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預售屋9大分析

土地所有權人確因疫情戶籍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的人設籍,只要在2023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該戶籍遭遷出者出具其出境未回國期間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之切結書,2021年、2022年可准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 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自住用房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及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等租稅優惠,因有涉及子女成年與否的規定,將會有實質影響,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節稅撇步,呼籲民眾可提前預作準備。 每年的年底,就是善用父母親的贈與稅免稅額,將不動產登記給子女的好時機,也為地政士業者帶來不小的商機。 「租售報導雜誌社」創社於1985年,並於同年發行「租售報導」月刊,也就是目前「住展」月刊的前身;租售報導雜誌社創立34年來,秉持著「正確詳實、力求完美」的精神,長期提供第一手市場調查的預售、新成屋消息給購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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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房市交易量6年來「首負」 專家預言:明年將成買方市場

而去年 7 月適用的房地合一稅 2.0 也將預售屋買賣納入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因此如果是在 110 年 7 月 1 日之後才買進預售屋,則須注意預售屋買賣因受取得時間點不同的影響,將會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申報規定。 5 月報稅季即將到來,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房地合一稅 2.0 已將預售屋買賣納入房地合一稅的課稅範圍,如果是在去年 7 月 1 日後買進預售屋,須注意預售屋買賣時間點不同,也會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申報規定。 官員表示,若個人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未提出交易憑證,我國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按「成交價額」3%計算成本費用並以30萬元為限,並無疑慮。 928房市檔期剛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在2021年6月前出售預售屋適用財產交易所得舊制,併入綜所稅適用5~40%稅率。 不過,個人若在2021年7月後出售預售屋為房地合一2.0新制,持有兩年內適用45%稅率。

對於自住客來說,政府打房仍會大幅影響民眾買屋信心,甚至心態從積極轉向保守,就是擔心現在入手的房價會買在最高點,預期未來房價可能會下跌心態轉強,因而遞延買屋的觀望決定期,將會影響買氣隨即降溫。 喝水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白開水喝起來沒味道,讓很多人不愛喝水,因此造成身體一直處在缺水狀態… 從去年開始的因低利環境造就的大爆炸買氣,在新稅制上路後可能買氣會稍弱一些,可以試著議價看看。 一、 持有兩年未滿五年的屋主:由於不確定是否有日出條款,修法通過到開始執行的時間有可能不長,為了避免上路時間過於匆促導致恐慌性賣壓,建議現在可以開始放軟價格儘快出脫。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地主注意了!參與都更遇這情況 所得稅繳好繳滿

至於自用住宅之買賣、夫妻間贈與、被繼承取得之房產交易是否需要納稅? 陳信賢提醒,如果民眾在 110 年 6 月 30 日之前出售預售屋,屬財產交易所得,要在 111 年 5 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依綜合所得稅適用累進稅率 5%~40% 課稅。 王先生的兒子之後出售房地時,取得成本以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400萬元)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認定,不可以用合約價1,000萬元申報成本。 關於課稅所得額及應納稅額的計算,台北國稅局舉例,甲的父親於2016年6月1日取得A房地的所有權,而其父於2018年8月1日死亡,甲即繼承取得A房地,繼承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分別為30萬元及70萬元。 甲在2019年10月1日將A房地贈與其配偶乙,後來乙於2022年10月30日以總價400萬元將A房地出售。 但如果是2021年7月1日後的預售屋換約交易,則屬於房地合一稅2.0範圍,必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申報課稅,不在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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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選家團隊是由一群熱愛房地產的人所組成,從地政士、工程師、會計師到行銷專家,多元的背景,提供您更全面的角度審視房地產市場。 【成交價額 1 億 1,600 萬元 – 可減除成本 1 億 200 萬元 – 可減除移轉費用 39 萬元】,並補繳稅額及滯納利息等共 493 餘萬元。 202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 此外,契稅11月單月稅收為13.4億,較去年同月少收4.1億,減幅23.6%,衰退最多排行為高雄市、新北市及台北市,陳玉豐表示,衰退主因是去年有新屋交屋潮墊高基期。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個人仲介不動產佣金收入,應申報綜所稅

楊建華表示,預售屋的費用如仲介費等,是當納稅人無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時,由稽徵機關來推計,假使納稅人可提出證明,如仲介費相關憑證,國稅局也會核實認列。 不動產買賣的4大流程:簽約、用印、完稅、點交中,買賣雙方最期待的應該是點交。 房屋買賣最常分算補貼的費用有:房屋稅、地價稅、水費、電費、瓦斯費及管理費。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土地設有地上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減除估定之地上權價值後辦理估價。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計算式:出售收入2,000萬元-取得成本1,000萬元-可列為費用之土地增值稅40萬元-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400萬元=560萬元。 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陳玉豐表示,房地相關主要稅收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以及印花稅中的不動產稅,這三項稅收11月單月呈現衰退,且「連八黑」。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房子借朋友設戶籍 賣屋險卡關 專家一招破解

但若買賣雙方有簽訂權利讓渡契約,則乙方就可以提出成本為1,200萬元的證據,價差即為300萬元,屆時房地合一稅的金額將大幅降低。 台北國稅局指出,各區國稅局在稽查後皆掌握預售屋購買人,若未來預售屋出現轉手情況,國稅局將依照前後買賣價差認列為房地合一所得課稅。 房地合一稅拉長重稅持有年限認定,引起恐慌,但自住客可別著急,400萬免稅額跟10%優惠利率依舊沒變,只要符合自住要件,這一次修法可不關你的事。 此外,洪立洲也坦言,因為在預售階段大多只有訂簽而已,不像成屋買賣得一下子付出一筆大數額資金,在拿出來的資金相對少的時候轉手,只要當初資金槓桿沒有玩太大、純粹以自住為取向而非投資客觀念,則與成屋買賣相比,對一般民眾影響層面相對小。

完成交易後,甲方應以權利讓渡契約與預售屋買賣契約上的價差200萬元進行申報,繳納最高45%稅率的房地合一稅;而乙方在日後出售時,則可以用權利讓渡契約上載明的1,200萬元當作購屋成本,依持有年限申報房地合一稅。 而針對實際操作部分,根據財政部最新6/30公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兩子法,明訂預售屋交易日是以「買賣契約簽訂日(訂約日)」為準。 房地合一稅屬交易稅,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扣除相關成本及費用後,轉售後有獲利就會被課徵。 持有2年以內課稅45%、超過2年未逾5年課稅35%、超過5年未逾10年課稅20%、超過10年課稅15%。 但如果是在 110 年 7 月 1 日以後出售預售屋,將視同房屋及土地交易,按持有期間課以不同的稅率,並在交易日後 30 天內申報,一般而言,預售屋至完工過戶期間約為二年至五年,未來買賣預售屋,可能將面臨適用 35% 較高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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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興農江蘇南通洋口廠將出售給南通施壯化工,業外包袱減輕,農藥原體仍由大肚廠供應,或是外購來支應,不受該廠出售的影響,中國大陸內銷仍以原有上海廠供應為主。 技術面,量縮價穩,維持在季線、半年線強勢整理,拉回測試年線不破可低接。 張智揚則表示,《平均地權條例》發布施行第47-3條,去7月1日起禁止預售屋購屋預約單轉售給第3人,也就是俗稱紅單交易。 財政部推出「地稅小幫手」智能客服,整合全國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稅務資訊,提供全年24小時不間斷的地方稅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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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實施的新制規定,假如買方已支付價金的150萬元,加上利潤30萬元,計算總成本180萬,再乘上3%,最後僅有5.4萬的免稅額度,獲利30萬扣除5.4萬,最後乘上45%,最後需繳納約11萬的房地合一稅,大幅壓縮預售換約的獲利空間。 不過細分 細分這次預售屋的房地合一稅,雖然比原來併入所得稅總額申報嚴苛,但也算非常人性化,並非無利可圖,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因為預售屋的取得及改良費用都幾乎是0元,唯一可能發生的移轉費用是仲介費,所以,預售屋若是透過仲介公司成交,該仲介費是可以憑發票扣除的。 【配偶贈與房屋依據贈與者取得房屋日而定】若個人以獲贈方式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則課稅方式依據配偶取得該房屋、土地的取得日而定,進而課以舊制或新制之稅額。 若配偶當初取得房屋取得時間在 105 年 1 月 1 日後,則比照新制,依據房屋持有時間、稅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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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房地合一稅,計算公式為:「課稅基礎=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先不管費用和土地漲價總數額,簡單來說,就是用賣出的價格減去買進時的價格當作稅基。 不過,此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仍是登記1,000萬元,因為對建商來說,他仍是收受一樣的價金,甲、乙雙方的交易與建商並無關聯;而甲、乙雙方則應另外簽訂權利讓渡契約,將實際的交易價格1,200萬元載明在該契約上。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解釋,目前實務操作上,買二手預售屋的流程是:假設甲跟建商購買預售屋,總價1,000萬元,後來甲以1,200萬元將該預售屋出售給乙,此時,甲、乙、建商三方應共同會面進行換約,將甲原先跟建商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上之購屋人換成乙方的名字。 官員指出,預售屋多在三年內完成興建,一般來說不會超過五年,因此今年7月後買賣預售屋案件所適用房地合一稅率多為35~45%。

  • 財政部提醒,預售屋買受人如於110年7月1日以後至本令發布日前有轉售紅單,並於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 但如果是2021年7月1日後的預售屋換約交易,則屬於房地合一稅2.0範圍,必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申報課稅,不在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範圍。
  • 所謂的「紅單」,是指預售屋的預購單,消費者看完預售屋建案,先向建商「下訂」,通常會拿到一張紅色或粉紅色的預購單,就是俗稱的紅單。
  • 110年7月1號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須適用房地合一稅2.0規定,而房地持有2年內就賣出房地者稅率為45%、房地持有超過2年不到5年賣出房地者稅率為35%、房地持有超過5年不到10年賣出房地者稅率為20%。
  • 三、 對於已經購入預售,或準備購入預售屋的人,興建期計算一次,交屋完成再重新起算。
  • 民眾換屋只要符合自住目的,無論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房地合一稅可申請重購退稅,但要符合以下四項條件,否則會被追回退稅。

這次修法將預售屋、達一定持股或出資台灣境內房產納入範圍,以減緩房價居高不下。 高雄國稅局舉例,李先生2019年以600萬元購入A房地,於2022年以700萬元出售給兒子,有相關交易價金支付流程證明,在申報贈與稅時,國稅局核認確實屬於買賣,李先生應該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財政部官員表示,由於紅單並非正式的買賣契約,未來被內政部查獲違法轉售時,可能已經轉手多次,很難去認定持有時間,要納入房地合一來課稅較為困難,因此仍維持現制課稅。 為權利轉讓,個人就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企業也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表示,首先2016年後取得、2021年7月後出售的不動產,都屬房地合一稅2.0,所以民眾如果在2016年以後買進預售屋,若是去年7月1日前、後有出售者,將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申報規定。 他解釋,若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出售預售屋,是屬財產交易所得,要在今年5、6月併入綜所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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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六大修法重點,持有年限認定、成本認列縮水,甚至訂定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招招致命,就是要打炒房。 其實修法消息一出,市場就馬上有反應,立亥國際總經理洪立洲分析,近期已觀察到不少換屋族,因為害怕未來稅法異動,而趁這波稅改逃命潮,迅速將自住用、屬於2016年前舊制、或是持有2~5年、適用於房地合一稅1.0、稅率20%的舊屋出售,並轉而改買新成屋,以免獲利全被稅吃光光。 過往有成立公司,並以公司名義持有不動產,以買賣公司股份,連帶移轉公司資產的方式,達成移轉不動產的目的,本次修法修補此一可能漏洞。 在此特別提醒,該稅捐制度不因交易虧損而免除繳納義務,特別是因為繼承、自地自建、有買賣給付價金等交易,符合條件下仍須繳稅,請記得在報繳認定日起 30 日內申報,避免受罰。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房地合一稅2.0拉長了短期房地交易適用高稅率的年限,只要是持有不動產未滿2年,適用稅率45%、超過2年未滿5年則是適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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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經營,正確詳實的報導,加上北台灣每個建案,均由市場研究員多次現場訪問的用心;令住展雜誌成為目前台灣房地產業中,預售、新成屋市場的分析權威,雜誌訂戶涵蓋各大房仲、代銷、建設業者;每月發表的住展風向球,除了各大媒體爭相報導外,也是房地產業者,觀察房市走勢的重要指標。 不少炒房群組則在網路指出,過去成交價格是以總價認定,因此推定費用可拉高到數十萬元,如今以100萬元認定,成本費用僅剩3萬元,免稅空間縮水至少九成。 舉例而言,近期在國稅局案例中,有民眾去年看到台積電宣布落腳高雄楠梓,瘋搶楠梓區的預售屋標的(總價多為800萬元),例如先付訂金100萬元取得預售屋承購權以後,再以200萬元價格轉手賣出其承購權給他人,等於是加價100萬元轉賣。 在未進一步簽訂權利讓渡契約的狀況下,賣方等於是用當初買進的價格申報房地合一稅,帳面上看起來零獲利,所以房地合一稅稅額自然就為零,但很明顯地,賣方有逃漏稅的問題。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建商整合北市老城區 透天當土地買 衡陽路透天2.57億成交

由於持有紅單時尚未簽訂正式買賣契約,基本是「無本生意」,因此炒作紅單情況嚴重,對此,內政部也祭出實價登錄2.0,7月之後,依法禁止紅單轉售,違法者將按戶處15萬元~100萬元罰鍰。 【〔成交價額600萬元 – 可減除成本500萬元 – 可減除移轉費用18萬元(未能提示費用證明文件按成交價額3%計算,上限30萬元)〕 × 持有期間2年內稅率45%】。 修法前個人出售預售屋,係屬出售「權利」性質,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之財產交易所得,只要在交易次年5月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 該分局說明,所得稅法條文修正規定(房地合一稅2.0)業於110年7月1日上路,將預售屋交易亦納入房地交易適用之範圍。 出售繼承取得之房地,以被繼承人取得日期判斷是否適用房地合一稅制,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一律適用新制,繼承人出售後,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納稅。

也就是說,若交易日為 2021 月 7 月 1 日,申報最晚時間為 7 月 31 日內就需要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為保障自住需求並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民眾出售自住房地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符合重購租稅優惠條件者,可申請退還或扣抵。 民眾如想節稅,可使用匯票、本票或支票方式支付租金,並在租賃契約書上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就可以免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2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將於同月30日(星期三)截止,該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即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交通用地,如作農路使用,屬政府闢設供公眾通行使用者,移轉時取得道路主管機關核發「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因此其持有期間(2016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為超過5年未逾10年,應適用稅率20%計算應納稅額,其課稅所得額為273萬3千元,應納稅額為54萬6千6百元。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這件事」不動產價值得提供「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

尤其秘密客認為,這對以「預售屋」占大宗的重劃區來說將首當其衝,今年拋售賣壓潮恐將瞬間湧現,讓建商、投資客實在凍未條。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至於購買二手預售屋的乙方,如果在稽查單位要求提供金流證據等文件時,有完整的據實提供,那麼乙方尚無法律問題;但假若乙方未據實提供相關資料,則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證、詐欺等問題,此時將有刑法上的責任。 財政部提醒,預售屋買受人如於110年7月1日以後至本令發布日前有轉售紅單,並於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原本持有兩年後即可適用較輕的20%稅率,現在需要持有滿五年才可以適用較輕的20%稅率。 而若非透過仲介公司成交,或是仲介費用未達售價3%或30萬元者,仍可主張扣除售價3%計算費用,最高30萬元為限,不需要舉證的費用。

房市潮水退,可從相關稅收看出,財政部今(9)日公布11月全國賦稅狀況指出,土增稅、契稅及印花稅不動產部分等,三項房市相關稅收均持續呈現衰退狀況,不過個人房地合一稅11月入帳31.2億元,年增9.8%,是房市稅收唯一正成長的稅目。 官員指出,高雄國稅局在個案中認定,以該筆200萬元做為成交價格,並非以建商出售總價為成交價,而財政部也認同國稅局見解。 簡而言之,預售屋持有2年賣掉,將課重稅45%;若是持有預售屋3年,等成屋後第1年轉賣,仍算短期持有1年,須課45%重稅,時間一切歸零、重新計算! 此草案消息一出,業界一陣哀鴻遍野,認為修正草案太過猛烈,簡直打趴預售屋市場。 此外,禾禮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黃景揚也補充,想節稅這時候賣房時的成本認列就很重要,一般來說預售屋的成本通常會有買價、客變加(減)帳,費用則還有通常是換約手續費(向建設公司索取發票)、仲介服務費、代書費、履保費等。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新聞照片

但若是在2021年7月1日後出售,則適用房地合一2.0,須於買賣交易日後30天內申報。 若像是王先生於2016年以1,000萬元購入B房地,於2022年以相同金額出售給兒子,無價金支付流程證明,申報贈與稅時,王先生雖以「買賣」為由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經國稅局認定為贈與房地,依贈與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核定贈與總額為400萬元,王先生可免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一、「有」支付價款的事實,且經國稅局核認屬「買賣」行為:不論有無交易所得,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出賣人(即贈與人)應辦理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地而應依房地合一稅制申報納稅者,如該房地是來自配偶贈與,應以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地日為取得日,並依配偶原始取得原因,計算持有期間及決定適用稅率,再依相關規定計算課稅所得額申報納稅。 以現階段預售屋買賣契約換約,獲利視為「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應與各類所得合併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但未來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預售屋自簽約日起,2年內換約也要課徵45%房地合一稅,而且持有期間不能跟成屋合併計算,也就是說,預售是預售、成屋是成屋,兩者分開計算。 以目前房地合一稅制,持有1年內出售課徵45%,也就是獲利100萬就要繳交45萬,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則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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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內重購新自住房地者,可於重購新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新房地價額占出售舊房地價額之比率,退還出售舊房地時所繳納之所得稅,且無論是「先售後購」,或是「先購後售」皆適用。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以「買賣」方式移轉房地,涉及贈與稅與個人房地合一稅申報,納稅義務人如有短報、漏報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可免予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財產買賣,視為贈與,依法應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有支付價款的事實,且該已支付的價款並不是向出賣人借貸或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便不在贈與稅的課徵範圍內。 至於課稅所得額的計算,則以成交價額減除配偶繼承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房地合一稅預售屋: 房屋「賠售」廣告湧現、淡海爆了? 專家曝玄機

目前境內公司交易房地產,現行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約20%,比起一般民眾短期交易稅制更低,目前草案把交易稅率提高至45%,比照個人買房稅制辦理,避免人頭炒作。 房地合一稅適用對象包含法人與自然人,依規定須在房地完成移轉登記日的隔天起算30日內完成申報,需準備房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契約書影本、想抵扣的費用證明等相關文件。 營利事業於2021年7月1日以後,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房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且得自房地交易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亦有上限規定。 但如果個人出售預售屋日期為2021年7月之後,而且預售屋為2016年後所取得,則屬於房地合一2.0範圍,個人必須在房地移轉後30天內申報繳稅,依照其稅制,個人持有兩年內出售不動產須課徵45%所得稅率、兩年到五年內出售為35%、五年到十年內為20%,十年以上一律為15%。

另我國也同步調整推計費用率,從實際成交金額5%調降到3%,並新增上限為30萬元。 行政院(3/11)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房地合一稅修法規劃,將原先持有第1年出售45%稅率,延長至2年內交易即課重稅45%,2年~5年內交易課徵35%,超過5年~10年課稅20%,超過10年課徵15%。 110年7月1號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須適用房地合一稅2.0規定,而房地持有2年內就賣出房地者稅率為45%、房地持有超過2年不到5年賣出房地者稅率為35%、房地持有超過5年不到10年賣出房地者稅率為20%。 雖然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範圍,但常見的「紅單」交易此次可沒有納入。 所謂的「紅單」,是指預售屋的預購單,消費者看完預售屋建案,先向建商「下訂」,通常會拿到一張紅色或粉紅色的預購單,就是俗稱的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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