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約定帳戶申請全攻略

存戶之存摺、金融卡及其他交易憑證,不得轉讓或質押予他人,存戶對 貴行因本存款往來約定所得主張之消費寄託物返還請求權,非經 貴 行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質押予他人,但可轉讓定期存單不在此限。 存戶於 貴行開立之各項臺幣、外匯定期性存款(包括存戶開立之實體存單、無實體存單、電子存單或以任何形式與 貴行約定存款期間 之特定存款)利息均依 貴行牌告(或約定)各存款幣別利率按日單利計算,利息依約定之方式給付,未約定給付方式者,均於當次存期屆 至時一次給付。 活期性存款及定期性存款之利率,除與 貴行另行約定外,均依存款種類,存款幣別及期間,按 貴行牌告利率浮動計算,倘 貴行認有必 要調整牌告利率時得逕予調整,毋庸通知或取得存戶之同意,但應公告於 貴行營業場所。 存戶為二十歲以下且未婚者,得向 貴行申請開立「兒童存款帳戶」,「兒童存款帳戶」以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歸戶,每人限開一戶, 「兒童存款帳戶」屬於臺幣綜合存款帳戶,但不得使用定存質借服務功能。 倘存戶前已開立一般活期儲蓄存款或綜合活期儲蓄存款者,得 向 貴行申請變更為「兒童存款帳戶」。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國泰世華銀行領先業界於2012年十月首先引進具有交易簽章機制、高安全的加密防護硬體設備「認證密碼鎖OTP」尖端安控機制,以獨立專用硬體離線加密產生一組一次性的限時密碼(One Time Password)來加強網路交易安全。 本契約之受益權如受法院強制執行或發生主管機關限制權利行使之情事時,受託人得不另通知即逕行辦理信託受益權之扣押、買回、出 售、處分或終止本契約,並依法院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或處分內容辦理。 本信託契約條款及依本信託契約相關交易文件所為之信託交易適用中華民國法令。 如因本信託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任何一方當事人喪失行為能力、解散、進行重整、破產或停止營業時,他方得以書面或其他經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終止。 受託人就各項信託業務有關之通知、報告書、對帳單或其他相關書表,均以受託人寄出或發出之日起,經五日視為送達,並自送達之日 起十四日內,委託人無異議者,視為承認所載內容。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設定約定帳號

但以臺幣存款帳戶結購外匯轉存外幣定期存款時,僅提供「到期本利和依原存期展 期」乙種,存戶應自行登入網路銀行MyBank辦理到期或中途解約程序。 除另有約定外,電子存單之利率均依 貴行牌告之利率為準;網上交易另有優惠者,以 貴行網路銀行網頁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存戶。 涉及新臺幣兌換之交易匯率以 貴行公告之「即時匯率」牌告及「網上優惠匯率」為準,以新臺幣存款結購外匯電子存單時,交易匯率以 「即時賣出匯率」減計「網上優惠匯率」,其到期解約或中途解約結售為新臺幣者,交易匯率以「即時買入匯率」牌告加計「網上優惠匯 率」。 前揭各該 收受對象依法律、主管機關或法律程序之要求得處理、移轉及揭露該等資料。 存戶並得隨時通知 貴行變更帳單與通知書寄送方式,一經變更,即自申請日起算之次月起(信用卡帳單係自次期結帳日起),依變更內容 辦理。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外幣間不同幣別之轉帳,每人每日合計電話銀 行、「網路銀行MyBank」之交易限等值美金三萬元。 貴行於每筆「Global MyB2B」交易指示處理完畢後,應以電子文件、即時顯示或與存戶約定之其他方式通知存戶,存戶使用「網路銀行 MyBank」、「行動銀行MyMobiBank」所為之交易,可選擇寄發對帳單(該月無交易時不寄),由 貴行定期彙總交易,印錄對帳單並註 明每筆交易時間後依存戶指定之方式寄發存戶。 存戶輸入網路銀行之「使用者密碼」、「使用者代號」、「網銀密碼」、「用戶代號」等連續錯誤達規定次數(連續錯誤次數詳見 貴行 網站說明)時, 貴行電腦即自動停止存戶使用本服務。 存戶於申請使用網路銀行服務時,對 貴行所交付(設定)予存戶之使用者代號及密碼,應於規定期間內立即變更啟用,若有無法變更之情 事,應立即通知 貴行。 存戶與 貴行均同意使用網路進行電子文件傳送及接收,並應分別就各項權利義務關係與各該網路業者簽訂網路服務契約,並各自負擔網 路使用之費用。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存款

該等票款無論由 貴行代收或先行融墊,倘發生退票, 或國外代收銀行,或國外付款銀行扣還已支付款項並加徵退票罰金,或發生其他糾葛情事,所有國外銀行扣減款項,存戶均同意 貴行逕自 存戶存款帳內如數扣減,如有不足,一經 貴行通知,存戶應立即償還並攜同存摺出具加蓋原留印鑑收據向 貴行辦理取回原退票據並更正 存摺。 如存戶不來取回退票或 貴行無法通知, 貴行並無代辦保全票據上權利之義務及其他一切責任。 存戶辦理「綜定存質借」功能者,前項綜合存款戶項下之「綜定存」(包括但不限於嗣後轉帳開立之「綜定存」)均全部設定質權予 貴 行,以擔保存戶對於 貴行因前開「綜定存質借」所生之一切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費用及損害賠償等),並 以本綜合約定書作為設定質權之書面文件。 存戶開設「綜合存款帳戶」者,得於該帳戶之「綜活存」存款餘額範圍內,以臨櫃申請或透過 貴行提供之自動化服務方式轉帳開立「綜 定存」(定期儲蓄存款之「存本取息」及「整存整付」限綜合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辦理),存戶於非營業日以 貴行提供之自動化服務方式 轉帳開立綜定存者,以次一營業日為「計息基準日」。

存戶委託 貴行託收之票據於運送途中,若發生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時,同意授權由 貴行或付款行代理存戶辦理掛失止付及聲請公示 催告、除權判決等事宜。 存戶得經 貴行同意而以第三人之印鑑樣式為原留印鑑樣式之一部或全部,但與第三人間所生之糾紛或法律責任等,概由存戶自行理清與 貴行無涉。 為了充分瞭解客戶,在您開始投資理財商品以前,本行都必須請您填具理財客戶資料表,並且依據您填寫的資料分析您的投資風險屬性,當 確定您的投資風險屬性以後,除非您主動要求或法令另有規定;否則,本行只能提供符合您投資風險屬性的商品。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國泰世華網路銀行CUBE

「綜定存」一經開立即不得變更,其孳生之利息、到期本息或中途解約之本息等均需轉入原轉開「綜定存」之綜合存款帳戶計入綜活存金額 中,不得轉入其他帳戶。 本綜合約定書之各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一般銀行慣例、主管機關及 貴行相關規定辦理,或得經雙方另行協議訂定之。 存戶對 貴行因本約定書所載之商品或服務所生之金融消費爭議,同意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爭議處理機構得受理範圍內,適用該機構所 訂爭議處理程序。 存戶如係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時,本綜合約定書應視同終止,即由繼承人或清算人依法辦理結清銷戶手續。 若係法人之負責人死亡或 因其他事由更換負責人者,在新任負責人辦妥原留印鑑變更前, 貴行得暫停憑原留印鑑付款。 綜合對帳單之範圍:含臺外幣存款對帳單、放款對帳單及理財對帳單,惟不包含放款各類通知書/繳息證明、集合管理帳戶及信用卡對帳單。

貴行經主管機關核准或依相關規定開辦以自動化設備 或其他方式提領本帳戶之存款時,存戶若經 貴行主動核准或與 貴行另訂契約時,得免開具支票並約定以該方式取款,存戶並願遵守該契約之 相關規定。 存戶得申請使用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貴行提供之電話銀行「輔助答詢專員/服務專員」功能辦理特定項目之交易確認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之特定項 目範圍以經 貴行開放之範圍為準(目前適用之範圍為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組合式商品之服務)。 存戶申請使用本約定條款之服務項目,應自行負擔並自行安裝所需之電腦軟體、硬體,以及其他與安全相關之設備。 存戶如因電腦操作需 要而安裝其他軟硬體,有與 貴行所提供之軟硬體設備併用之必要者,應遵守 貴行所提供安裝之相關資料,並自行負擔其安裝所需之費 用及風險。 「行動銀行MyMobiBank」:指存戶端透過各種行動裝置(指行動裝置搭載開放式作業系統,可進行資料及軟體程式的輸入、存取及擴充等 功能)利用電信網路之訊號操作,與 貴行電腦連線,無需親赴 貴行櫃檯,即可利用與 貴行約定之登入或辨識方式,直接取得 貴行所提供 之各項金融服務。 存戶使用「網銀密碼」所為之交易,包括查詢、轉帳、繳費、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共同基金及未來 貴行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自動化 服務,視同與存戶臨櫃書面往來辦理具同等效力。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前往 國泰約定帳戶

存戶除與 貴行訂有透支契約者外,不得簽發超過存款餘額之支票,倘存款不足, 貴行無通知存戶之義務並得依照規定予以退票之處分。 存戶同意匯出匯款於國外銀行解款或轉帳時,其依當地銀行慣例由解款行或轉匯行自匯款金額內扣取之費用概由收款人負擔,存戶絕無異 議。 存戶同意 貴行選定之國外解款行,得以原幣或當日買匯匯率兌換成當地貨幣,付款予或逕入收款人帳戶,存戶絕無異議。 未涉及兌換之外匯活期存款轉帳,除 貴行因進行批次作業時間暫停外,得24小時交易,如交易完成之時間已逾當日 貴行之一般營業 時間者即屬次日帳,且轉入帳戶之金額當日不可再動用。 外匯交易內容將以「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呈報中央銀行,存戶應審閱並遵守「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填報說明」相關規定,並據 實填報交易匯款性質,申報後除「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另有規定外,不得要求更改申報書內容。 存戶倘未據實填報者,依據管 理外匯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將受有罰鍰處分(本約定書印製時之罰鍰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實際內容仍以法令規定為 準)。

惟新臺幣與外匯存款帳戶轉帳及匯款、原幣不同幣別間互 轉交易,或轉入帳戶為營業當日有存款不足退票之支票存款帳戶,限於 貴行營業時間內完成交易手續,否則如因延誤遭致退票或其他損 失,由存戶自行負責,存戶於 貴行營業時間外所為之轉帳、匯款交易記帳日悉依 貴行之相關規定辦理。 存戶使用金融卡約定戶轉帳功能,轉入其他金融機構約定帳號或繳費/稅, 其限額為每筆新臺幣200萬元,每日交易合計網路銀行MyBank、電話銀行最高限額新臺幣300萬元。 小額轉帳(非約定轉帳)金額每日最 高限額為新臺幣3萬元正,但經主管機關限制其限額者,不在此限。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上述各項交易限額於 貴行或參加金融資訊系統跨行連線金融單位設 置之自動化服務設備皆一致。 除定期性存款外, 貴行與存戶均得隨時終止本綜合約定書下各項存款帳戶、服務項目及綜合理財帳戶管理系統,並於終止之通知到達時 發生效力。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國泰約定帳戶線上申請

「SSL安全鑰匙加密」:是經由使用者的瀏覽器及主機端的web伺服器,所共同提供的一套安全加密機制,其主要 目的是要使用者在網路上所傳輸的每一份資料,都能受到安全保障。 存戶可選擇將「理財轉帳約定」適用於金融卡約定戶轉帳,若該金融卡已申請金融卡轉帳約定,則原約定於申請「理財轉帳約定」時自動 失效。 若為國外交易,其記帳日及存摺登載日期則以交易資料傳送回國內之時點(即 貴行資料接收時點)為基準,其記帳日及存摺日期登載 方式比照上述1、2。 預約轉帳交易之執行,以 貴行實際轉帳當時交易之執行結果為準,存戶應自行查詢預約轉帳交易內容及執行結果。

  • 但外匯電子存單得透過網路銀行MyBank辦理「質借」與「質借還 款」。
  • 有關境外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受託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 受託人就各項信託業務有關之通知、報告書、對帳單或其他相關書表,均以受託人寄出或發出之日起,經五日視為送達,並自送達之日 起十四日內,委託人無異議者,視為承認所載內容。
  • 存戶使用「網路銀行MyBank」、「行動銀行MyMobiBank」轉帳後,不必補填取款憑證,其與活期(儲蓄)存款提示存摺並填具「取款憑 證」加蓋原留印鑑之效力相同。
  • 「數位簽章」:指將電子文件以數學演算法或其他方式運算為一定長度之數位資料,以簽署人之私密金鑰對其加密,形成電子章,並得以 公開金鑰加以驗證者。
  • 支付方式依各基金公司而有所不同,可能採取月、季、半年、年度支付方式為之;此服務費係已包含 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所規定之費用,由基金公司逕自各基金之每日淨資產價值中扣除。
  • 所謂無相對日以次營業日為轉帳日,例如預約固定每月31日轉帳,因2月份並無 31日,故會在次營業日3月1日才轉帳。

「臨櫃提款密碼」之製發採取歸戶方式,並適用於存戶所有之新臺幣活期性存款帳戶(含已開戶及未來開立之活期性存款帳戶,但不包含支票 存款帳戶)辦理聯行臨櫃提款時使用。 存戶原以臺幣存款帳戶結購外匯轉存外匯定期存款者,得選擇將本金、利息以相同幣別轉回已約定、且啟用之外匯活期帳戶或原轉存外匯 定存之臺幣活期帳戶(原存摺帳戶)。 存戶若選擇將本金、利息轉回原轉存外匯定存之臺幣活期帳戶(原存摺帳戶)者,該筆存單之本利 和逾外匯電子交易限額時,需持帳戶原留印鑑親自臨櫃辦理。 除另有約定外,本約定條款所稱之「外匯存款」係包括「外匯活期存款」、「外匯定期存款」及兼具外匯活期與定期存款功能之「外匯綜合 存款」。 存戶開設「外匯綜合存款帳戶」者,得將該帳戶內之存款金額轉帳開立無實體存單之外匯定期存款,並記載於『外匯綜合存款帳 戶』存摺之『定期存款存入明細』頁內,不另製交實體存單。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設定手機號碼

為了要讓KOKO 跟原本一般活儲裡的錢可以互轉,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今天臨櫃去新增約定帳號。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信用卡暨預借現金之各級別循環信用年利率為6.75%~15%(依本行信用評分制度定期評估,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每筆先按0.15%計收,三個月為一 期,最低USD$100元) 進口改狀 1 . 手續費: 修改一般條款, 每件 NT$300元,但修改係增加信用狀金額時比照開狀標準收費。

  • 存戶一經利用本項服務,視為同意遵守本綜合約定書全部條款約定,不必另為申請或其他行為。
  • 如存戶不來取回退票或 貴行無法通知, 貴行並無代辦保全票據上權利之義務及其他一切責任。
  • 電話銀行辦理不同幣別間活期存款轉帳,適用匯率依轉帳發生當時 貴行牌告(公告)之即時掛牌買/賣匯率為準。
  • 理財月對帳單補發費用:以申請日當月份起算,六個月內補發之理財月對帳單(含電子帳單)免費,逾六個月每份實體理財月對帳單新臺 幣壹佰元,並於申請時向委託人收取,電子帳單則不收取費用。
  • 首先,支票存款帳戶屬於無息帳戶,因此,本行不會支付任何利息予您,請您審酌自身需求後,衡量存放的金額。
  • 存戶同意匯出匯款於國外銀行解款或轉帳時,其依當地銀行慣例由解款行或轉匯行自匯款金額內扣取之費用概由收款人負擔,存戶絕無異 議。
  • 倘有部分票據未返回 貴行時,願依張數預扣留存退票手續費,存戶絕無異議。

存戶同意使用 貴行專屬網路或經雙方約定之相關網路進行電子文件傳輸。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使用約定之相關網路者,雙方應分別就各項權利義務關係與各 該網路業者簽訂網路服務契約,並各自負擔網路使用之費用。 「金融卡付款-跨境線上交易」每筆、每日與每月之交易限額均依存戶與 貴行之約定辦理。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國泰世華約定轉帳申請相關搜尋相關結果都幫你找好了

本信託目的係委託人將其信託資金信託予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託人),由受託人依委託人所為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投資於主管機關 核准(境外客戶不限)得以投資之境外基金、國外有價證券、國內基金及結構型商品等,並為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 存戶同意 貴行完成銷戶作業時,將一併註銷該帳戶前已申請之各項電子通路功能、未到期之預約轉帳,嗣後若因而衍生任何糾紛或致 貴 國泰約定帳戶申請 行受損時,存戶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帳戶若已作為代收/代扣繳之指定帳戶者,原委任事項(包括但不限保險費…等),自 貴行完成銷戶作業同時終止委託,終止後因該等業務 與第三人所發生之糾紛,概由存戶自理,與 貴行無涉。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