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勞基法8大優勢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
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
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勞工依本法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
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

工讀生勞基法

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
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
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
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前項技術生如為未成年人,其訓練契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
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 本章規定,於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及其他與技
術生性質相類之人,準用之。

工讀生勞基法: ‧ 工讀生就會的工作領2萬多就該知足! 他批低專業就該領低薪挨轟

如果同學是趁寒暑假打工,工讀期間不到3個月,也沒有喪失原本的投保資格的話,就是圖1①的情形,可以由工讀生自行決定要不要在雇主這邊加保。 但衛福部建議可以維持原來依附父母親以眷屬身分繼續參加健保,避免短時間不斷在雇主、父母之間加保退保,不但麻煩,也擔心轉換時失誤導致投保中斷。 技術生訓練期滿,雇主得留用之,並應與同等工作之勞工享受同等之待遇
。 雇主如於技術生訓練契約內訂明留用期間,應不得超過其訓練期間。

  •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二項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於萬分之十五範圍內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之。
  •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
  • 另外在「特別休假」的部分,因工讀生除工時較短以外,其他與正職員工並無差別,所以工讀生當然還是可以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比例計算應享有的特別休假。
  • 勞動部在今年 9 月決議調漲 2023 年的勞基法最低時薪,基本時薪(每小時基本工資)從原先的 160 元提高到 176 元,約 5% 增幅;而若雇主是以月薪為計算基礎,則最低時薪也將從 25,250 元提高到 26,400 元,有 4.5% 增幅。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
排定特別休假。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工讀生勞基法
。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
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
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

工讀生勞基法: 延長工作時間(加班)

首先,各位老闆要清楚的知道,所謂的投保,講得簡單,但其實複雜,因為光一個投保,就分成勞保、健保跟勞工退休金(勞退,6%)三個部份了。 先說勞保的部分,各位老闆要知道,兼職人員或工讀生,符不符合勞基法第2條所稱的勞工定義,也就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我想答案就很清楚了。 2、凡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事業單位之部分時間工作者,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而受僱於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或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事業單位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得自願加保,惟該單位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其僱用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亦應辦理加保。 另同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及受僱於未滿5人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各業之勞工,得準用本條例自願加保。

  • 工讀生在平日加班超過 2 小時: 2 小時以內的的工讀時數,以上述的規則計算;另外超過 2 小時的部份,則加班費時薪應該要再加給每小時工資的 ⅔ 以上,也就是(時薪 x 時數 x 1.67 倍)。
  • 此外,對於未滿18歲之人,勞基法第44條有特別限制雇主不能要求他們從事危險或有害的工作。
  • 基金之收繳有
    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
  • 學校暑假已至,許多學生紛紛投入打工行列,勞委會特別提醒事業單位應注意並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以確保工讀生之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
  • 所謂的實習生是必須跟學校或老師簽訂實習計畫合約,雙方約定相關薪資福利即可,可以不給薪,但公司要負責相關專業知識的學習安排及考評,以使學生能拿到該實習課程學分,這才是學生實習的真正目的。
  • 以旨例來說,A休息日上班3小時可領到的報酬為:(160元×2.333×2小時)+(160元×2.667×1小時)=746.56+426.72=1,173元(四捨五入)。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
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
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
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 要派單位違反前項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得於要派單
位提供勞務之日起九十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
表示。 要派單位應自前項派遣勞工意思表示到達之日起十日內,與其協商訂定勞
動契約。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
,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不得因派遣勞工提出第二項意思表示,而予以解
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
不利之處分。

工讀生勞基法: 僱用短期、暑期、定時工讀生:

近年,疫情促使下很多企業加速推動內部數位化轉型,並選擇支援遠端服務、容易佈署、好維護管理的雲端系統。 企業將人事資料放置在雲端人資系統,管理求職者或員工個人資料,包含職稱、薪資、聯絡方式等重要機密性資料,這些個資不可公開也不能被篡改,更需要有安全的防護網。 打工時可以學到的社會經驗與交到的朋友跟出社會後的正式工作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以前打工時就算沒有排班,還是會回去找找同事聊天,不像畢業工作後,一休假只想遠離辦公室並且落實「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的精神。 《勞基法》第30條1項規定,一個人一天可以工作的時間是8小時,一週是40個小時,當然還有一例一休的適用。

工讀生勞基法

一位求職者到士林某包膜店應徵工作,卻被老闆凹前2天算職前訓練不給薪,且時薪只給100元,工作第8天升為正式工讀生才有基本工資,雇主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 根據勞基法規定,不論是打工的工讀生或全職員工,都適用一例一休與特休假規定。 不過因為通常工讀生不像全職的員工,每週都擁有完整 40 小時的工作時數,雇主便可以依照實際的打工時數計算出特休假的時數或天數給工讀生。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因此,在公司中不管是學徒、建教生還是實習生,只要是以學習技能為目的而進用的員工,都不需要投保勞工退休金(勞退,6%)。

工讀生勞基法: 工讀生、實習生傻傻分不清?雇主徵才前搞懂3重點管理不頭痛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
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但其他所定勞動
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
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
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
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第一項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匯集為勞工退休基金,由中央主管
機關設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之;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金融機構
辦理。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如有虧損,
由國庫補足之。 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
請行政院核定之。 雇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雇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監督之。

工讀生勞基法: 員工未成年,雇用限制多

勞保局在受理時會將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收取全月份的保險費。 簡單來說就是,從事各行各業的勞工,都可以加入勞工保險,如果是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或行號,則是一定要加保,雇主頂多可以因為兼職人員或工讀生的工作時間比一般全職人員有相當程度縮短,導致月薪資總額較低,而可以投保較低的薪資級距。 如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係童工(年滿15歲以上未滿16歲者),依法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其不得從事繁重、危險或有害性工作;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限,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並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工作。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又國定假日、勞動節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特別休假日數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辦理,其休假日期及休假之每日時數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雇主可將勞工4週內的正常工作時數分配至其他工作日,但分配的工時不得超過每日2小時,也就是單日最多工作10小時。 雇主可將勞工2週內2日的正常工作時數分配至其他工作日,但分配的工時不得超過每日2小時,也就是單日最多工作10小時。 如同我們在「老闆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會有哪些問題呢?」中所提過的,如果雇主沒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是會面臨許多法律風險的,因此簡單來說,工讀生在一般情況下,雇主當然還是要幫其投保勞健保。 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工讀生勞基法: 公司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46條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保險對象原有之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三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未滿十五歲之人透過他人取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務取得報酬未具勞僱關係者,準用前項及童工保護之規定。 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 工讀生勞基法
議。

工讀生勞基法

雖然工讀生也可以約定成「部分工時月薪制」,但實務上大部分的工讀生都是採用「部分工時時薪制」,而除了薪資要符合目前基本工資的水準外,其他的法定權益跟一般俗稱的正職員工比較起來是沒有不同的喔。 所謂工讀生,在法律上稱之為「部分工時勞工」,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雇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所謂的「部分工時勞工」就是在相較於同一個事業單位中的「全時勞工」(就是正職)的工作時間相當之減少。 I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I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工讀生勞基法: 工讀生的勞保與勞退

MAYO在台灣已服務超過1,200家客戶,當中不乏集團型企業、上市上櫃公司或是外商企業,這些公司選擇Apollo雲端人資系統的同時,也認同MAYO在資安領域的投入。 對於資安可用性而言,MAYO有完善的異地備援機制,避免天災人禍造成客戶無法使用服務的風險,並啟用Microsoft 工讀生勞基法 Azure提供的備份機制來保留備份資料,同時提供本地和異地備援,在緊急狀況時也能夠快速應變處理。 為預防特殊事件造成公司的營運中斷,也有完整的營運持續管理計畫,會定期進行演練、風險評鑑、系統弱點掃描,亦透過委外單位進行滲透測試,經多方嚴謹的風險評估,確保系統安全無虞、符合現況需求。

如果沒預告就消失的員工帶走公司的營業秘密,這時候老闆可以依照營業秘密法第12條請求賠償;而偷走營業秘密,可能還一併涉及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罪、第342條背信罪,老闆也可以提起刑事上的告訴。 傳訊息、寄E-mail: 不管用Line等通訊軟體或社群聊天室,甚至寄公司信箱給主管,當對方已讀也了解勞工的離職意願,這樣在法律上也可以成立。 口頭說明: 當面跟雇主口頭提離職,可以確保對方聽到且聽懂,在法律上也有效力,不過如果怕後續爭議,可以在雙方同意狀況下錄音或以文字留下紀錄。 是指可以日復一日長期做下去的「繼續性工作」,因為不是到了某個時間點就會結束的工作類型,所以這個勞動契約必須是「不定期契約」。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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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
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
施。 本法於左列各業適用之:
一、農、林、漁、牧業。 依前項第八款指定時,得就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或工作者指定適用。 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
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
適用之。

工讀生勞基法: 對照上圖「國定假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8小時以內薪水 = 時薪 x 2,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1、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2、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不在此限。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可依該條相關規定,使女性於夜間工作。 至於其他法定有關女性之特別保護規定,女性工讀生亦適用之。 工讀生的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工讀生勞基法: 相關新聞

此時,勞保應該「整月加保」,並按照當月的工資總和申報月投保薪資。 工讀生勞基法 投保時,加保表上記得註明「部分工時人員」或在「部分工時者請打V」欄打勾。 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
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
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首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13),《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一文清楚說明工讀生的健保投保規則。 這篇文章內容的法律依據,是來自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和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的行政函釋。 工讀生勞基法 不過,還有另外一種勞工是「短期工作人員」,他們不是整月在職,而是不定時到工,例如臨時點工短暫受僱幾天,或是只有在活動或會議當日來工讀的同學,此時,雇主在他們到職日加保、離職日退保即可。 首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在學的工讀生,應如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一文,清楚說明工讀生的健保投保規則。 而且,雇用未滿18歲之人,勞基法也特別要求雇主必須置備年齡證明文件以及法定代理人簽署的同意書,當勞動局進行檢查時,雇主必須能提出這些文件供檢查人員查閱,否則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2萬到30萬元的罰鍰。

機構應跟學生簽立建教訓練契約,內容應該包含生活津貼、團體保險、申訴或協調處理等,並準用勞工保險條例為學生辦理勞工保險。 此外,不能要求學生負擔任何訓練費用、繳納保證金以及提前終止契約應賠償違約金等等。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休息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現行為168元),以後遇有例假或休息日,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工讀生勞基法: 「童工」打工常見5大QA總整理

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或依第二十七條規定限
期令其給付而屆期未給付者,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單位給付。 工讀生勞基法 要派單位應
自派遣勞工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要派單位依前項規定給付者,得向派遣事業單位求償或扣抵要派契約之應
付費用。

工讀生勞基法: 工讀生的資遣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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