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神起解散7大優點

2010年10月8日,SM公司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對JYJ準備發行的新專輯《The Beginning》禁售假處分的申請,和要求JYJ與C-JeS合約效力停止的假處分申請[65-66]。 2010年9月16日,JYJ剛發行日文專輯僅一週,日本經紀公司艾迴通過官網發佈“暫時中止專屬藝人之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的日本當地活動”,發傳真通知日本各大媒體,內容稱三人在日本的音樂活動將無限期休止,並通知日本Oricon榜將JYJ除名,開始在日本封殺JYJ[58-60]。 2011年11月28日,韓國金範泰記者所著的《JYJ的成功》在韓國正式出版,作者以JYJ事件,探討了韓流在各地興起的現象,介紹JYJ在演唱、音樂劇等等各種演藝道路上的成長。 2013年7月8日,JYJ成員金俊秀的個人專輯在離發售還有不到一週時節外生枝,JYJ的經紀公司C-JeS在5月與Loen娛樂公司達成合作意向,Loen娛樂公司負責專輯的網絡以及實體唱片店流通以及宣傳。

2016年1月14日,第25屆首爾歌謠大賞主辦方迫於SM壓力,未邀請人氣獎得主金俊秀出席頒獎典禮,電視直播時僅以幾秒的專輯封面做為頒獎宣佈。 進行了47天付費投票的粉絲們憤怒的向韓國消費者保護院、文化體育觀光部、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等各相關管理機構投訴,首爾市長樸元淳轉發粉絲投訴首爾歌謠大賞的推特表示【還在瞭解情況中,還記得當時觀看俊秀音樂劇december的情景】。 《JYJ法》提案者國會議員崔敏熙通過官方SNS表示【會繼續瞭解此事具體情況,金俊秀得了人氣獎但卻沒有被邀請的實際原因,如果真實存在違背《JYJ法案》的內容將會努力依法整治】。 28日,首爾市長樸元淳在SNS上發文表示首爾市已向歌謠大獎主辦方發去公文,通知他們如果下次再發生類似的事件,首爾市就取消與歌謠大獎的合作,不允許該頒獎禮使用首爾市的名稱。 2011年5月19日,JYJ遭KBS電視台封殺,KBS就18日在KBS ONLINE OFFICE製作單位問答留言板中的【要求回答JYJ不能出現在電視上的原因】一事發表了正式聲明。 KBS藝能部表示:【我們認為JYJ上電視的話不僅會引起法律問題,還有可能影響文化產業的發展和秩序。JYJ和經紀公司之間的法律紛爭在判決確認或是和議之前我們將一直採取禁止其出現在一部分電視節目上的做法。有判決之後,在根據此進行系協調】。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が「解散」一蹴、国立で熱唱

2009年6月25日,東方神起突然取消了《2009 SUMMER SM TOWN》專輯封面的拍攝計劃,韓國媒體報道東方神起即將解散,因東方神起過大的工作壓力和頻繁不斷的受傷,東方神起的父母們和SM公司舉行了一次會談,討論如何解決種種問題,據悉在這次會談上也出現過解散東方神起的建議。 2015年11月10日,韓國國會未來創造科學廣播通信委員會再次召開法案審查委員會議,用廣播通信委員會和廣播協會等達成協議的修正案重新討論,經過多方激烈激辯和明確部分細節後,最終《JYJ法》通過了審查。 2013年12月26日,在JYJ出道十週年之日,美籍韓裔作家李承燁教授所著的《JYJ共和國》在韓國正式出版發行,該書以講述JYJ離開SM公司之後,粉絲和JYJ攜手克服困難創造專屬文化,開闢新的發展之路為內容,是一部帶有社會學研究性質的書。 2014年9月19日,終於仁川亞運會開幕式中JYJ與PSY作為壓軸演出,JYJ在聖火傳遞儀式時演唱了亞運主題曲《Only One》、聖火點燃時的《火花》及《Empty》三首歌曲,而SM藝人則在開幕式正式開始前的暖場演出中表演。 樸有天原本要參加5月3日KBS電視台的《乘勝追擊》節目的錄影,是作為演員金甲秀的招待嘉賓參加節目錄制,但是就在錄影的前一天,卻收到了拍攝取消的通知,相關人士表示:“這不是節目組的決定,而是綜藝節目局方面決定的。 樸有天原本要和一起出演電視劇《Ripley 》的李多海、金承佑等人蔘加節目錄制,但是卻收到了樸有天不能參加的通知。

東方神起解散

其後JYJ的經紀公司發表聲明,稱JYJ遭到了亞運會組委會的不公正對待,超過1.5萬名世界各地憤怒的JYJ粉絲自發聯名簽署了一份請願書,懇請主管亞洲所有體育競賽的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出面調查“仁川亞運組委會片面排除JYJ出演開幕式”事件,韓國社會輿論也紛紛支援JYJ。 2010年11月25日,日本艾迴在官方網站上公佈:鄭允浩、沈昌珉將重新展開兩人組的東方神起活動,我們將積極支援他們在日本的活動;我們這段時間支援BoA、東方神起等SM娛樂公司的藝人,與他們建立了合作的關係,也與Super Junior、f新簽了專屬合約。 2011年2月24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向SM公司下達【間接強制命令】,表示【SM不能妨礙JYJ的活動,如違反這條規定,每次需支付2000萬韓元】。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解散の経緯は泥沼だった

2012年6月29日,JYJ自費在首爾江南區論峴洞買下一間練習室,贈予從東方神起出道HUG時期就一起合作,一起離開SM公司的伴舞團I.D-墓(原名A to Z),2014年金俊秀個人出錢為練習室更換新的木地板。 東方神起是韓國SM Entertainment於2003年12月推出的五人男子和聲舞蹈組合,由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鄭允浩、沈昌珉五人組成,出道時平均年齡17歲。 《The 東方神起解散 Day》是與有線頻道QTV共同製作的紀錄片,原定於2011年2月在QTV播放,卻突然被取消編制。

東方神起解散

12月21日C-jes Entertainment註冊成立,代理三人的經紀業務,另成立JYJ組合進行活動,JYJ為三位成員英文名首字母縮寫[6-7]。 音樂人協會的委員長鄭文錫也強調:“不能把JYJ問題視為具有門票威力的,無經濟困難的著名藝人的特殊事例,而應該視為在音樂產業內發生的多樣的不公正行為”。 2010年10月11日,SM公司和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盟私下商定封殺JYJ,聯盟向9家電視台、11家唱片公司、5家網上音樂服務公司等26家公司發去公文,要求限制三人出演節目和發行專輯,其中包含JYJ第一張專輯發行商韓國華納唱片。

東方神起解散: 日本での活動

通過此次協議,JYJ日本活動相關的所有糾紛均結束,如今JYJ在日本的活動將受到法律保障[31-32]。 2009年8月1日,韓國著名小提琴演奏家EugenePark在接受kbs2電視台《演藝街直播》的採訪時透露:“遭經紀公司老闆長達十個月的監禁虐待,甚至為公司賺了幾億韓元的情況下也沒有拿到分文的報酬”[91-92]。 韓國文化觀光研究院的高級研究委員鄭光烈指出:”JYJ無法出演無線電視樂節目的現況,是符合《公正交易法》中所禁止的不公正交易行為類型中的拒絕交易行為”。 東方神起解散 2011年5月3日,JYJ受韓國濟州島政府邀請擔任【祈願當選世界7大自然景觀】活動的宣傳大使,但在7月16日,原定於7月20日JYJ在【7大景觀祈願 KBS特輯現場直播】中的演出被取消,由SM公司的少女時代、F演出取代,引發了海外韓流粉絲的紛紛抗議。 2010年9月13日,KBS電視劇《成均館緋聞》的製作公司Reamongraein稱,SM參股的音源流通公司KMP聯繫各大音樂網站,要求封殺JYJ演唱的音源,導致電視劇O.S.T的音源流通無法正常進展,Reamongraein向韓國公正貿易委員會提出申告。

  • 韓國廣播法第85條第2項規定了廣播行業禁止事項,崔敏熙議員提交的修正案建議在現有的禁止事項基礎上再追加一條“禁止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妨礙藝人出演電視節目”。
  • 2015年4月14日,國會議員崔敏熙提交法律修正案,建議禁止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妨礙藝人出演電視節目,該法案被稱為《JYJ法》。
  • 2014年2月16日,C-JeS在官網上表示,公司與日本娛樂經紀公司艾迴唱片公司達成協議,終結雙方迄今為止發生過的一切法律糾紛。
  • 而JYJ和粉絲們的反抗與爭取,促使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下令韓國的19家娛樂公司修改旗下230名藝人的不公平合約[8-11]。
  • 公平委是根據東方神起粉絲後援會的要求做出了這次的決定,粉絲們表示SM公司利用自己的地位讓東方神起簽下了奴隸合約。

2015年4月14日,國會議員崔敏熙提交法律修正案,建議禁止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妨礙藝人出演電視節目,該法案被稱為《JYJ法》。 崔議員表示,JYJ在揭露大型經紀公司的奴隸條約,促進標準所屬契約書的誕生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讓許多藝人避免了成為經紀公司獨斷專橫的犧牲品。 2010年12月23日,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下令SM公司修改旗下藝人東方神起、少女時代、Super Junior、SHINee等的不公平合約。 公平委是根據東方神起粉絲後援會的要求做出了這次的決定,粉絲們表示SM公司利用自己的地位讓東方神起簽下了奴隸合約。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 解散理由④不仲説

2012年11月28日,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與SM公司簽訂了和解協議,確定雙方的所屬協議自2009年7月31日起無效,並規定今後雙方不得互相干涉各自的演藝活動。 韓國娛樂圈因經紀公司絕對強勢的畸形殘酷行業規則,很多藝人風光背後有着各種不為人道的辛酸,經紀公司過度的剝削與迫害也頻頻引發悲劇。 2011年12月29日,JYJ自費購置價值3億韓元【約174萬人民幣】的進口汽車送給經紀公司C-JeS社長白昌洙作為新年禮物,以感謝經紀人在他們面臨被SM公司封殺時的不離不棄。 2010年10月27日,SM公司取消了對JYJ專輯的禁售令申請,因為JYJ專輯實際已在發售中,申請禁售令已經沒有意義,而且SM公司也得不到實際利益,所以取消了該項申請。 2010年4月3日,日本經濟公司艾迴在官方網站上宣佈東方神起停止活動,成員將各自發展[55-56]。 收錄了6首成員們的自作曲、日記、寫真等,其中樸有天作詞作曲的《無名歌part.1》憤怒的寫着:【這不是我們當做商品一樣努力的東西,而是我們作為人,至死不悔的一種努力”】,金在中作詞作曲的《Pierrot》痛苦的吶喊:【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我有我自己的人生,如困在監獄的過往,連回想都厭惡】。

2010年4月12日,SM公司向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兩項訴訟,要求重新確認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的專屬合約有效,並向三人索賠22億韓元【約1760萬人民幣】以補償東方神起深圳演唱會被取消及東方神起代言化妝品等收入的損失。 2009年8月3日,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通過法律代理“世宗律師事務所”發表正式聲明,公開他們提出訴訟的原因。 自2004年出道後,不斷穿梭韓國、日本、中國發展,全年僅有一週休假,其餘時間每天都僅睡3至4小時。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メンバーの人気ランキング!

金俊秀的隨筆《我們的故事》,講述了他們的故事及對SM公司的控訴:【不知不覺間我們已長大成人,看了不讓看的世界,也聽了不讓聽的聲音,已經到了可以瞭解,什麼是虛假,什麼是真實的年紀】[37-38]。 2011年3月2日,鄭允浩、沈昌珉出演MBC《黃金漁場-膝蓋道士》的節目,鄭允浩就JYJ起訴SM的原因,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稱JYJ採用法庭訴訟這一極端方式,讓他非常失望,三人【可能是因為年紀輕輕就得到了太多東西,在日韓兩國都獲得很高的人氣,讓他們迷失了自我】。 2009年10月2日,東方神起中國上海虹口足球場演唱會,是五名成員最後合作的演唱會,全場仙后高舉【米豆油(韓文的“我相信”)】手幅應援。 2009年8月12日,韓國擁有80萬會員的東方神起最大的粉絲後援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了抵制SM公司的聲明,支持由【DNBN】發起的東方神起歌迷抵制SM運動,罷買SM公司商品。

東方神起解散

2010年10月15日,SM公司對JYJ的封殺進一步升級,繼向韓國法院申請JYJ專輯韓國國內禁售令後不久,SM公司又聯繫了負責JYJ專輯銷售的韓國華納音樂公司的美國總部,試圖在全球範圍內封殺JYJ。 2013年12月26日,JYJ出道十週年,美籍韓裔作家李承燁教授所著的《JYJ共和國》在韓國正式出版發行,該書講述了JYJ離開SM公司之後,粉絲和JYJ攜手克服困難創造專屬文化,開闢新的發展之路,是一部帶有社會學研究性質的書。 張紫妍曾因演出韓劇《花樣男子》走紅,在留下的遺書中她痛苦地表示:“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一輩子也難逃‘性交易’的夢魘。 ”並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間,被經紀公司強逼為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31名男性先後“陪睡”上百次,其遺書內容震驚整個韓國演藝圈。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解散の理由と真相を5人の過去インタビューから調べてみた!

2009年8月3日,SM公司股價暴跌14%,股價暴跌最大的原因是樸有天、金俊秀、金在中等三名東方神起成員起訴SM公司,讓SM公司最大的收入來源之一的東方神起面臨解散。 短短半個月內籌集1.6億韓元【約94萬人民幣】,分別於2月在韓國首爾釜山等五個城市投放120輛大巴廣告,3月在首爾市21個地鐵站投放廣告,無論是廣告的籌款規模,還是廣告的執行過程,都體現了JYJ粉絲的高水準和團結。 韓國媒體評論【成熟的Fan文化,不管是Fan們還是Star們,互相依靠着走下去,累的時候會成為各自的力量】。 2009年11月21日,因東方神起深圳演唱會取消,很多粉絲訂購飛深圳的機票都不能退,百度東方神起吧組織了一場沒有IDOL只有愛的演唱會【東方神起深圳特別演唱會 “Stand By TVXQ”】。

  • 2009年8月12日,韓國擁有80萬會員的東方神起最大的粉絲後援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了抵制SM公司的聲明,支持由【DNBN】發起的東方神起歌迷抵制SM運動,罷買SM公司商品。
  • 東方神起是韓國SM Entertainment於2003年12月推出的五人男子和聲舞蹈組合,由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鄭允浩、沈昌珉五人組成,出道時平均年齡17歲。
  • 之後重新編輯成劇場版原定於2012年2月9日在CGV電影院上映,但又遭CGV單方面不履行合約,導致電影再次被取消[73-74]。
  • 2009年6月25日,東方神起突然取消了《2009 SUMMER SM TOWN》專輯封面的拍攝計劃,韓國媒體報道東方神起即將解散,因東方神起過大的工作壓力和頻繁不斷的受傷,東方神起的父母們和SM公司舉行了一次會談,討論如何解決種種問題,據悉在這次會談上也出現過解散東方神起的建議。
  • 28日,首爾市長樸元淳在SNS上發文表示首爾市已向歌謠大獎主辦方發去公文,通知他們如果下次再發生類似的事件,首爾市就取消與歌謠大獎的合作,不允許該頒獎禮使用首爾市的名稱。
  • 自2004年出道後,不斷穿梭韓國、日本、中國發展,全年僅有一週休假,其餘時間每天都僅睡3至4小時。
  • 2015年6月17日,韓國國會未來創造科學廣播通信委員會法案審查委員會議上,《JYJ法》因部分細節需要修正而未能獲得國會通過,但該法案繼續被保留為了國會審查對象。

2009年9月10日,韓國東方神起歌迷自8月20日在報刊中登出【您的工作狀態是怎樣的?】廣告語聲援三名成員之後,再次以刊登廣告的形式炮轟SM公司的奴隸合同,稱東方神起【不是猴子,擁有人格權和表決權】。 東方神起解散 2009年12月,五名成員在日本參加年底各項音樂活動,SM公司為避免其他兩位成員鄭允浩和沈昌珉受影響,特地派人在後台休息室全程監視,不讓五人有任何交談的機會。 而他們為新單曲《BREAKOUT!》赴日拍攝音樂錄影帶時,也分為兩組行動,各自搭機併入住不同酒店,24小時都有監視人員緊盯。

東方神起解散: 東方神起メンバーの人気ランキング第2位!ジェジュン

而JYJ憑藉超強的粉絲團展現了優越的市場性,但還是不能在無線電視音樂節目中見不到他們,這一事例把之前對獨立音樂人們進行的反駁全部推倒”。 2015年6月30日,韓國國會未來創造科學廣播通信委員會再次召開《音樂產業不公正行為改善方案討論會》討論《JYJ法》。 東方神起解散 由韓流研究會主辦,新政治民主聯合議員崔敏熙主持的本次討論會上,針對已有六年的時間不能出演無線電視音樂節目的JYJ問題,出席者們強調不能把它視為“被孤立的一個偶像組合”的事例,而應該視為不公正的結構下的音樂市場的現實。 2009年7月31日成員金在中、樸有天和金俊秀因奴隸合同和收入分配不公平,一同起訴經紀公司SM[2-3]。

東方神起解散

JYJ經紀公司C-JeS於28日以【艾迴對JYJ日本地震慈善義演取消處理不當】為由,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兩項民事訴訟,艾迴也提起兩項反訴,最終四案並審。 C-JeS在2013年1月18日四案全部勝訴,法院判決艾迴公司無權干涉JYJ三名成員在日本的演藝活動,艾迴需為之前的侵權行為賠償6.6億日元【約78億韓元或4500萬人民幣】,艾迴公司造謠侮辱JYJ經紀公司代表為黑幫事實成立,需向其個人賠償100萬日元【約1100萬韓元】[27-29]。 東方神起解散 2009年12月21日,在韓國法院判決JYJ勝訴兩個月後,同為SM公司旗下的Super Junior組合中國成員韓庚向首爾地方法院遞交與SM公司的《專屬合約》無效的申請書,2010年12月20日韓國法院判決韓庚一審勝訴,2011年9月26日韓庚和SM公司達成和解。 藝術人社會聯合的政策委員金尚哲表示:“JYJ事例將層層包裹隱藏的文化藝術圈,即文化藝術界內資本的市場支配力問題赤裸裸地展現出來了,這一點很有趣。 一直以來,每當獨立音樂人提出不公正的平台問題時,就會遇到用商業藝術的界限、非人氣的音樂類型、大眾的取向等等的反駁,缺少的經濟補償也用市場性來反駁。

東方神起解散: 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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