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9大優點

例如行為人將監視器的線路剪斷,監視器機身雖無外觀毀損,然因該線路與機身相連,無法隨意更換,因線路遭剪斷而使監視器本身喪失以電源線取得所需電能及以訊號線輸出所攝畫面之功能,從而使其監視錄影之效用喪失而不堪使用。 4.提告的話這種案件應該告”毀損”還是”侵占”還是其他名目呢?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針對毀損罪的部分,苗栗地檢署陷入苦思,因為外套的本身並沒有被破壞,精液只要經過清洗,就可以除去。
  • 高雄情侶持空氣槍掃射 3車主遭殃報警逮人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三多路派出所今天(13日)上午有3名車主到報案,指停於路邊及自宅前的轎車車窗遭疑似彈孔射穿毀損,警方到場勘察時,現場找到1顆6mm的鋼珠,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凌晨3點多1輛雙載機車後座乘…
  • 損壞:有學者認為,損壞,是指損害破壞,使物的外形發生重大變化,並且降低物的可用性。
  • 所謂「損壞」,指的是損傷破壞物體,使物的外形發生重大變化,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最高法院裁判要旨有揭:「刑法上之故意,分直接故意 (確定故意) 與間接故意 (不確定故意)。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行政函釋第353條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毀損罪 倘若能證明對方有故意之行為,例如駕駛車輛前後來回衝撞好幾次疑似故意之行為,檢附相關事證向檢警提出告訴。 規定在刑法第352條,指故意使文書客觀上不復存在、改變文書的外觀而讓其效用或價值降低、讓人無法使用該文書。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行為人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毀損罪 較為特殊的是第356條《損害債權罪》,本條處罰的不是毀損實物的行為,而是債務人於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债权人可能獲得的債權。

毀損罪: 機車到底應從左邊還是右邊超車?

醉男闖警局譙警涉公然侮辱 進拘留所破壞監視器罪加一條 新北市58歲林姓男子昨天(1日)凌晨疑醉後走到永和警分局找碴,先在大門口對警備隊員警訐譙國罵,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關進拘留所保護管束,沒想到他竟再暴走失控,大肆破壞所內的保護墊和監視器,警詢後… 競選旗幟「眼睛被燒出兩個洞」 高雄里長候選人報案逮到人了 高雄市大寮區某里長競選人,14日夜間發現自己旗幟遭不明人士毀損,眼睛被人燒開兩個洞,通報警方協助處理,林園分局大寮所員警調閱監視器影像,迅速於當天晚上11時通知犯嫌到案說明,訊後依毀損罪函送偵辦。 車停路邊無故被刮傷 報警逮人 民眾將車子停在台中市神岡區厚生路旁,不料,取車時發現左側車身被刮,隨後報警,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當時僅有鄭女徒步在現場晃來晃去,涉嫌重大,但鄭女矢口否認犯案,警方依毀損罪嫌將她函送台灣台中地方檢察…

事由我們雙方的機車因為下雨而有小擦撞,但事後雙方的人都沒事,我們雙方都去調解會做調解兩次了,但對方還 … 前些日子,報紙報導一則新聞,一位居住在台北縣新店市的羅姓地理師,平素非常相信風水,當他看到居處對面景觀大廈的社區花園內種植有很多樹木,認為過多的樹木影響到他住宅風水,在去年的四月下旬,沒有徵得景觀大廈社區的居民同意,擅自將這社區內的四棵大榕樹攔腰砍斷。 被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許姓總幹事發現,警告他不得再砍。 毀損罪 這位地理師還是執迷不悟,同年的五月一日,又偷偷前往該社區內砍樹,這次則變本加厲,把社區花園內的榕樹、桑樹、相思樹、橡樹、楊柳樹、欒樹等一共三十六棵砍倒,被社區內住戶發現報警,警察到場以後,羅姓地理師向警察承認這些樹是他砍的,原因是樹木擋到他家的風水。 陳女官司勝訴之後,將刑事判決書影印後,然後周男的年籍、身分證號碼加以隱匿,未隱匿周男的姓名及住址,不過將具體樓層加以隱匿,將此刑事判決影本張貼在社區的公布欄。

毀損罪: 自由開講》台灣兵役改革導致兩岸兵凶戰危?切勿倒果為因

但此罪是告訴乃論,應於知悉犯罪及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逾期再告就只會得到不起訴處分。 規定在刑法第354條,指故意使物(文書、建築物、礦坑或船艦以外之物)客觀上不復存在、改變物的外觀而讓物的效用價值降低或讓人無法使用該物。 學者有主張肯定見解,表示輪胎本身雖沒受損,但卻使交通工具的效用喪失,雖可打氣回復但須另花費時間和金錢始能恢復其可用性,故可解釋為致令不堪用;另有學者主張否定見解,因無毀棄、損壞或使車胎的效用喪失,並不成立毀損罪。 實務見解上,放逸車輛胎內之氣體並非損壞輪胎,空氣非財產,故不成立本罪。 不論對方是故意、不小心、移車、沒保持安全車距等原因去刮到你的機車烤漆,我們都可以透過「民事損害賠償」的方式,來向要求對方賠償重新烤漆的費用。 這時,我們可以向那個區域的監錄系統設備保管或管理單位(例如:里長辦公室),申請調閱監視器,來把這個應該要負責的人找出來。

  • 民進黨前發言人顏若芳去年為了「1218公投」設置宣傳看板,去年11月18日遭人破壞,檢警查出魯姓男子涉案,並通知到案說明,偵訊時他坦承是看到懸掛於鐵圍籬的布條,感覺氣憤而劃破布條,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毀損器物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所為論述,核與客觀上之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尚無違背,均於理由欄詳敘其取捨論斷之憑據,難認有檢察官上訴意旨所指判決適用法則不當、不載理由及所載理由矛盾、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情形。
  • 至於警方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本就不受理相關的協調賠償的事宜,所以也沒有要不要給和解書的問題,和結案與否也不相關。
  •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行政函釋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此外,乙如何求償為宜,可向律師諮詢,也可向法院的訴訟輔導科或各法律服務中心詢問。
  • 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毀損罪判胡男3月徒刑,其餘10人無罪,全案確定。
  • 刑法的「告訴乃論」意思為,必須由被害人提起告訴,檢察官才會偵查;反之,如果沒有提起告訴,檢察官就不會有所動作。

(三)行為結果:行為人之行為必須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能構成此罪。 有學者認為行為人之行為只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為已足,不以行為實際已生損害為必要,亦即行為人只要實施毀損行為,公眾或他人將有遭受損害之虞者,即可成立此罪,而不可以行為尚未發生實害,即認為係此罪之未遂行為,因此罪未設未遂犯之處罰規定,故為刑法所不處罰之行為。 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羅姓地理師否認有故意毀損的情事,辯稱:是因為看到對面社區的樹木太雜亂,經過社區的總幹事的同意,才免費幫社區修剪樹木。 法院把社區的總幹事傳來一問,所謂「同意」之說,根本是子虛烏有。 經過調查,被砍的樹木有的攔腰砍斷、有的連根拔起、有的砍斷枝葉。

毀損罪: 毀損一定要去法院提告嗎?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1對曾姓夫妻因停機車未立中柱與戴姓夫妻起爭執,曾妻控戴妻踹車牌,且還曾在她的機車上寫字條辱罵,除了提告刑事毀損罪外,還提民事求償50萬元,戴妻則反控曾妻推倒機車造成刑事毀損。

毀損罪

「球棒隊」出沒桃園八德 路旁小黃門窗全砸爛 今天下午1輛計程車停放在桃市八德區義勇街的路旁,突然遭2名年輕男子分別手持鋁棒一陣亂砸,將計程車上裝有玻璃之處全數砸毀,由於清脆的乒乓聲響引起周邊居民注意,趕緊報警處理,當周姓運將返回時,當場傻眼,直… 不滿鄰桌太嗨 獨飲男醉駕砂石車五度衝撞小吃店被法辦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今天凌晨到下新莊一間小吃店喝酒解悶,獨飲的吳男不滿鄰桌10多人喝得太嗨,他與對方衝突後,店家不斷安撫,未料吳男離開不久,竟開來工作用的砂石車以車尾五度連撞小吃店門面,撞毀小吃店招牌、… 高雄市楠梓街頭鐵槌怪客出沒 8小時砸3車落網 高雄市楠梓區德賢及德民路一帶,出現怪客會砸毀住戶路邊停放車輛,8小時狂砸3車,引發住戶恐慌,上臉書社群「我是楠梓人」PO文示警,楠梓分局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後進行比對,發現44歲林男涉有嫌疑,已通知林嫌到… 幫候選人看板加「獠牙」 工人無聊塗鴉要賠5000元 彰化縣伸港鄉代候選人曾正安及伸港鄉長候選人曾國貴,今年9月發現兩人的競選廣告看板不約而同被塗鴉破壞,曾正安還被畫上吸血鬼式的「獠牙」,認為是有心人士之舉,憤而報警,警方後來逮捕張姓工人,辯稱是無聊亂塗…

毀損罪: 不提告先留存! 毀損糾紛類警開「二聯單」備案

構成毀損罪的行為其實很簡明,就是要造成別人的物品「敗壞」,使其至少喪失一部分的效用;以往常見的街頭「小蜜蜂」,以噴漆四處亂噴車子、圍牆,事後只能用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訴請民事賠償,至於可證毀損的構成,必須有其破壞性。 判決認為,被告噴漆行為,既不影響鐵門正常運作,噴上鐵門的漆,經松香水處理後,亦不會破壞大門本體或原漆塗料,行為上並未使大門喪失全部或部分效用,與被控的毀損罪構成要件不符,審結後判決被告無罪。 汽車之烤漆係用以保護車體鋼板層,使其免於在直接接觸日照、雨淋之情況下迅速氧化而失其保護作用,並兼具有使車輛美觀之功能。 所以如果刻意刮損車身烤漆,產生刮痕擦損,會破壞車漆之完整性及美觀、防鏽之功能,而達減損其保護及美觀之效用,並使車輛之鋼板層有迅速氧化毀損之可能,且必須重新刮除再予烤漆,已達損壞而足生損害於告訴人之程度。 (二)行為:一般毀損罪之行為有三種型態,即毀棄、損壞及致令不堪用,行為人所實施之行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即可構成。

毀損罪

新北市1名黃姓男子去年間,潛入某處住宅拿走擺在樓梯間的1雙女鞋,將預先準備好的精液倒入鞋子內再擺回,嚇得鞋子主人報警處理。 新北地院審結,依毀損罪,處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毀損罪 高雄市苓雅區16日晚間9時許發生拒檢事件,52歲的闕姓男子因毒品前科未定期報到,看到警方心虛便加速逃逸,雙方隨後在明德、河南路口發生衝突,警方持破窗器敲破闕男車窗,闕男衝撞警車後逃逸,過程還撞擊2位民眾車輛。 警方當晚先是在鼓山區找到闕男丟棄的車子,11小時後於三民區逮捕闕男,闕男全程涉及的違規事項,警方將開罰9萬8600元,並依妨害公務及毀損罪移送闕男。 至於警方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本就不受理相關的協調賠償的事宜,所以也沒有要不要給和解書的問題,和結案與否也不相關。 這要看你們是否除了本票所表彰的五萬元和解之外,是否還承認拋棄本件車損的其餘民事請求而定。

毀損罪: 車禍定義

致令不堪用之概念乃使物喪失其原有功能(實質效用)的行為,並不需以物全部效用喪失為必要,僅須使物的主要功能喪失即可。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5日電)王姓男子拿走鄰居女子的靴子,在靴內放入自己精液後物歸原處,被控竊盜和毀損。 毀損罪 台北地檢署認為,王男拿走鄰居女靴後不到10分鐘就放回,且靴子功能還在,只好將他不起訴處分。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行政函釋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祕書室主任莊武能,涉及男女不正當交往與恐嚇取財案,遭新竹檢警圍捕還拒捕衝撞,引發警界嘩然。 毀損罪 莊武能是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的愛將,方仰寧已經自請處分,表示不會迴避責任。 不過台南這兩個月來,先後傳出包庇酒駕、喝花酒重大風紀案,還有學甲88槍案未破,已經重創形象,也可能會影響到方仰寧的去留。

毀損罪: 社子怪男晃過賓士車驚現刮痕 法院1理由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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