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詳盡懶人包

我工作二十幾年,從沒申領過加班費,算算大概少賺了一輛國產汽車吧。 接著,如果是在國定假日與例假日違法加班第9到12小時,依照行政院函釋說明,仍然是用1.34倍(9、10小時)與1.67倍(11、12小時)做計算。 如果是希望勞工在國定假日回公司上班,必須要徵得勞工同意,或是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並經勞工或工會同意。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加倍發給」並不是指如果你如果原本一天領800元,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去上班就可以領1,600元。 加班 因為你原本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在家睡覺也領800元,因此去上班是再多領800元。 補休期限:原則上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惟為避免補休期限無所限制,並利勞雇雙方遵循,已於施行細則明定以勞雇雙方特別休假約定年度之末日(如:曆年制、週年制、會計年度、學年度之末日等),作為最終補休期限,無得再行遞延。 在台灣正式成為高齡社會的這個階段,伊甸也提出了能夠同理照顧者、體貼失能者的完整老人服務內容,包括日間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照顧者喘息服務、弱勢長者餐飲服務等,甚至將層級拉高到以社區為關照對象,提供社區關懷、社區輔具站服務等。 而伊甸這些年來的努力,更獲得滿滿的迴響,每一位受到協助者的正向反饋,都是幫助伊甸持續前進、希望做得更好更多的力量。

加班: 加班非包工时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雖然勞基法加班費的規定寫的非常詳細,但還是看得霧煞煞嗎? 沒關係,讓律師用文字跟圖表,一次幫你釐清各種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加班 加班时间是否包含平日延时加班、周末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加班: 加班費的時薪如何計算?

2015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 这是因为按照规定,2015年的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我对此有点好奇,于是别人对我说,新制度开始后,晚上7点之后,办公区域内就开始有员工在打牌和玩游戏,一直拖延到9点后下班。

加班

中国法律规定,在法定节日内企业职工进行加班时,在加班以后,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发给加班工资。 在公休假日内加班, 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只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少数人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补休的,才发加班工资。 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加班: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非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依照员工实际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 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可控因素所致,通常员工加班工时不高于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 在公休假日内加班,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只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少数人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补休的,才发加班工资。

首要說明的是,例假日只有在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且雇主認為有必要繼續工作的時候,才能夠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 平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加班必要者,得命令勞工加班。 但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該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加班時間,雇主應於事後給勞工補休。 (勞基法第32條第4項)簡言之,平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既要給予加班費,亦要給予補休。

加班: 加班費計算一次就搞懂!2022勞基法、計算薪資基礎總整理

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 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變形工時除外)。

但例休假日可以依勞資雙方同意後調整,只要符合七日內有一例一休,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大原則即可。 所谓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是指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规定的工作时间,分别是每周40小时、每月166.64小时小时、每季度500小时、每年2000小时。 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固定支付员工极限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注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则不再另算)。 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不可控因素而所致,以此保证工作项目的完成进度,通常员工加班工时都会不低于法定加班工时。

加班: 公司

我想,工作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加班的,对待工作任务,如果工作时间不能及时完成,那么加班就自然很难避免的。 雙方都同意加班且有給足加班費,自然沒問題,但有的公司不希望員工加班,而員工卻常加班,有的公司希望員工加班,就算按規定給足加班費,員工也不一定願意加班。 即便公司有加班申請的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上仍有諸多問題,管理階層對加班的必要性也多有質疑,特別是一些間接人員的加班。 除了一些為了降低成本,刻意明顯未給足加班費的違法外,很多是公司管理階層和員工對加班的認定不同,兩方在一些模糊空間有所爭論,公司常被批評「凹」員工的加班時間,但也有些員工在「凹」公司的加班費,這些情況在企業裡層出不窮。 根據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加班

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法律链接:根据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作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强制和主动加班的单方决定往往构不成加班事实。 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的。 加班是指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 简单来说,只要员工是在公司指派下,占用休息时间工作,就都认定为加班,重点在于是公司的指派。 白紙黑字當然是最合適的,有加班申請的作業規定,員工有申請加班的權利,主管有審視及核准加班的管理責任。

加班: 加班现状

因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星期例假上班,勞工得拒絕星期例假上班,如果雇主強迫勞工在星期例假上班,則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 因為立法者認為,勞工通常只能依出勤紀錄作為上班、下班時間的證明,而依《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雇主應保存勞工出勤紀錄5年,並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所以如果出勤紀錄有和事實不符的情形,雇主應可立即處理和更正。 但對員工而言,只要實際上有加班,就應該可以請求加班費啊! 加班 近年來法院也確實發現到這個問題,於是有判決認為,雇主不可以指派不合理的工作量給員工,要求員工限時完成,實際上讓員工加班再用加班申請制來規避給付加班費。 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3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 先說個大前提,例假與休息日並未限定只能排在週六及週日,其日期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前提下,得由勞雇雙方協議之。
  • 2015年除夕也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的加班三倍工资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要“低人一等”,只有双倍。
  • 例假日我們會分為兩部分來討論加班費計算,合法例假日加班及非法例假日加班。
  • 有獨力照顧長輩長達二、三十年者的青壯年,也有「老老照顧」——六、七十歲的孩子,照顧著八、九十歲的父母。

不論哪種狀況,加班還是看「是否有實際工作的事實」,不管有沒有按公司規定提出加班申請,如有爭議時,最後的認定依據是「打卡時間」。 「以廠為家」的時代已成過往雲煙,勞動法令的規定和要求越來越嚴格,勞工意識也已抬頭,而企業和員工對於加班的認知常有不同的解讀,故未給足加班費一直是常見的勞資爭議原因。 平日加班第3、4個小時(第11、12小時)開始的加班費,是依照每小時工資加給2/3(1.67倍)計算,等於每小時167元。

加班: (三) 加班費試算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据介绍,除全日制用工外,最常见的用工形式有三种,分别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非全日制。 家政服务员、快餐店的小时工、兼职人员等,大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我想,工作中或多或少都会有加班的,对待工作任务,如果工作时间不能及时完成,那么加班就自然很难避免的。
  • 当然不可否认,对于我们这类从事软件开发的人来说,在开发的忙碌阶段,为了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许多时候都是需要加班的,并非个人所能左右的!
  •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可以认定该公司是实行按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
  • 《勞基法》對於勞工正常工時有規定,原則上是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外《勞基法》第24、32條也規定,雇主要求勞工加班,需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以及勞工的個別同意並給予一定標準的加班費。
  •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即原月薪給付總額為240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240小時之工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額及計算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加班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加班: 加班时间

因此,2015年除夕当天属于调休范围而非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有市民在除夕当天加班而不能安排补休的,只能拿到双倍工资。 对于许多996式工作的人来说,几乎就很少有自己的业余时间呢。 因为在北京这样的大的城市,算上上班回家的路程时间,可以说为了工作而影响了生活。

工作绝不能影响生活与家庭,这是底线,也是成熟社会的共识。 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好的工作不仅不会剥夺你生活的权利,还会鼓励你更好的享受生活。 让员工与公司同心,尊重与信任,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效率,才是解决之道。 因为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频繁加班,或者为了压榨员工而把人当机器使,却美其名曰“加班才是好员工”。 這下慘了,全公司二百多位員工,唯一的人資人員目前已要加班算薪資了,更遑論只有二天半薪資計算作業時間!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人資工作,身為PM的我只好先了解那位人資人員的每天工作,發現她桌上累積一大疊加班單、請假單、勞健保等相關單據,等到發薪日的前幾天才開始加班趕工,平常則作其他的工作。

加班: 加班节假日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号规定 ,以区别2000年版,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1項有明文規定。 每日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而加班總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勞基法第32條第2項亦有法文明定。 加班 綜合以上來看,因為員工通常屬於弱勢的一方,實在很難期待員工在工作做不完時,每次都能事先跟雇主申請加班並獲得批准,而雇主有管理工作場所的權利,不想付加班費,雇主可以叫員工趕快回家別加班。 如果勞工有加班,而且沒提出加班申請,雇主有義務對個別員工的出勤狀況做進一步了解,例如通知員工說明晚退原因,確認延後下班是繼續處理工作,還是在處理私人事務,即時更正退勤時間,不能只用加班申請制的工作規定來迴避付加班費的義務。 《勞基法》對於勞工正常工時有規定,原則上是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外《勞基法》第24、32條也規定,雇主要求勞工加班,需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以及勞工的個別同意並給予一定標準的加班費。

人稱菲大,菲利普(宋克家),一個有跨領域背景以及跨國人資管理經驗的HR,現為上承人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資深顧問)以及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的特約顧問。 實務上有很多加班被歸咎是人手不夠所致,員工經常大聲疾呼要增加人手,但在增補人員之前,應該先找出不正常的加班原因並加以改善。 在專業的照顧之下,阿公的身體慢慢恢復健康,精神也越來越好,現在又可以參加他最愛的社區活動。 更重要的是,阿公也開始接受伊甸據點的協助,有專業的照服員帶領著長輩們維持正常的生活作息,又開設各種延緩老化、機能復健的課程,鼓勵長輩們參加。 這些安排,除了增加長輩們的活動力和自信心之外,也從心理和生理上,同時減輕了家人的負擔。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元。

加班: (一)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

也许会有人说,为什么谈个恋爱那么矫情,对方忙工作而已,就不能包容吗? 但当你真正身处其中就会知道:当对方眼里、心里全是工作的时候,你会觉得眼前这个人是陌生人,跟你没什么关系。 ,必须给超时加班划一条红线,遏制超时加班现象进一步扩散,保障劳动者权益,不让劳动者陷入无休止的加班海洋中。 也許一些行政部門的夥伴對我這樣的說法不表認同,認為行政人員之所以會加班的原因,常常是其他部門造成的,或是工作太多而人員少所致。 以上是加班費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 随后,山东、安徽、河南、广西、青海、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也纷纷出手,开展超时加班集中排查整治。 二、在越南某七千名員工的大型傳產公司任職,到職第一個月月底時,人資部門擠滿了一大堆人,像是菜市場一樣,到了下班時間還有人沒處理完,要加班處理! 經詢問後得知:這些人都是各部門的組長級幹部,月底都來進行所屬員工的加班和請假的補單和修正,以免影響員工薪資。 一、在某公司擔任ERP專案經理時,總經理給了一個任務目標:員工薪資發放日期從每月十號提前到五號。 財務部門要求人資人員要在每月三日中午前提供薪資資料,以利後續的財務發薪作業。

因为程序员过劳而建立的996.ICU网站也逐渐被人遗忘。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加班: 勞工教育訓練的時間算工時嗎?

当然也要结合员工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占用职工法定假期或者双休日正常上班的,应参照《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额外调休。 突破了劳动法的领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如果导致伤亡事件出现,因企业有过错,有承担工伤保险之外,导致承担额外民事损害赔偿的风险。 有相关案例,有一个企业执行长时间的加班,标准工时员工每天加班2-4个小时不等,后来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了猝死,公司承担了相应的工伤保险赔付的责任外,额外的又承担了民事赔偿的责任。 :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辦公通報及起訖時間,應以事業單位所在地政府首長發布之通報為依據,如經宣佈停止工作或勞工確因居住地發生災害無法到工者,工資應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据介绍,“两节”的假期可以细分为两类,分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至3日,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 9月23日、24日以及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为休息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按3倍算,不能以补休代替。

加班: (一) 加班費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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