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詳解

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數額認定,指按房屋、土地交易日所屬年月已公告之最近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 但房屋取得後逾6年始銷售,或建屋前土地持有10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海外所得: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公司因政府區段徵收其所有土地,所領取之土地地價補償費及內含按公告土地現值加發之4成獎勵金,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二、個人課稅規定: 土地增值稅:被政府徵收土地因而產生之土地增值稅,個人與營利事業之課稅規定相同,一律免徵。 (一)若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而有所得者,稅率為20%。 國稅局將依查得資料核定原始取得成本,如無法查得成本資料,得依原始取得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核定其成本。 特別稅率A: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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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合一稅2.0土地「注意這件事」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個人部分因採分離課稅,以比例稅率課徵,未合併個人綜合所得採累進稅率課徵,以簡政便民。 (四)至4百萬元以下免稅,係以房地交易金額2千萬元(2千萬以下交易件數約占總交易件數91.04%)計算,每年獲利率3%,自住房地倘持有6年後出售,總獲利率將近20%,使多數出售自住房地之案件不受影響。 配偶原自第 3 人繼承或受贈者,為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 特別稅率B: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20%。 不動產買賣一般都是房屋與土地一併移轉,若只買土地就不用繳契稅。 而契稅的計算方式簡單又固定,就是以當年房屋評定現值的6%稅率。

四、納稅義務人已依第二點規定選擇按所得稅法第1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計算及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於房屋、土地交易日之次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前,得向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申報,並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於同法第71條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 (一)計算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時,於房地移轉登記前的相關稅費,均可列入成本費用減除,取得房地所有權後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等亦可扣除。 在房地合一稅1.0、2.0 上路之後,售屋的適用稅制及稅負也不同。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公司出售免納所得稅之土地「要這麼辦」

中影公司保留許多珍貴影片資產,其中包含知名導演李安、侯孝賢的作品,國發會表示,為妥善保管原中影公司影片資產並提供各界廣為運用,共計202部電影的所有權和著作財產權,捐贈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影片資產未來會移入促轉基金,作為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用途。 在家族傳承的資產類型之中,經常會討論到農地與一般土地的課稅規定是否相同? 最近,也因疫情關係,引發民眾為休養生息,希望買個農地自行耕種蔬果等,也可蓋個農舍當成休憩的地方。 因此,為解開讀者對農地的諸多疑問,請詳以下說明。 國稅局指出,雖然土地交易只要課土增稅,不用課所得稅,不過,這類模式出售土地的所得,回到金主名下,仍要以「其他所得」課稅,最近就有金主賣地賺了一千六百萬,結果連補帶罰上繳大約一千萬。 個人購屋(含法拍屋)或將持有之土地建屋(含拆除改建房屋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並銷售,如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自本令發布日起,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1.

舉例說明,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為 200 萬元,當時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 數為 100 ,出售時政府發布的物價指數為 108 ,則調整後的成本價值= 200 萬元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108 / 100 = 216 萬。 如果賣價為2000萬且適用新制,賣價2000萬減去原始成本後216萬後,可再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如100萬 及成本100萬(5%的賣價) 後,課稅所得仍高達1584萬元,相當可觀,即使適用10%的稅率,依然要繳高達158萬的房地合一稅。 如果無法舉證成本(或稽徵機關也查不到時)且非豪宅的房屋,可按財政部公布之標準認定,依房屋評定現值的比率來計算售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所稅申報,虧損則可扣抵。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法中規定那些所得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二)興建後持有自建或分得房屋,銷售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連續滿2年者。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其所持有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是項股票既未完成法定發行手續,應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所稱有價證券,其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財產交易所得及第24條規定課徵所得稅 13。 應以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價,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 6。 如有「財產交易損失」者,得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1小目之規定,自當年度及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二) 為利於計算,個人海外所得之項目或類別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10類,包括海外之(一)營利所得(二)執行業務所得(三)薪資所得(四)利息所得(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六)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七)財產交易所得(八)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九)退職所得及(十)其他所得等。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而房屋與土地個別價格如何認定,會因稅捐法制有關免稅與否之設計,致生被扭曲的強烈誘因。 從而,法院見解肯認稽徵機關得以實質課稅原則,抑制出賣人違反經濟實質之不當分配,使其更具合理性。 是以,稽徵機關通常以出售時的房地現值作為劃分原則,其法律依據即上述函釋及所得稅法14條之6,此即所謂推計課稅。 舊制財交因為僅對房屋課稅,除了買入及賣出時均將房屋及土地分別約定價格外,原則上都應依上開函釋的規定,以出售當時的房屋土地現值比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此即納保法所稱推計課稅的類型之一。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相關連結

民眾購入土地後,未辦理產權過戶,旋即出售給第三人,並直接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變更為第三人,因其所出售的是土地移轉登記請求權,並非土地,故其所獲取之利益並非出售土地交易所得,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時,必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方可適用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14.個人出租土地、房屋,應併入收取租金年度之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之財產出租予個人所收取之租金為租賃收入,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切勿以為未收到扣繳憑單即可免申報,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 本人是保險業務員,所取得的報酬如何區分執行業務所得與薪資所得?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子女就讀大學若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還要將教育學費減除補助或獎學金後,再以餘額申報教育學費扣除額。 該分局呼籲納稅人,辦妥戶籍登記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的重要要件之一,不要將全戶戶籍都遷出,以免事後遭補稅。 1.各項招生入學考試→辦理入學考試相關酬勞及政府委辦考試試務工作費(命題、監考、閱卷、口試、審查)。 B、某乙領取200萬退職金,其中161萬免稅,超過的39萬是半額免稅,所以今年要申報所得19.5萬。 勞工依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之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失業之被保險人其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核屬勞工保險之保險給付,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出售房地的新制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社長後來決定親自下海拍攝搞笑影片,變身各種動漫角色。 這也使他們意外在各大社群媒體爆紅,上個月Youtube頻道訂閱人數甚至超過1百萬人。 南區國稅局舉例,有一對兄弟在民國89年間各出資160萬元,共同購買一筆農地,兄弟約定好,該筆農地借名登記在弟弟的名下,登記名義人是弟弟,實際權利人是哥哥;接著在民國104年間,兄弟倆同意出售該筆農地,並依協議,由哥哥獲取售地款300萬元。

  • 如果家中有設籍的子女2023年剛好滿18歲,即可提早2年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租財產將租金債權讓與第三人,而由承租人將租金給付該第三人,出租人仍為該項租賃所得之所得人,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 多數人可能會為了居住地的育兒津貼、學區或要申請租屋補貼等,而有遷入戶籍的需求,但往往因為房東希望繼續使用自用住宅稅率繳地…
  •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註:個人出售「房屋」的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根據國稅局的說法,《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是指「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
  • 2.雖有前述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申報戶之基本所得額在 600 萬元以下者。
  • (二)房屋出售時,如果土地係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並持有超過兩年,該土地交易所得仍按舊制,免徵所得稅,房屋交易所得適用新制,且房屋持有期間以土地持有期間為準,以適用長期優惠稅率。
  • 但申請退還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始可退稅。

那麼應該如何計算出自己該繳納多少稅額呢? 二親等以內親買賣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地,許多納稅人誤以為,已經課徵贈與稅,就無須再課房地合一稅,這是大錯特錯的觀念。 贈與稅和房地合一稅兩者分屬不同稅目,課徵意義也不同,國稅局強調,仍需在期限內完成申報。 該位民眾不服遭罰,主張不知道賣房虧損也要申報,但國稅局復查後表示,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該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管轄的國稅局辦理申報。 國稅局官員發現,B君購入土地後,未辦理產權過戶,馬上將土地出售給A君,並直接由原土地所有權人變更登記在A君名下,原來是B君以低價向原地主購買土地,在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的情況下,才高價轉售給土地登記的買方A君。 (三)無換屋單純出售自住房地者,除所得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僅按10%優惠稅率課稅,已非常優惠。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出售免納所得稅之土地所支付相關費用,應自出售土地之 免稅利益減除

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20%。 除符合下列3種情形外,不論盈虧都要申報: 1.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 個人提供古董及藝術品在我國參加拍賣會之所得,如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之證明文件者,以前是按拍賣品種類比照各該行業代號分別適用營利事業同業利潤率(零售業)計算課稅所得,外界認為實質租稅負擔率較香港及大陸為重。

如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 但申請退還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始可退稅。 16.納稅義務人已死亡如何補申報綜合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土地買賣稅—「買」方負擔

民眾如透過代辦業者仲介借款,恐須負擔額外費用而加重經濟負擔,且可能衍生詐騙或資料遭不當利用等爭議,反而使權益受損。 當遇到二親等買賣不動產,需要舉證金流時,記得,原持有多年資產,變成現金銳不可當,更是您節稅舉證的墊腳石,記得多加利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加強自中國來台旅客檢疫專案1日上路,首架班機在上午抵達台灣,旅客對於政府措施都表示肯定,認為採檢速度很快,願意配合相關作業。 10.以提供出口融資或保證為專業之外國政府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對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所提供或保證之優惠利率出口貸款,其所得之利息。

另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不適用列舉扣除之規定。 該局特別提醒,欲採列舉扣除之納稅義務人,須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如尚未辦理申報者,請儘速向管轄稽徵機關辦理補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出售之農地如符合前開農業發展條例,應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農發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後,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土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作為免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之證明,避免事後補證舉證困難。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出售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如有損失,亦不得扣除 2010/4/15

(二) 公私營事業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和第32條規定的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不分男工女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小周買了天母的新房子,為了減輕貸款壓力,打算把單身時住的小房子賣掉,先到稅捐處估算所要繳的土地增值稅,結果按一般用地稅率計算要繳1 百多萬元,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算則不到30 萬元,怎麼差這麼多!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經稅捐處服務人員詳細說明之後,小周終於解開心中的疑慮。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其「持有期間」應如何認定?有哪些特別規定?

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營利事業交易持有 2 年以內房地,稅率 45%;持有房地超過 2 年,未逾 5 年,稅率 35% ;持有房地超過 5 年,稅率 20%,以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 在房地合一2.0修法前,不少人假藉由設立公司行號,進行股權交易,實則是利用股權的交易的方式達到房地的移轉的目的,以規避房地合一稅(稅率最高45%),而營利所得稅的稅率最高是20%。 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20%以上,或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本人或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該局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之立法目的在以稅捐之優惠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是上開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當由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列報。 而所謂扶養,係包括扶助與養育在內,並非僅單純物質上給予生活及教育費用,即為已盡扶養義務。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納稅人得否自行拆分房屋及土地價格?

你必須於房屋買賣隔年之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無論賣屋賠錢或賺錢。 「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者。 2.雖有前述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申報戶之基本所得額在 600 萬元以下者。 3.符合所得稅法規定免辦結算申報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申報戶,應依規定申報個人所得基本稅額。 如房屋是在十、二十多年前,由長輩贈與取得時,無法提供成本資料,且國稅局亦無法查得成本資料,則依原始取得當時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核算成本。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出售「這類房屋」免房地合一稅,但要繳這個稅

但該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者,不適用之。 簡單來說,在過去,一家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持有超過2,000萬的房地產,在過去可利用股權交易實現房地移轉,卻可避掉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修法的主要是為了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並防堵房地合一1.0的漏洞,房地合一稅2.0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居住者個人交易持有 2 年(原為1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 2 年未逾 5 年(原為超過1年未逾2年),稅率 35%,以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 該分局舉例說明,鄭先生自用小客車90萬元買入、60萬元賣出,使用1年。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個人交易房地之虧損 「3年內」注意這件事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獲取佣金或酬勞金,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據實報繳綜合所得稅。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依照戶籍法第50條第1款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再過一個半月就是繳稅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有許多民眾進行土地買賣交易後,以他人的名義登記土地所有權,形成「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由於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僅是對登記名義人有隨時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性質上轉變為債權的請求權。 如果土地是地主家族世代所有,地主由繼承取得,而非購買投資,與建商合建分售,應免辦營業登記,屬個人的土地交易所得。 舉例來說,一塊土地合建分售,上面蓋100戶房子,地主要辦營業登記。 出售土地的收益,未分配盈餘要課稅10%,分配給個人股東,屬於股東的「營利所得」,要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希望財政部能發布統一的解釋令。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總額: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

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取得房屋土地後,房屋土地於使用期間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及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不得列為費用減除。 其他支出經提示證明文件者:包括取得房屋土地後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的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以及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出價取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金額)=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 個人交易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虧損也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未依限辦理申報,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應補稅額,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所以依上述條文清楚說明,我們在作土地買賣時,尤其是集資投資的情況,應在初期即規畫以各出資的人為聯名購買,將土地作分別共有之登記,將來在出售時每位出資的人才能適用上述的免稅規定,在隔年的所得稅上才能免稅。 房地合一稅2.0同時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防此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房屋移轉請記得如期申報契稅 以免受罰

營利事業因政府區段徵收其所有土地,因而領取之土地地價補償費及按公告土地現值加發之四成獎勵金,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6款規定,視為出售土地,其交易所得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但若有損失,亦不能認列。 官員說,由於B君是簽訂買賣契約,取得請求土地登記的權利,但土地並未過戶就出售,國稅局核定買賣的標的並非土地,而是「土地登記請求權」,因此不屬於免稅的土地交易所得,而是B君的其他所得,依法要課綜合所得稅。 王玠琛提醒,民眾買賣土地千萬別小看產權過戶的必要性,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土地的交易所得,可免納所得稅。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 不過,如果民眾出售的是未過戶的土地,所獲利益應屬於「其他所得」,必須課徵綜合所得稅。

而出售房屋的所得為財產交易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至於金額的計算,要以這間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的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納稅義務人如果能提出實際成交價格和原始取得的實際成本等證明文件,經過國稅局查明確實無誤的話,應該依上面的規定核算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中華民國 74 年 4 月 23 日台財稅第 號函釋關於大 專院校兼任教師授課鐘點費亦屬薪資所得部分,與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律 主義及第 23 條規定尚無牴觸。 惟應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公司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列報處分資產利益新臺幣(下同)0元,經該局查得其於103年2月取得系爭房地,於108年2月遭拍賣處分,持有期間已逾2年,非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是其出售房屋所得應課稅,出售土地部分,如有所得可免納所得稅,如有損失則不得扣除。 甲公司不服,主張該房地之出售所得應按房地合一稅規定計算云云,申經復查及訴願均遭駁回在案。 個人出售土地的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而個人出售房屋的所得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至於稅額的計算,則要以這間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的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納稅義務人如果能提出實際成交價格和原始取得的實際成本等證明文件,經過稅務機關查明確實無誤的話,應該依上述規定核算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若是個人出售房屋沒有申報綜合所得稅或不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時,該筆財產交易所得則是依照財政部所規定的標準來核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應按取得時間點,分別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免稅或第4條之4應稅之規定計算交易所得。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扣除成本和必要費用後的獲利所得,必須要納入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有名男子因販售單筆借名登記的農地,獲利後卻未申報,不但補繳40多萬的稅款,還被裁罰20多萬元,受罰金額幾乎是獲利的1/7。 國稅局說明,查核甲公司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列報免納所得稅之政府徵收土地之交易損失3千1百萬元,但是在計算課稅所得時,並未將該出售土地損失排除,以致短漏報同額課稅所得額,經該局查獲,除予以補稅達7百餘萬元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 故納稅義務人移轉農地及農舍,除應取具「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外,尚須取得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之「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才能符合免納房地合一稅的規定。 實務上,有些農地移轉可能因為係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轉讓,所以沒有土地增值,土地增值稅為0元、或係因納稅義務人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符合農發條例第38-1條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而自認農地免稅,以致並未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證明,可能就會喪失免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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