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過年5大優點

小編快速畫重點:包含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和育嬰留停津貼、育嬰假必需在提前10天申請、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產檢假陪產假都從5天加碼到7天,以及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 員工如果有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且理由正當,應有請事假的權利,雇主不可以任意拒絕,而依法員工有14天的事假可請,並不會因年中到職按比例減少事假天數。 2022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0元調漲到168元,調幅5%;月薪將從24,000元調漲到25,250元,調幅約5.2%,並在元旦實施。 勞基法過年 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 但從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勞基法過年

前項之補休,其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未發給工資者,依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論處。 一例一休上路,過年期間「排班制」到底怎麼補加班費和假期? 勞動部說,即使是排班制,但除夕到初三,就算是國定假日上班依法得給兩倍薪水,只要勞工申訴,雇主最高會被開罰100萬。 但實際直擊飲料店員工因為「排班」變得認命,根本不知道他們還是可以多領一日薪資。 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基法過年: 行事曆(七月)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未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七項、第五十五條規定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未滿十五歲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務取得報酬未具勞僱關係者,準用前項及童工保護之規定。 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 2015年因為演出電影《我的少女時代》爆紅的31歲男星王大陸,近年來將演藝事業重心移到大陸。 去年(2021)5月他被拍到和女星蔡卓宜在街邊散步並多次擁吻曝光戀情,今(9)日兩人雙雙官宣戀情,甜稱對方是「男女朋友」,閃瞎粉絲。

雇主依本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將其與勞工之書面約定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時,其內容應包括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有關事項。 本法第八十四條所稱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係指依各項公務員人事法令任用、派用、聘用、遴用而於本法第三條所定各業從事工作獲致薪資之人員。 所稱其他所定勞動條件,係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等而言。

勞基法過年: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2022春節出勤加班費,一張圖秒懂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此外,例假日的合法出勤條件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只有滿足這種極為特殊的情況,雇主才可以使勞工停休出勤,且雇主需在需在 24 小時內詳述理由向各地勞動局核備。 如無該等法定原因,即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 而請病假是員工的權利,若員工有依法規定請病假,雇主就不能拒絕。
  • 特休假於該年結束、或離職時,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必須依未休日數給付工資。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派遣勞工因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與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者,其與派遣事業單位之勞動契約視為終止,且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黄維琛說,雇主若讓上班族或工讀生,於國定假日出勤超過12小時,不但違反勞基法,該給的加班費,也不能少(第13小時起,計算方式同樣為:時薪 X 1又3分之2)。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勞基法過年: 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法定休假日,雇主要求勞工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違者將依法查處。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有前三項規定行為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事業單位拒絕檢查時,檢查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之。

檢查機構應依前項檢查方針分別擬定各該機構之勞工檢查計畫,並於檢查方針發布之日起五十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依該檢查計畫實施檢查。 事業單位之事業場所分散各地者,雇主得訂立適用於其事業單位全部勞工之工作規則或適用於該事業場所之工作規則。 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但書規定給付之補償,雇主應於決定後十五日內給與。 一、勞工人數:為估算當年度終了時適用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保留本法工作年資之在職勞工,且預估於次一年度內成就本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者。

勞基法過年: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例如『原10/10(三)國定假日調移至10/12(五)』,並請員工簽認/回覆以確保其同意;如果是採員工多一天排休,也應在班表上排定哪一天排休,並經員工簽認。 在計算薪資或加班費時,必須注意,既然是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用1.33和1.66計算,就會出現低於1又3分之1「以上」或1又3分之2「以上」的問題,因此多採1.34和1.67計算。 立法院在2021年12月底時分別三讀通過《就保法》、《性平法》修正草案,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育嬰假新制就即將上路!

另外申報勞保投保薪資時,也須將所有的工資項目加總計算,因此雇主必須清楚區分工資和非工資的項目,像是加班費、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以免申報錯誤或申報不實而有相關罰則。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以每七日為一週期,依曆計算。 雇主除依同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調整者外,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六日。 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另外,勞資雙方如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該協商調移內容應明確且須經勞工同意。 勞基法過年 經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當日,即成為正常工作日,該日出勤,不必加給工資。

勞基法過年: 勞工休假制度有4種: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

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工資。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因為跟大甲鎮瀾宮人員有恩怨,日前在信義區看到一名上班族,戴著「鎮瀾宮」的帽子,找了朋友一起上前嗆聲,且手插口袋的時候,…

勞基法過年: 除夕-初三排班應領雙倍薪 雇主違規恐遭罰百萬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第三條所列事業,除製造業及礦業外,因公眾之生活便利或其他特殊原因,有調整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所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之必要者,得由當地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會,就必要之限度內以命令調整之。

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勞基法過年 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比率之擬訂或調整,應經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 第一項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匯集為勞工退休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之;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基法過年: 過年期間上班,薪水怎麼算?一張圖看懂春節期間出勤加班費,只有4天薪資有加倍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得將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之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勞基法過年

國定假日原本有 19 天,2017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 12 天。 特休假是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下,繼續任職滿一定期間,所獲得的特別休假。 特休假於該年結束、或離職時,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必須依未休日數給付工資。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特休日數增加,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加班費」計算原則: ・前 2 小時每小時:平日時薪 x 1 又 1/3 倍以上 x 2 小時。

勞基法過年: 育兒》從「父母」的壓力中解脫出來!明明為他們好,怎麼都聽不進去..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勞基法過年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前項所定例假之調整,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

勞基法過年: 勞動法令懶人包》處理員工勞健保、薪資、請休假、排班不失誤

其為計月者,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 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所定補休,應依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事實發生時間先後順序補休。 補休之期限逾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約定年度之末日者,以該日為期限之末日。 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目前法律明定的「假」有4種,分別是「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特休假」,每一種假別的規定及薪資計算方式大不同喔! 例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強制雇主必須讓勞工休息的日子,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 只有因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才可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且例假日出勤除了要額外加發一日工資之外,還要另外再給一日補假。 休息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日。 休息日出勤則須經勞工同意,並且除了出勤當日工資之外,雇主須額外給付勞工每小時不等的加班費。 國定假日出勤須經勞工同意,除了出勤當日工資之外,雇主須額外加發給勞工一日工資或一日補假(二擇一)。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技術生訓練期滿,雇主得留用之,並應與同等工作之勞工享受同等之待遇。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經同意挪移後的效果就是原國定假日變成工作日,挪移日變成應放假日,以上面的例子就是10月10日是工作日,10月17日是休假日,10月10日出勤就沒有加倍給工資的問題。 反而是如果10月17日因為特殊狀況需要員工來上班,那10月17日當天為國定假日出勤要給加班費,觀念上會是這樣子。

勞基法過年: 行事曆(九月)

勞工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致不易計算工作時間者,以平時之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 另,各該違法事業單位,將由主管機關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 大年初二連鎖飲料店員工很認命,以為排班沒有雙倍薪水,但一例一休上路,老闆該給的不能少。 大賣場員工忙著搬貨,儘管是排班族,只要國定假日上班,月薪三萬六來看,就得多給一日薪資1200元。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這比較跟大家的觀念邏輯比較不一樣,對於這樣的規定小賀老師給雇主的建議,就是趕緊調整班表,原本要出勤調整為毋須出勤,以避免法令上的爭議。 不過小賀老師還是建議國定假日如果沒辦法放假,需要上班的話還是將國定假日調移到其他天放假,當天就沒有加班費計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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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並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讓勞工可以歡喜過年;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一)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一、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四十小時之部分。 但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變更工作時間者,為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 本法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第五章童工、女工,第七章災害補償及其他勞工保險等有關規定,於技術生準用之。 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工作場所,在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範圍內,或為原事業單位提供者,原事業單位應督促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對其所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一項所定退休金,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如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

勞基法過年: 國定假日出勤,薪資直接加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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