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幾天詳細資料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特別休假之於其他所有的假是一個特別的存在,不扣薪、不需附證明、企業不可干涉請假時間等等,可以說是勞工最好用的一種假。 四、如引言所述,持續「月休8天」,整年度會少8個休息日,所以計給加班費是必然結果。 由於每四週4例4休對排休天數的消耗畢竟比月休8天來得快,排休時終會面臨排休天數無法符合變形工時週期的狀況,因此適時將工作日指定為「休息日加班」正可作為調節之用。

  •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 2016年11月17日,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及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太過急躁,未事先與勞工團體溝通,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
  •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表示,一例一休執行上在休假部分「窒礙難行」,建議立法委員進行修法變更;苗栗縣政府以及鄉鎮市公所經常會在週休假日舉辦活動,臨時人員和約聘僱人員必須遵守一例一休以致於無法參加協助,造成人手短缺、作業困難。
  • 在 8 週彈性工時方面,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第 3 項及第 36 條第 2 項及第 2 款,勞動部指定的 26 種行業(今年納入針對物流的汽車貨運類)適用這項規定。

2017年2月22日,胡文琦說,民進黨曾經痛罵馬英九政府的油電雙漲,現在面對一例一休所帶動的萬物齊漲卻只會擺爛、裝傻、雙手一攤說“漲價是必然結果”。 月休幾天 2017年2月28日,該會副主任委員洪孟楷說,蔡英文政府上任後用逃避來代替面對燙手的問題,共有11個例子,最後一個例子是「一例一休爭議,乾脆叫反對者不要投票給民進黨」。 2017年5月23日,該會副主任委員李明賢說,民進黨用一例一休強勢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騙勞工說此舉會增加勞工福利;如今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本年第一季加班費增加新臺幣1685元,這應該是對勞工有利的數據,為何民進黨立委還要修法。 2017年5月22日,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黃國書、陳賴素美、何欣純、黃秀芳、張廖萬堅舉行記者會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休息日加班改回以實際工時計算,加班時數採「工時帳戶」、上限提高至單月54小時;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林岱樺也分別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內容類似。

月休幾天: 勞工特別休假日

2016年11月16日,立法院舉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公聽會,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薦的台灣勞工陣線理事白正憲上台發言時說,按照勞動部現行函釋,勞工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班費比平日晚上加班還少,勞工休息日加班還要多付出通勤成本,勞動部用現行函釋來推動一例一休「確實沒有說服力」。 白正憲說,在業界實際上休息日加發1倍工資都找不到人來加班了,根本不可能按照勞動部現行函釋多發0.58倍工資而已,實際上都會多給到1.5倍工資;勞動部現在推的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一天大概是多給1.58倍工資,「跟業界現在給的加班費其實是差不多」。 白正憲說,沒有人會反對勞動部所說的「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問題是要公務員加七天假、還是勞工少七天假;公務員加七天假是錦上添花,也沒有聽到有公務員出來喊要加七天假,他認為倒不如趁這次機會訴求勞工所有的假日都比照公務員(例如特別休假跟公務員趨於一致)。 勞動人權協會理事長王娟萍大聲質問白正憲,「所以你支持砍七天假?」白正憲沒有當場回應,下台後向其他勞工團體代表說明自己的立場;但其他勞團代表認為白正憲背叛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上台發言時點名批評「白正憲,你當了民進黨的樣板傀儡」。

月休幾天

二、二週、八週變形,都不能違反「七休一」原則,如果公司排休能夠不違反「七休一」,則利用八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會是不錯的選擇;反之,若公司有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的需求,則只能透過四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 一例一休上路後,「月休 8 天」便不再符勞基法的規定,因為若是大月、一個月勞工要工作 5 週時,便沒辦法「每工作 7 天就休息 2 天」。 (一)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月休幾天 在醫療儀器公司當工程師,週休二日,見紅就休,每天跑醫院做儀器保養,或是客戶叫修去處理。 扣除開車吃飯,每週實際工時不到15小時,每天規劃的行程跑完就可以準備開車回家了。

月休幾天: 工時與休假

按規定:可將 4 週內的 160 小時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每日分配時數不超過 月休幾天 2 小時,亦即──每日正常工時可達 10 小時、每日加班不得超過 2 小時,且每 2 週應有 2 日例假。 在 8 週彈性工時方面,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第 3 項及第 36 條第 2 項及第 2 款,勞動部指定的 26 種行業(今年納入針對物流的汽車貨運類)適用這項規定。 排班原則為:得以將 8 週內的 320 小時工時加入分配,但每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48 小時,且每 7 天仍要有 1 天例假。 除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及員工個人同意後均可使用 2 週彈性工時排班,還有適用 4 週彈性工時的社會福利服務業、農林漁牧業等,及適用 8 週彈性工時的製造業、遊覽車客運業、航空運輸業、郵政業、批發零售業等。 蘇律師對此特別提醒──在「勞資雙方合意」下,「員工同意行為僅能針對個別加班事實為補休之同意,不得擴及往後未發生之加班事實;即便像是家扶基金會員工自主加班是為了『犧牲奉獻』,但從法院的觀點來看,只要讓員工『以補休為原則』即是違法」。 同時,加班範圍擴大了(每日工作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超過 40 小時即算加班),或許為了「以價制量」,加班費的計算也較過往複雜許多。

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逢周末时周一补休。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曾于2013年11月27日零时公布3个法定节假日调休备选方案,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月休幾天: 勞動法-解析-討論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2006年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17年起,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全国低碳日6月15日2013年2012年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起,将每年6月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三天设立为“全国低碳日”。 全国土地日6月25日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日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 中国航海日7月11日2005年郑和下西洋纪念日2005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5年起,将每年7月11日设立为“中国航海日”。 国家体育节8月8日2022年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中国医师节8月19日2018年2017年11月,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请示,自2018年起,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

月休幾天

2019年1月9日,陳筱諭抨擊民進黨黑箱作業護航前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贏得黨內初選,宣布退黨、以無黨籍參選。 2017年3月17日,勞動部預告增刪《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6條,擬將特休給假方式改為「周年制、曆年制、年度會計制」三軌並行;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現在還在預告期間,尚未確定施行日期。 2016年10月25日,2016工鬥連線與其他勞工團體合組「123大聯盟」,於本日發動三千人遊行,反對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 勞動部於2017年3月17日,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內容,釋出彈性,企業可採周年制(到職日)、曆年制(1月1日-12月31日)及會計年度或學年度(教育單位、學校)結算執行特休假。 月休幾天 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則國定假日需另行補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以上異動需事先安排並公開班表。 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公布明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除了總放假天數116天,3天以上連續假期更多達8個,特別是農曆春節還能一口氣連休10天。

月休幾天: 企業內訓

加班費計算上,工作日加班之加班費計算基準在此次修法當中並未更動;休息日加班之加班費基準,提升為至少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之一又三分之一 ,以達成工作日加班與休息日加班之法制衡平;例假日之加班費基準同樣未更動。 一例一休是指臺灣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所推動勞工工作日數的改革政策,目的在於讓臺灣勞工全面落實「周休二日」。 該次修法主要為修正《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使所有勞工每週可以有一天的例假(此例假為可勞資約定而更動,即不一定為六、日),以及一天的休息日。 前者為強制休假,後者則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以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以及可以彈性加班的空間。 解決方案: 月休幾天 必須要確實計算未休假的日數及時數,並合法「調整薪資結構」,尤其是一定要在工資清冊及薪資單上確實算進加班費的科目,出勤紀錄及排班表上也需要明確記載該日工作時間的屬性,到底是正常工作日或是休息日加班、國定假日加班等…另外關於「排班」需要注意的事項,我們會在變形工時的文章中與大家分享。 月休幾天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這陣子他發現一例一休對臺灣經濟的衝擊是全面的,一例一休使員工已經沒有加班的可能性,隨之增加的人事成本已成為資方承受不了的壓力。

但前述例假調整、工時帳戶……等彈性,均非由雇主單方面就可決定調整,而是需經由工會同意,如公司沒有成立工會,則應經勞資會議通過。 2016年12月6日,在立法院正進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表決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出動1018名警員維護立法院周邊安全,並保護立法委員進出立法院的安全,此外第一次使用「鐵馬」作為路障器材,受到矚目。 同日,歷經六個小時的朝野协商,以60人贊成40人反對完成二讀,立法院院长苏嘉全成功搶回議場主席台,宣布《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案三讀通過,明訂施行一例一休,年資滿半年勞工新增3日特別休假,並自2017年1月1日實施刪除七天假。 月休幾天 2016年5月24日,蔡英文政府首任勞動部部長郭芳煜接受《聯合晚報》專訪時表示,會先恢復七天國定假日,並於一個月內馬上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於第36條明定勞工每七天應休二天;另修訂第37條,將目前勞工紀念日由勞動部訂定規定,回歸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亦即由內政部統一規定,屆時全國同享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也全國一致。

月休幾天: 雇主無權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

假設公司自106/1/1(一例一休上路日)起採用變形工時,持續採月休8天至今,則108年8~9月的變形工時週期分佈將如以下附表例。 一、除非每週都能安排一例一休,否則只要有不平均排休的可能,肯定會需要「變形工時」制度。 勞工可以不懂變形工時,而只顧每月排休天數,但若過於集中排休,違法受罰的卻是雇主。 這是最不會有爭議的,每28天之中,可由公司先指定例假日的範圍,其他休息日就可以由員工或勞資協商來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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