成後無法取消。 雲端開心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多張雲端開心卡同時使用。 雲端開心卡使用說明 雲端開心卡內之金額無使用期限,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該金額依法由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提供15個月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敬請安心使用。 否,因商品卡屬無記名卡片,卡片內含金額視同現金遺失,若已拆封、使用、遺失、被竊或毀損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等情形,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退現、掛失支付或補發。 否,7-ELEVEN商品卡僅限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使用。

所以發現付款畫面卡住時,直接離開,等結帳尖峰時間過了(例如過個十分鐘),再去「我的訂單」的「處理中」,把待付款的票券完成結帳。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若卡片金額已使用,則先回收所有OP點及全店點數,再依已使用金額計算OP點及全店點數(虛擬卡無全店點數),活動贈點全數回收。 有,憑商品卡全額支付、或不足額部分搭配等值現金支付,只要消費符合活動內容之City Cafe品項,將視同現金全額購買,皆會提供咖啡集點活動。

7-11虛擬商品卡如何使用: 蝦皮票券購買 7-11 商品卡的步驟與結帳方法

如果是在OPENPOINT APP購買,請至OPENPOINT APP→服務→熱門服務→雲端開心卡→購買紀錄 辦理退卡。 商品卡採面額出售方式,一般7-ELEVEN商品卡卡片依照額度售價分為:50元、100元、200元、 500元、1,000元。 其實 10 元商品卡有漲價,哈,之前常常只賣 1 元,現在最常見的是賣 3 元。 7-11 的 10 元虛擬商品卡多半是特價 3 元(之前超特價是 1 元)、25 元虛擬商品卡多半是特價 16~17 元、50 元虛擬商品卡多半是特價 39~4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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