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775大著數

但由父母暫時委託者,以所委託之職
務為限。 監護人有數人,對於受監護人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聲請
法院依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酌定由其中一監護人行使之。 法院為前項裁判前,應聽取受監護人、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民法1077: 民法典1077条什么时候开始?

公證人作
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 前項公證,應有本人及受任人在場,向公證人表明其合意,始得為之。 民法1077 意定監護契約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發生效力。 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
擔任監護人之契約。

民法1077

善意占有人,因改良占有物所支出之有益費用,於其占有物現存之增加價
值限度內,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就其滅失之部分,典
權與回贖權,均歸消滅。 前項情形,出典人就典物之餘存部分,為回贖時,得由原典價扣除滅失部 民法1077
分之典價。 其滅失部分之典價,依滅失時滅失部分之價值與滅失時典物之
價值比例計算之。 質權以未記載權利人之有價證券為標的物者,因交付其證券於質權人,而
生設定質權之效力。 以其他之有價證券為標的物者,並應依背書方法為之

民法1077: 第 三 節 效力

就他人之財產或營業,概括承受其資產及負債者,因對於債權人為承受之
通知或公告,而生承擔債務之效力。 前項情形,債務人關於到期之債權,自通知或公告時起,未到期之債權, 民法1077
自到期時起,二年以內,與承擔人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1077 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

合併後之法人,應於合併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抵押人,其未為通知致抵押
人受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前三項之規定,於第三百零六條或法人分割之情形,準用之。 抵押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 但抵押人因滅失得受賠
償或其他利益者,不在此限。 抵押權人對於前項抵押人所得行使之賠償或其他請求權有權利質權,其次
序與原抵押權同。 給付義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抵押人為給付者,對於抵押權人不生效力

民法1077: 第 三 節 遺產之分割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前項所定公證人之職務,在無公證人之地,得由法院書記官行之,僑民在中華民國領事駐在地為遺囑時,得由領事行之。 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撤銷監護之宣告、選定監護人、許可監護人辭任及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職權囑託該管戶政機關登記。

民法1077: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
就遺產分割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前項債權,附有停止條件或未屆清償期者,各繼承人就應清償時債務人之
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
意處分。

民法1077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或依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時,或依第八百七十八條規定訂立契約者。 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數人共有者,各共有人按其債權額比例分配其得優先受償之價金。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於原債權確定前讓與他人者,其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同移轉。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在抵押物全部或部分同時拍賣,而其賣得價金超過所擔保之債權額時,經拍賣之各抵押物對債權分擔金額之計算,準用前條之規定。

民法1077: 養子縁組の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1077

前項關於不動產買賣之限制,於以買賣不動產為營業之商號經理人,不適
用之。 旅遊營業人非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變更旅遊內容。 旅遊營業人依前項規定變更旅遊內容時,其因此所減少之費用,應退還於
旅客;所增加之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 旅遊營業人依第一項規定變更旅程時,旅客不同意者,得終止契約。 旅客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得請求旅遊營業人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
地。

民法1077: 民法1077在立法理由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的討論與評價

但依該法律關係之性
質不得撤回者,不在此限。 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阻其條件之成就者,視
為條件已成就。 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
條件不成就。

  • 其意
    定監護契約已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者,法院應依契約所定者指定之
    ,但意定監護契約未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或所載明之人顯不利本人
    利益者,法院得依職權指定之。
  •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 寄託物為代替物時,如約定寄託物之所有權移轉於受寄人,並由受寄人以
    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者,為消費寄託。
  • 前項專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可獨立,且得單獨為所有權之標的者。
  • 前項規定,於應向本人為意思表示,而向其代理人為之者,準用之。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民法1077: 民法1077在民法§107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1077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民法1077: 民法典第1077条:如何优雅走出婚姻世界

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
契約。 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及會員應交付之全部會款。 合夥因左列事項之一而解散:
一、合夥存續期限屆滿者。 合夥成立後,非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允許他人加入為合夥人。 加入為合夥人者,對於其加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與他合夥人負同一之責
任。 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 民法1077
,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

民法1077: 第 四 章 法律行為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 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但不動產役權之
行使,依其性質祇關於供役不動產之一部分者,僅對於該部分仍為存續。 需役不動產經分割者,其不動產役權為各部分之利益仍為存續。 但不動產
役權之行使,依其性質祇關於需役不動產之一部分者,僅就該部分仍為存
續。 同一不動產上有不動產役權與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者,其後
設定物權之權利行使,不得妨害先設定之物權。 同一土地有區分地上權與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者,其後設定
物權之權利行使,不得妨害先設定之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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